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日】(接上文) 第七部份 酷刑實例 目錄 一、派出所酷刑虐待法輪功學員案例 二、看守所酷刑虐待法輪功學員案例 三、雲南省勞教所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案例 四、雲南省監獄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案例 五、殘酷迫害殘疾人案例 六、強迫墮胎殘害幼小生命案例 七、強行送進精神病院迫害案例 法輪功學員被綁架、關押在看守所、勞教所、監獄,凡是不「轉化」、不配合邪惡的法輪功學員都遭受了不同程度的酷刑虐待,常見的一般有「嚴管」、「集訓」、被「包夾」、不得探視、不得通信、做奴役、體罰(跑步、站「軍姿」、曬太陽、吹冷風、面壁、長時間不准睡覺等)、聽高音刺耳的誹謗大法的錄音、看錄像、毆打(群體拳打腳踢、棍棒打)、高壓電棒電擊、竹籤扎十指、睡死人床、戴固定腳鐐、同時戴手銬、腳鐐、吊銬、背銬、強迫墮胎、注射破壞中樞神經類藥物等等迫害。 一、派出所酷刑虐待法輪功學員案例: ◇玉溪市法輪功學員薛慧麗被逼供訊案 薛慧麗,女,四十六歲,雲南玉溪市法輪功學員,雲南省易門縣小綠汁鎮礦山工人。二零零七年九月十八日上午九點左右,薛惠麗正在加油站上班作報表,被易門縣、玉溪市公安局警察綁架、抄家,抄完家就強行給薛惠麗戴上手銬,出家門時,她看見外面有人,就把銬著的雙手舉過頭頂,惡人們怕惡行被世人看見,一個警察破口大罵,趕忙把她推上車綁架到綠汁鎮派出所。警察王順忠(綠汁鎮六一零主任)、警察伍雲龍(綠汁鎮派出所)、警察楊建波(易門縣公安局)等共有九個警察迫害薛惠麗:把她雙手銬在一起,坐在高木凳上不讓睡覺,只要她一閉眼睛就敲桌子或警告她不准閉眼睛。兩個警察一個班七十二小時輪番對她審訊,要薛慧麗揭發與她有來往的法輪功學員,叫她說煉法輪功不好。還欺騙她說,只要她揭發出來就讓她回單位上班。 ◇魯繼英、范玉玲兩位老人被捆綁在籃球架下示眾侮辱案 范玉玲,女,年齡未知;魯繼英,女,年齡未知,二零零六年大年三十,兩位從昆明來玉溪發真相資料的法輪功學員魯繼英、范玉玲,被玉溪何曉沛等惡警綁架,就在大年三十的當天,惡警將這兩位法輪功學員捆綁在籃球架下示眾侮辱,長達六個多小時。受盡折磨後,二人分別被非法關在紅塔區看守所和峨山看守所,魯繼英被非法判刑四年,范玉玲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看守所酷刑虐待法輪功學員案例: (一)關押在看守所遭受到的折磨有: △侮辱性搜身:脫光衣服,一絲不掛。 △沒收私人物品:如鞋子,腰帶、眼鏡、項鏈、手錶等私人物品。 △強行損壞私人物品:如剪掉拉鏈、摘掉紐扣、撬掉皮鞋內鋼條等。 △「升堂」:(進看守所的「下馬威」),懲罰有「打拳」(犯人輪流用拳打)、「打大理巴巴」(用塑料鞋沾水後打)、「高山流水」(冬天脫光衣服用水從頭上往下慢慢的澆)、「開飛機」(頭朝下,雙手、背緊貼牆)、「青蛙跳」(學青蛙在地上跳)、「下潛艇」(用馬桶裝上糞尿,將頭往裏面按壓)等等。 △做「苦役」:每天十多小時,苦役有「撿辣椒」( 又髒、又灰,嗆的鼻涕眼淚淌,時間長了手指甲都會爛掉)、揀豆子,粘各種紙袋等。 △不配合惡警遭酷刑有:戴腳鐐、手銬、扎竹籤、腳踢手打等等。 (二) 迫害案例: ◇個舊市冶煉廠戴金蘭在看守所遭惡警用竹籤扎入手指案: 酷刑演示:竹籤扎手指 |
