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一年二月五日】我是做娛樂工作的,會經常換各種工作場所。這是我在上一個工作單位工作時發生的事。 這家公司每月都會開一次員工總結大會,選出業績出色及業務進步快的員工進行獎勵、表揚。那家公司我做了半年,在工作中我心中不忘師父的教誨,用真、善、忍對待身邊的同事和救度著眾生,也得到了老闆的讚賞和認可!就在我準備離開公司的最後一次員工大會之際,我被公司評為了最佳優秀員工,並發給了我榮譽證書和一百元獎金。我心中很明白,那實際上是師父賜予我的榮耀,因為沒有師父的法,沒有在法中學到的真、善、忍,我是絕對得不到這個獎的。 因為我從小就比較調皮,再加上做娛樂工作的本身就使我在性格上比較散漫,受不得約束。修煉後才能時刻用大法來歸正自己,所以得到這個獎對我來說真是意想不到的。這個最佳優秀員工獎絕對不是我自己能有多大的本事和多麼的優秀換來的,而是按照師父的教導去做才得到的。 得獎後我就想這個獎我不能白得,既然是師父與大法賜予我的,那我就一定要做一名正法時期大法弟子該做的,證實大法好。就在我將離去的前幾天,我請我們公司所有演藝部的同事吃飯。那天所有人到齊後,我拿出了這個獎項證書對所有的同事說道:在這裏我要感謝我的師父,因為沒有我的師父我得不到這個獎,因為我是在法輪功裏面學會的真、善、忍的道理,所以才能得到這個獎。這時所有的同事舉起酒杯(我以茶代酒),我建議為我師父的偉大、為法輪功的美好以及所有眾生的得救乾杯,大家歡呼著喝完杯中的酒。我感覺非常的欣慰,這時更感覺到這個獎的真正意義和殊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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