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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法輪功學員鞠在斌遭迫害含冤離世(圖)
【明慧網二零一一年四月一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黑龍江省佳木斯市法輪功學員鞠在斌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在迫害中含冤離世,年僅三十八歲。鞠在斌生前曾對好友講:「我從勞教所回來身體一直沒好過。」離開勞教所後的很長一段時間,只要一提起這段往事,他就臉色蒼白。

鞠在斌
鞠在斌

鞠在斌,男,一九七二年十二月出生於黑龍江省德都縣,一九九五年大學本科畢業,曾在佳木斯發電廠熱工分場任助理工程師。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開始全面迫害法輪功後,鞠在斌被非法勞教三年,關在佳木斯勞教所,期間歷經種種酷刑和非人折磨,身體受到嚴重摧殘、極度虛弱。與此同時,佳木斯發電廠將他開除公職,鞠在斌被迫流離失所,基本生活也無法保障,最終在迫害中離世。

鞠在斌遺容
鞠在斌遺容

品學兼優的好學生、樂於助人

鞠在斌有兄妹四人,他是長子。鞠在斌從小心地就十分善良、懂事,尊敬父母、愛護弟弟妹妹,鄰里們常叫他「好孩子」。他熱愛讀書、關心同學,學習成績優秀;一九九一年七月,他以優異的成績考入上海電力學院生產過程自動化專業;在讀期間,他刻苦學習、成績優秀, 一九九五年七月畢業後,到佳木斯發電廠熱工分場工作。

鞠在斌的學位證書和畢業證書

早在讀高中的期間,鞠在斌就在思考、探索人生的真諦。參加工作不久,正值法輪大法在中華大地廣泛傳播,「真、善、忍」的修煉原則、道德昇華及神奇的健身效果,深深吸引著他,一九九六年五月,鞠在斌喜得法輪大法,成了一名快樂的法輪功修煉者。

家人合影
家人合影

修煉法輪大法後,鞠在斌按「真、善、忍」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無論在工作單位還是在其它場合,都努力的做一個好人、更高尚的人。他每天上班都提前到班組,把衛生先打掃一遍,並為同事們打好開水。鞠在斌在工作崗位上兢兢業業,髒活累活搶著幹;在業務上努力鑽研,解決了一些技術問題;因工作期間一直住在發電廠獨身公寓,看到室友(同事)有經濟困難時,他經常用自己的工資去幫助他們;單位分給他的福利,如大米、白麵、豆油等,鞠在斌從不往回拿,都送給了同事們。在發電廠,從領導到同事無不稱讚他是一名好同事。

然而,就是這樣一個一心想做好人的人,卻遭到中共殘酷的迫害。

被佳木斯發電廠非法開除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邪黨開始瘋狂迫害法輪功。鞠在斌為了證實法輪大法好,當天就乘佳直達列車進京。到京後,沒說上一句公道話,就被武警押上火車遣返長春,後由黑龍江省的專人專車押回哈爾濱市,再由佳木斯市駐哈市辦事處用專人專車押回佳木斯。半夜十二點後被公安分局「六一零」(中共為迫害法輪功專門設立的非法機構,凌駕於公檢法之上)帶走。

鞠在斌的職稱證書
鞠在斌的職稱證書

被非法押回後,佳木斯發電廠領導經常找他談話,企圖讓他放棄修煉,鞠在斌堅決不放棄對法輪大法的信仰。後來,佳木斯發電廠將鞠在斌的父親找來,企圖向他施加壓力,他不為所動。父親把鞠在斌帶回老家,強迫他放棄修煉,他就不斷向父親講述修真、善、忍沒有錯,而中共的無理迫害才是真正錯了,他父親因為外在的壓力較大,也沒有勸動兒子,氣得將手中的瓷飯碗狠狠的往地上摔,結果飯碗不但沒碎,反而在像皮球一樣來回翻跳了好幾次。後來,鞠在斌向父親表示:如果讓我放棄修煉,我生不如死。父親看他的意志那麼堅決,也就放棄了對他的勸說。

為了擺脫轄區警察對他的頻繁騷擾,鞠在斌在離發電廠廠區十里以外的居民區(十四小學附近)租了一個房子住,這樣他每天除了上班工作之外,業餘時間就可以學法、煉功。

二零零二年七月,鞠在斌被一不明真相的人誣告,後被非法勞教三年,並被佳木斯發電廠非法開除,失去了工作。

遭佳木斯勞教所殘酷迫害

鞠在斌剛被綁架到佳木斯勞教所,一隻手就被接收的警察扣在暖氣管子上迫害。惡警郭剛等對他進行威脅、恐嚇,精神上施加巨大壓力;在勞教所,鞠在斌親眼目睹了惡警們對法輪功學員的殘酷暴行,作為一個剛出校門不久的社會閱歷很少的學生,鞠在斌從未想到過警察會是如此不講法律、流氓一般,精神壓力到了極限,他拿起放在眼前的一個啞鈴砸向自己的頭部,砸傷了自己、鮮血直流,染紅了包紮的紗布(附註﹕法輪功修煉不允許自殘,這是學員在難以想像的極端邪惡環境中的不理智行為,不可效仿)。其他法輪功學員看見,問郭剛你們怎麼把人打成這樣,郭剛說是他自己砸的,法輪功學員說,那也是你們威脅恐嚇造成的,不然不會這樣。