戴金蘭,女,五十多歲,個舊市雞街冶煉廠退休職工。因冶煉廠生產的產品有毒,故身體中毒比較深,如牙齒脫落,皮膚發黑等。自修煉大法後,諸多病症頓消,見證了大法的神奇。二零零七年八月一日在發真相資料時被不明真相的人誣告,非法勞教一年,關押在省女子勞教所。在個舊市看守所非法關押期間,戴金蘭由於不配合邪惡審訊,惡人用竹籤戳入她雙手的食指、中指,大拇指,逼她按手印,戴金蘭不從,惡人就用她的臉代替手按手印,弄得她滿臉都是紅色印油。 ◇四川籍法輪功學員陳榮華在看守所被毆打侮辱案: 陳榮華,女,八十歲,四川人,到昆明居住。九九年迫害法輪功以來,陳榮華只因參加過李洪志老師的法輪功傳授班,就被列為重點迫害對像。二零零一年她被公安從家裏騙到派出所,從派出所騙到看守所,又從看守所騙到勞教所,半年後才得到勞教一年的通知書。陳榮華在看守所時,天天遭到同監室犯人在警察授意下的毒打,犯人一邊打一邊叫罵:「看你還煉法輪功!」動不動就被罰站、罰做下蹲運動,強迫用舌舔衛生間蹲坑,身上到處都被打得青紫爛腫,被送到勞教所時身上到處是傷痕。她在勞教所時,有一次只因和別人講了幾句話就被罰站了兩個小時。 ◇昆明法輪功學員李君萍在看守所被野蠻灌食案: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 |
李君萍,女,五十八歲,雲南省輸送機械廠退休職工。一九九九年曾被派出所強行滯留二十四小時;二零零五年被關押在西山區看守所被迫害一年六個月,被綁在死人床上強行灌食,被注射不明藥水,還騙家人交了二千元醫藥費。後被非法關押在雲南省女子勞教所,在勞教所期間經常被罰站、罰抄監規到天亮,被「包夾」 二十四小時監視,常常被拳打腳踢威逼「轉化」,長時間不准許家人探望。 ◇昆明法輪功學員張如瓊在看守所被戴定位腳鐐酷刑迫害案: 張如瓊,女,四十六歲,家住昆明市菊花裏4號,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七日中午一點鐘左右,被昆明市官渡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的馮軍、姜眼光等一夥便衣惡警從理髮店裏強行綁架,以莫須有的罪名將她非法關押到官渡區看守所。張如瓊自訴在看守所被迫害的經過: 一進看守所,警察就把我的衣服全部扒光拿走,全身從頭髮到腳摸了兩遍,當時我正在來例假,她們才把我的內褲還給我,然後把他們的開襠褲讓我穿上,對我進行羞辱、辱罵,我就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法輪功教人做好人沒有錯!」他們就叫販毒人員用臭襪子堵我的嘴。有一天他們把我叫出去,讓我坐在一個凳子上,一下就上來了幾個人,強行用硬皮帶把我捆綁,不知用了多少根,把我捆的呼吸都很困難,幾分鐘後感到全身四肢都麻木了,並失去了知覺,一直到了晚上才把皮帶解開拿走。把我的頭髮也剪了。 隨後警察又叫來幾個犯人把我抬到禁閉室,給我雙腳戴上了十公斤重的腳鐐,並且把腳鐐穿在地上的大鐵環裏將我的雙腳固定銬起來,根本不能動,他們走時把門一關,禁閉室裏一下子就臭氣熏天,比農村的豬圈還臭,難聞的我只想嘔吐。禁閉室只有頭大的窗口,上面裝有一個攝象頭對著,一個全天二十四小時都開著的燈招來的蟲子滿屋子到處都是,白天、晚上都被蟲子、蚊子叮咬,有的大蟲飛來撞在臉上都很痛,這種殺人不見血的折磨真是令人痛不欲生。 我來例假一直不乾淨(我在修煉之前曾因做人工流產後大流血一年零八個月不止,是修煉法輪功後好了的),他們把我帶的衛生紙搶走,一點也不給我留下,經血流在褲子上,順著腿流到腳上、地上,他們還不給我水喝,不准洗漱。由於長時間戴著固定的腳鐐,腳磨腫了,皮膚磨爛了,不能穿鞋,腳趾流水、流膿,很臭,蟲子爬到腳上,咬的又疼、又癢,難受極了,我就用衣服把腳連腳鐐一起包上,警察在攝象頭中看到後,就來罵我不准我包。 