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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法輪功學員史小春五次被非法勞教
【明慧網二零一一年三月十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黑龍江省雞東縣法輪功學員史曉春,男,五十歲左右,自中共從一九九九年七月開始迫害法輪功後,史曉春屢遭迫害,曾五次被非法勞教,經受了殘酷折磨。史曉春前四次被非法勞教,明慧網均有報導,以下揭露的是雞東縣國保惡警齊東泉千方百計第五次非法勞教史曉春的事實。

二零零八年四月上旬一天晚上七點多鐘,幾個惡警突然闖到史曉春家中,連推帶拽的將他綁架到雞東前進派出所。惡警立即給縣公安局國保大隊打電話說:人已抓來。國保大隊幾個惡警馬上開車到史家非法抄家,然後又到派出所把史曉春拉到公安局國保大隊進行非法審訊,惡警齊東泉逼迫史曉春說出其他法輪功學員,史不配合。齊東泉於是用手打史的臉,手打痛了,就用皮鞋踹史曉春的頭;惡警將史曉春的雙手反扣在背後,強迫他坐在地上,這樣他們打起來方便,抬腳就能踹,邊踹邊罵,踹累了,休息一會兒,然後再踹,惡警齊東泉累的呼呼直喘,還邪惡的對史曉春說:我打你就當鍛煉身體了,省的天天早上跑步。說完就衝過來瘋狂的用皮鞋往史曉春的頭部猛踹。就這樣打了兩個多小時,齊累的打不動了,也沒問出任何東西,最後在當夜十一點多鐘把史關到看守所。

酷刑演示:用皮鞋踹
酷刑演示:用皮鞋踹

兩天後,齊東泉再次非法提審史曉春並找來兩個證人來指認史,並讓證人站在離史一米多遠處用手指認史,並在證人指認時照了很多各種角度的照片。過兩天又一次提審時,齊拿著十幾張照片,是所謂的證人指認史時照了很多各種角度的照片,還有所謂證人筆錄。齊東泉無賴地對史曉春說:就憑這些證據就可以判你五年,要判不了你五年我這警察都不幹了,你還是承認了吧,省得麻煩。現在有零口供被槍斃的,因為人證物證都有,不承認也得槍斃。你承認不承認都得判你五年。

就這樣在看守所裏史曉春被提審三次,被打三次,最後在零口供的情況下把他劫持到綏化勞教所非法勞教兩年。這是史曉春第五次被非法勞教。

後經核實,史曉春此次遭綁架是雞東縣明德派出所所長柴力明進行惡意告發所致。

當日前一篇文章: 曾志遠三次遭非法勞教 一次被非法判刑
當日後一篇文章: 甘肅省慶陽市惡警張宏犯罪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