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一年三月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劉俊波是撫順市新賓縣法輪功學員,看到中共誣蔑法輪功,用謊言毒害世人,他善良的給他遇到的人講法輪大法的真相,多次遭到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刑訊和關押。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四日,劉俊波在新賓鎮商場南側的市場上,給一個人講法輪功受迫害之事,被不明真相的人構陷,被派出所的警察抓走,並劫持到撫順羅台山莊洗腦班。在洗腦班裏,劉俊波拒絕「轉化」(中共人員強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並用絕食的方式,抗議對他的非常關押。在洗腦班裏,劉俊波還遭受吳偉毆打,吳偉用胳膊肘去打劉俊波的後背。十一月十四日,在劉俊波絕食六、七天後,被無條件釋放。 劉俊波多次遭綁架迫害 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日,劉俊波在新賓鎮南側的一條大街上,給一個人「護身符」,讓這個人明白大法真相,選擇美好的未來。但是,這個人是一個警察,這個警察不懂劉俊波的好意,反而把劉俊波劫持到新賓鎮派出所。派出所的警察又將劉俊波拉到中醫院體檢,後將其送到新賓縣的看守所。在看守所裏,劉俊波用絕食來捍衛自己的人權,後在六、七天後,被釋放。看守所向劉俊波的家屬,每天收取五十元錢。 二零零九年五月八日晚上,劉俊波在新賓縣縣政府前面的公園發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資料時,遇到放學的小學生,被不明真相的小學生構陷,被新賓鎮派出所的惡警綁架到派出所。在派出所中,張雲親自主管迫害劉俊波。當時,劉俊波到派出所不報姓名,派出所的警察還欺騙劉俊波,不報姓名,就送到廣播局,並給其無限期的關押,還逼迫劉俊波說出自己的姓名。在派出所,有一個歲數大的警察還踢劉俊波一腳。 他們對劉俊波非法的審訊,後由派出所的警察宋軻將劉俊波劫持到新賓縣的看守所。劉俊波為維持自己的信仰的自由和權利,用絕食的方式抗議被非法關押到看守所。在絕食六、七天後被釋放。劉俊波在看守所裏,沒有吃飯,最後看守所,還要每天收取劉俊波的五十元錢,後單位從劉俊波的工資中扣出。 在二零零九年五月末的一天,劉俊波在新賓鎮的西側的衍水橋的南側在給學生講真相時,有三個中學生,都是十五、六歲的年齡,用磚頭打劉俊波,並構陷到新賓鎮派出所。警察將其帶到派出所。當時姜宏和尹立國非法審訊劉俊波,還有一個人在邊上錄像,劉俊波不配合那人,那人還打劉俊波一個一重拳。後來,劉俊波的姐姐擔保,還有劉俊波所在的單位擔保,將劉俊波保了出來。並強迫劉俊波交了二千元錢的「保證金」。 回到單位之後,劉俊波在單位上班。二零零九年六月九日,單位的孫吉勝、初俊山和新賓縣政法委的張玲,將劉俊波劫持到撫順市羅台山莊洗腦班繼續迫害。在被非法關押五十八天後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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