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一年二月三日】看到周圍有的同修在經濟上還很窘迫,影響了證實法的效果,想把我在經濟方面走過的彎路及所悟到的法理寫出來與同修切磋。 我是一九九九年三月份得法,當時家中開了一個小型加工廠。由於我家母親、女兒相繼得法,全家人福份都很大,所以,廠子的經濟效益也逐漸好了起來。零六年,由於我的悟性還停留在個人修煉時期,認為錢是身外之物,吃苦是好事,這樣的一種為私為我的心,再加上長期帶著一些人心做事,被邪惡鑽了空子,在當地看守所被迫害了三十二天後,被家裏不修煉的常人花錢托關係,又說出了一個同修,才回到家中,回家後,雖然找到了自己的一些骯髒的心,如:名、色、顯示心、歡喜心、私心、強烈的自我、可是沒有發現自己在利益問題上走了極端,沒跟上正法進程,認為在家學法,發資料做資料就是做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事,在這種人心驅使下,又走了一個大的彎路,變賣了家產,全家流離失所,這一切在認識我的親朋好友中引起了極大的反響,再給他們講真相,效果可想而知。 「很多學員只知道煉功學法是修煉。是,那是在直接接觸法的那一面。而你在實修自己的時候,你所接觸的社會就是你的修煉環境。你所接觸的工作環境、家庭環境那都是你的修煉環境,都是你必須要走的路,必須面對的、必須正確面對的,哪一件都不能敷衍。」(《各地講法七》〈二零零六年加拿大法會講法〉)這時我才發現,我沒有真正的做好一個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應該做的。 通過學法,背法我悟到:大法弟子的家庭環境,財產,以及子女的就業等都是為正法所用,在各方面都走正了才能真正的證實法。我想從新走好修煉的路。踏踏實實的走師尊安排的路,就在我考慮做個甚麼生意,能有一定收入又利於講真相的時候,姐姐來我家說,她經營多年的一個店,想讓我接手,就這樣在師尊的呵護下,我這個外行人接手就有一個很好的收入,在這個行業中,用這種形式證實著法,姐姐再來店時,鄰居說:「你妹妹幹的不錯,是真善忍的作用。」 在經濟上被迫害,再一個原因就是不能善用自己的收入。新鮮的水果、剛上市的蔬菜、講究的食品,總之,沒有達到師尊講的「只要填飽肚子,而沒有對任何一種食物的執著,是無所謂的」(《轉法輪》)的境界,大法弟子的財產,包括時間,都是大法所給,也就是大法的資源,必須為正法所用,比如說,穿衣服,大法弟子穿的衣服乾淨,利索,美觀大方,不是說多麼高檔,多麼貴重,從外觀上看法輪功學員不是像電視台造謠那樣說的不是癡就是傻,不是邋邋遢遢就行。安逸心也容易在經濟上被迫害,這工作不能幹,那工作怕累,幹不了,不想吃苦,早晨起來不煉功。放下生死,生死才遠離你,怕吃苦,那就脫離不了苦。 寫出本人所悟是希望在經濟上還在受迫害的同修能找一找自己的一思一念是否能跟上正法進程。聽師尊的話,真正的走師尊安排的路,不辜負正法時期大法弟子的稱號。 層次有限,望同修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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