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四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省報導)二零一一年八月二十一日上午,山東煙台芝罘區鳳凰台派出所警察李軍修伙同居委會人員李素坤闖進老年法輪功學員張淑鳳家。 警察們見家中有客人,隨即把門關上,叫嚷著:一個不許出屋,一個不許離開。接著又打電話叫來七、八個警察,其中就有一直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610主任高岫。高岫指揮著這群人東翻西找,只要看到錢、電腦、手機等他們認為有用的東西就掠走,就連錢包裏那點零花錢也不放過。高岫看見桃子拿起就吃,邊吃還邊說著難聽的話罵著張玉鳳。法輪功書籍被搶走,六千六百元現金被當面搶走。後來發現在另一房間的櫃子裏存放的僅有的六千元生活費也被偷走了。被掠走的所有錢、物、大法書籍都沒有收據,家人多次索要無果。 九月三十號,張淑鳳放長假兒女都來家了,在外地工作的兒子也回家看望老母,其樂融融。這時警察施建偉帶了四、五個警察又一次破門而入,進屋後挨個盤查。隨後又闖入關著的裏屋,把指導老人修煉的大法書搶走了。 整個過程中,他們沒有出示自己的證件,沒有出示任何法律依據,搶走的物品連個收據都不給。恣意妄為、執法犯法,拿著納稅人的錢財,卻在光天化日之下幹著侵害公民基本權利的違法之事。法律形同虛設,頭戴警徽卻如土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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