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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到根本的執著──自私
文/大陸大法弟子
【明慧網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我是一九九七年得法的弟子,在這十四年的修煉中經歷了很多魔難,也走了很多彎路,摔過跟頭,今天回到正法修煉的洪流之中,回顧自己的修煉歷程,發現之所以走得坎坎坷坷,是因為我修煉的基點是為私的。

在一次集體學法後,同修交流了自己在修煉中的體悟,我本來只想聽同修講,可是突然有一個念頭出現:為甚麼我沒有同修這種救人的慈悲心?其實不止沒有慈悲心,可以說我在常人中是無情無義的。原來我認為這是我的人情少,後來發現當家人(同修)說到我們的很多親戚尚未退出邪黨的組織時,我表現得很冷漠,認為他們退不退隨便,反正也說過很多次了,思想中並沒有一定要救他們的慈悲心。在和同修交流了這一想法後,我發現我長期在人中生存造就了一個極端自私的「自我」,在這個「自我」的觀念中任何事都從自身的利益出發來考慮問題,其他人,無論是家人、親戚、朋友、同事,在遇到根本的利害衝突時根本不在這個「自我」的考慮範圍之內。所以我講出的話中沒有慈悲的力量,去講真相並非出於純淨的救人的目地,而是當作自己積累威德,走向圓滿的一個必經之路,往往帶有顯示自己的知識豐富,見識高明,將自己的觀念強加給他人,因此打動不了那個生命的微觀,不能使其真正明白真相,扭轉變異的觀念,作出正確選擇。

回顧自己修煉的過程中,顧慮心,害怕心,歡喜心,顯示心,氣恨心,嫉妒心,名利心,安逸心,不服氣心,自以為是等等眾多的人心其實都出自於這個為私的「自我」。因此,在初期得法時,我是為了自己能圓滿,從此脫離六道輪迴之苦,不至於滑到毀滅的邊緣;正法修煉階段我是因為能使自己圓滿而去的天安門;在遭受迫害時對被邪惡利用的人氣恨,又害怕自己受到傷害而作出妥協;在去講真相時,根本上是為了自己積累威德,走向圓滿更近一步;在常人中的利益受到損害時,心中也念念不忘,心胸狹窄,睚眥必報。就如師父在《精進要旨》〈境界〉中所講的境界處於「惡者妒嫉心所致,為私、為氣、自謂不公」的狀態。這樣很長時間都沒有意識到自己的根本執著,還自認為修的不錯,結果是出於私心而使自己遇到很多魔難和遭受不必要的損失。

這也使我體會到師父經文中所說舊宇宙的生命「都想要改變別人而不想改變自己」(《北美巡迴講法》),因為「私」而維護自己不被改變,結果卻反而成了被淘汰的原因。也更體會到作為一個修煉的人哪怕在自己遭受痛苦時也要看自己,要「修成無私無我,先他後我的正覺」(《精進要旨》〈佛性無漏〉)。

找到這一根本執著時,我感到心裏很難過,也更加明白我應該學會從自己的一思一念中去除「私」的因素,做事先考慮他人,而不是把自己的利益,自我的感受放在首位,從而真正能從純淨救人的角度做好三件事,走正師父安排的修煉道路。

當日前一篇文章: 到邊遠地區救世人 師父時時呵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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