接下來,惡警妄圖「轉化」鞠在斌,逼迫他放棄信仰。在四個月的時間裏,不分晝夜輪番圍攻、軟硬兼施,也未能動搖鞠在斌對大法的正信。一次,勞教所警察指使刑事犯用腳猛踹鞠在斌的胸部,使他心肺損傷很大,造成呼吸困難、不斷咳嗽,直到離開勞教所很久都沒有康復。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九日,佳木斯勞教所以多發獎金、升遷或者給刑事犯減刑等為誘餌,指使惡警和刑事犯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殘酷迫害。他們分期分批將學員關進一個屋子,強制學員把雙手放在膝蓋上,一個挨一個坐在小凳上碼在一起(警察的行話叫「碼大排」),不讓動、不讓說話,學員周圍站滿許多手拿棍棒與電棍的惡警與刑事犯,迫使學員觀看誹謗大法的電視錄像,氣氛十分恐怖。誰動一下或反抗,就會遭到電棍電、棍棒毒打等酷刑。

當晚十一點,鞠在斌被惡警拖到七號監舍,監舍裏有被酷刑迫害、幾天幾夜不准睡覺、疲憊至極的大法弟子;有被打的面部變形,眼睛青腫、封喉的郭玉珠;還有被毒打後,扣在光板床上的慧月新,以及牙被打掉的敬廣林。目的是讓鞠在斌目睹這種恐怖場面,在精神上造成壓力。然後開始迫害他。惡警把鞠在斌雙手扭到背後,用手銬銬在鐵床頭上,強迫他坐二十公分高的帶稜的塑料小凳上(這種小凳人坐久了以後,臀部會皮開肉綻,褲子與肉粘在一起),並唆使勞教所迫害法輪功學員最邪惡的四個刑事犯之一的梁金貴迫害鞠在斌。

酷刑演示:坐在小凳子上,雙手從背後銬在床架上
酷刑演示:坐在小凳子上,雙手從背後銬在床頭上

梁金貴對鞠在斌說:「聽說你是發電廠的,又是個大學生,我專治大學生。」說著用腳猛踢坐在小凳上、沒有絲毫防備的鞠在斌胸部,鞠在斌慘叫一聲臥倒在地上,面目蒼白(當時毒打法輪功學員的場面,把在場的十七歲刑事犯王強嚇成精神病,後保外就醫)。

接著,男隊大隊長劉洪光、中隊長郭剛等四個惡警進屋將鞠在斌拖到無人的十一號監舍,用上述方法銬在鐵床頭上,唆使也是迫害法輪功學員最邪惡的四個刑事犯之中的王宏偉、孫志松、梁金貴等人對鞠在斌肉體上、精神上進行摧殘。連續五天五夜,鞠在斌被強迫坐在帶稜的塑料凳上,不讓睡覺、不讓動,雙手背銬在鐵床上,只要閉眼或動彈立遭棍棒打;另外的酷刑是,一見發睏或被冷水澆頭、或用煙頭燒燙臉部,甚至將煙頭塞進鼻孔裏,用雪團子放進脖子裏,用多根電棍電擊等等。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這是勞教所違反憲法、刑法、幹警法,指使警察、唆使無人性的刑事犯非法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慘無人道迫害的一個場景,這種迫害形式始終沒停止過,目的是迫使法輪功學員放棄真善忍信仰。即便如此,鞠在斌在這場迫害中非常堅定,沒有放棄信仰。

二零零三年四月下旬,大隊長劉洪光、中隊長郭剛等惡警又採用上述手段,對堅定的法輪功學員發動的新一輪的殘酷迫害,他們唆使刑事犯把法輪功學員「碼」上,坐小凳、雙手放膝蓋上不讓動,從早四點一直到夜裏十二點,有時甚至到凌晨二點。惡警們先是不讓法輪功學員睡覺、使身心極度疲勞,再把學員單獨關入無人房間酷刑折磨、摧殘,逼迫放棄信仰,這次鞠在斌又被單獨殘酷迫害,因是關在無人房間,具體迫害實情雖不得而知,但不難想像迫害之慘烈。

含冤離世

三年多的殘酷迫害,使鞠在斌身體和精神受到了極大傷害。離開勞教所後的很長一段時間,只要一提起這段往事,他就魂不守舍、臉色蒼白、非常痛苦。在佳木斯勞教所的迫害中,鞠在斌肺部嚴重受損、呼吸困難、咳嗽不止,是導致他身體虛弱、含冤離世的一個重要原因。

鞠在斌的離世,不僅是他個人家庭的悲劇,也是當前中國大陸因中共迫害造成的無數人間悲劇的一個實例,中共邪黨對「真、善、忍」的迫害,才是一切罪惡的根源。

當日前一篇文章: 毛永芳遭惡警酷刑折磨 生活不能自理
當日後一篇文章: 明慧週報(大陸版第三二二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