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一年三月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貴州報導)貴州六盤水市法輪功學員王順芝、張金玉於二零零八年五月被中共警察綁架,之後被非法勞教一年,在清鎮中八勞教所遭關押迫害。王順芝拒絕放棄信仰,慘遭惡警凌虐。 二零零八年五月十四日,張金玉、王順芝兩位法輪功學員在六盤水市大灣火車站講真相,被學生家長構陷,被綁架至大灣派出所,第二天被送到鐘山區國保大隊,後被拘留十五天。拘留期滿後家屬去接人時,得到通知二人已被勞教一年。 送達勞教書時,國保惡人欺騙張、王二人說只要在這張紙上簽字就放你回家,張金玉膽小也沒看甚麼東西就簽字了,王順芝看到是勞教決定書拒不簽字,後被四個年輕的國保惡人抓住頭髮打。她二人被送到清鎮中八勞教所後,先是吃了一個星期有不明藥物的包子,二位法輪功學員回憶說包子有刺鼻味道,吃下後頭腦發木,以前記得的法輪功師父的經文甚麼都想不起來了。然後張、王二人被罰站,不寫放棄修煉的悔過書等所謂「三書」就不讓坐、不讓吃飯,每天睡眠三個小時,張金玉年紀大了腿浮腫,被迫違心的寫了「三書」,之後被迫每天幹奴工。 王順芝在被非法勞教期間不配合惡警的任何要求,遭酷刑折磨,一年體重減輕七十斤,迫害前體重一百四十斤,迫害後體重七十斤。 酷刑演示:死人床 |
在貴州清鎮中八女子勞教所,王順芝一年沒有穿襪子,一年沒有穿鞋,冬天吸毒的包夾穿著棉衣,還披著被子,只給王順芝穿一件單衣、一條單褲,並且一年沒有讓她用衛生紙,大小便後用手擦,再去冷水管洗手,不准王順芝上廁所,實在要大小便就讓王便在自己的飯盒裏,自己洗乾淨,又用來吃飯。最邪惡時,從廁所撈出衛生紙和大便抹在王的嘴角,王順芝是五十歲的人了。王順芝絕食反迫害,被上「死人床」二個月,期間大小便都在「死人床」上,鼻飼導致鼻腔腫脹插不進鼻飼管,後勞教所怕出人命,才讓她下了「死人床」。還有一次王順芝被打的手臂骨折,惡人因怕她臉上的傷被別人看見一直不讓王順芝打石膏,直到五六天後王臉上的青紫好一些,才把王帶去醫務室打石膏並勒索六百元錢。一年沒讓王順芝洗澡,表皮不用手抓,自己往下掉,每頓飯只給王盛雞蛋大的一塊飯,泡一瓢清湯,上面夾兩塊蘿蔔,直到王臨出勞教所的最後一個月,惡警看到她實在瘦得沒有人形,怕外面的人看到她前後變化太大,才讓她每頓飯吃一碗飯。 酷刑示意圖:灌食(繪畫) |
有一次王順芝用被子蒙著頭背《洪吟》,被惡警文桂芳發現,把王以坐姿綁上,然後文桂芳和另一惡警,跳起來踩在王的腿上,王痛的大聲慘叫,導致王同修大腿全部青紫,一段時間不能正常走路。 迫害王順芝的惡人有中八女子勞教所四大隊新收隊隊長顧新英、副隊長焦霞、惡警袁芳、文桂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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