我在禁閉室好幾天都不得喝水,喉嚨又幹又難受,我一直向他們要求要水喝,後來才給了半瓶不到的一點水,水裏還冒著氣泡,有很難聞的藥味,我不喝,他們就叫兩個犯人硬灌。我被他們灌水後,非常難受,心慌心跳,心就像要從耳朵跳出來一樣,這時獄醫才來量血壓說:血壓有點高!他們就要挾我:只要簽「不煉功」,就放我出來,我不簽。後來他們又說:只要我答應不在監室裏煉功,就放我出去。最後我在身體難忍的痛苦中被迫簽了「不在監室裏煉功」的字(事後我很後悔),他們就把我從禁閉室放出,但又把我關進一般監室。 我一進監室,有幾個在押的犯人看到我的樣子當時就哭了,說:好好的人搞成這樣,人都變形了,我們看著都心痛,要是她家人看到不知會有多心痛啊。這時有人說:不能哭,攝象頭看見不得了。因為我始終沒有放棄修煉法輪功,他們就想方設法的來折磨我,他們叫我洗被子,就在洗被子時,把我身上全潑濕了,使我全身冷的連骨頭都痛。 由於被他們不斷折磨,我整天迷迷糊糊的,說話都吃力。他們就把藥放在水裏要我吃,我不吃,就強迫我吃,逼著我吃,吃藥後我的頭越來越痛,像被大鐵錘打碎了似的,頭腦昏昏沉沉,迷迷糊糊的,此時只聽有人說:快把她扶起來,快點把她扶起來,獄醫來量血壓了,隨後又聽說:血壓200,我一直不敢睜眼,喉嚨好像幹的裂開了,老想喝水,水剛咽下,馬上要解小便,小便完,就嘔吐,剛吐完,又要想喝水,整個晚上就這樣反反復復,也影響了監室裏的人休息。後來他們把我帶到醫院去檢查,一天做了兩次心電圖。他們看到我出現生命危險,後來叫家人辦了所謂「取保候審」,將我接回了家。 ◇雲南冶金研究所周吉昌被毆打案: 周吉昌,男,七十多歲,雲南冶金研究所職工。二零零一年,因表示不放棄信仰法輪功後,五華公安國保大隊就將他送進五華看守所關押了三十天。在看守所周吉昌被同監羈押人員「升堂」,每天都被殘酷毒打,折磨,全身多處被打得青紫疼痛,引起肢體活動障礙。 ◇昆明個體戶王軍被毆打案: 酷刑演示:毒打 |
王軍,男,四十多歲,外地在昆明個體戶。一九九九年對法輪功迫害開始,王軍曾經多次被綁架關押在看守所,每次在看守所都遭到酷刑折磨,被同監羈押人員「升堂」、毆打。有一次在出外幹苦活時,被多個羈押人員用棍棒毆打,棍棒都打斷了。 三、雲南省勞教所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案例: (一)雲南省女子勞教所惡性迫害法輪功學員致死案例: ◇何美華,女,年齡不詳,雲南省紅河州國營金平縣農場職工。由於堅持對真善忍的信仰,被金平縣「六一零」、公安等惡人綁架,非法送雲南省女子勞教所勞教一年。在勞教所期間每天被強迫「洗腦」,做奴工,隨時被「包夾」打罵,經常不准睡覺,關「小號」(禁閉),逼迫寫三書等迫害,身心受到極大摧殘,身體日漸衰弱,以致出現生命垂危。勞教所惡警怕承擔責任,叫其家人接回家後不久含冤去世。 ◇陳淑秋,女,五十六歲,外地來昆明的退休工人。二零零一年五月十八日,陳淑秋發真相資料時被惡人誣告,被綁架後送勞教,關押在省女子勞教所二大隊。因陳淑秋抵制「轉化」,惡警就從精神上折磨她,強迫她看打人的場面。陳淑秋因此受到刺激,導致小便經常失禁,血壓高達230/120mmHG.陳淑秋已經躺在床上不能動了,惡警還強逼她出工,直到後來醫生看後說病情嚴重,怕出問題,才打電話通知其兒子。兒子來看到母親被折磨的身體非常虛弱,就對勞教所幹部說:我母親當初煉法輪功後身體變得好好的沒有病,現在被你們抓來關了幾個月就折磨成這個樣子。勞教所惡警怕出了問題承擔責任,就叫陳淑秋的兒子將她保外治療。 陳淑秋從勞教所回家後,身體還沒有恢復,昆明市五華公安分局大觀派出所惡警就經常到家中騷擾、恐嚇,導致陳淑秋於二零零四年十月含冤去世。 ◇楊素芬,五十二歲,個舊市雞街火車站鐵路退休職工。被個舊市「六一零」、公安局非法勞教兩年半,關押到雲南省女子勞教所。楊素芬在勞教所期間在邪惡強行「洗腦」的各種高壓下,身心受到極大的傷害,身體極度虛弱,二零零七年六月釋放回家後,於十一月十一日早九時,在開遠鐵路醫院含冤離世。 ◇楊蘇紅,女,二十四歲,家住昆明市西山區馬街辦事處積善社區。楊蘇紅是一個身高僅有1.2米、體重23公斤的肢體殘疾人,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三十日,楊蘇紅被昆明市西山區國保大隊惡警欺騙綁架至大板橋雲南省女子勞教所。在勞教所半年的時間內,楊蘇紅被迫參加與正常人一樣的超強的體力勞動,不允許她學法、煉功,她被折磨得皮包骨頭,奄奄一息,於二零零五年五月被送回家,僅一個多月的時間,楊蘇紅即於端午節的下午含冤去世。 (二)在勞教所遭酷刑案例: ◇鄺德英,女,四十多歲,昆明法輪功學員。二零零四年一月五日被非法勞教期滿,勞教所不予釋放。據家人透露,鄺德英在勞教所曾被姓馬的大隊長毒打,並威脅鄺德英不准講被打的事,還騙她只要她簽字否認馬大隊長打過她,就放她,當鄺德英受騙簽完字後,不但沒放她,反而將她轉到別的大隊。鄺德英被非法超期關押了半年,直到二零零四年七月份才回家;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份,鄺德英在昭通市巧家發真相資料,被不明真相的人構陷,後巧家公安局將鄺德英非法拘留在巧家看守所,鄺德英在看守所裏煉功,多次遭到犯人和警察的毒打、辱罵,二零零五年五月又被非法送到昆明市強制戒毒所非法勞教三年,在勞教所被包夾多次打罵,被警察搧嘴巴子。 ◇王玉蘭,女,雲南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二年六月因在公交車上發大法真相資料,被惡人誣告後被綁架勞教,被送到昆明大板橋女子勞教所。在勞教所一大隊,王玉蘭不配合邪惡,堅決不「轉化」。惡警就強迫她出大田(幹農活),每天挖地、種菜、挖果塘、挑大糞等,從早到很晚才收工。一次張姓隊長叫王玉蘭去挖垃圾,王玉蘭被迫光著腳去鏟垃圾,再把這些垃圾用簸箕裝好抬到另一個地方,這些垃圾已堆了很長時間,發出濃烈的臭味,各種蟲子、蛆爬出來,爬到她的腳上,就這樣幹了一天。收工後也沒有熱水洗腳,第二天她的腳又腫又紅,不能再出工,惡警就強迫她去車間剪線頭。 由於王玉蘭長時間坐著幹活不得活動,腳一天比一天紅腫,並開始流膿血,就像兩個大饅頭,鞋子也不能穿,只能用布條把鞋子捆在腳上,每天照常出工。後來,王玉蘭的腳已經發出腥臭味,招引來很多蒼蠅停在腳上。就這樣每天還得出工剪線頭幹活十二、三個小時,經常到深夜一、二點,三、四點鐘,有時要到天亮才收工,不幹完活不讓睡覺。 二零零三年農曆新年前,在車間搞完衛生後,王玉蘭和一位法輪功學員一起回到住處,她拿了幾塊糕點給這位法輪功學員,被大隊長李瑛看見了。隨後李瑛叫來幾個惡警:指導員何芝秀、管教幹部楊鳳仙、魯靜文、馬某和吸毒人員王孝粉圍攻王玉蘭和那位法輪功學員。她們把糕點扔在地上,誹謗大法和師父,謾罵法輪功學員。李瑛還指使王孝粉用腳踢王玉蘭,差不多一小時後把王玉蘭拖到監室關起來,並把她推倒在地上,又是拳打又是腳踢。當時地上有一灘水,王玉蘭的褲子全濕了,惡人們不准她換褲子,不准她上廁所,隨後把她反鎖在房間裏,不准出門。幾個惡人隨後又把那位法輪功學員拖到外面辦公室裏,她的一條新褲子都被拖破了幾個洞。 二零零四年的一天早上五點鐘,王玉蘭坐起來發正念時被「包夾」馬雲發現,她大叫「不准煉功」,把其他人吵醒了。然後馬雲、陳芳、杜蓮文等六、七個年輕力壯的吸毒人員把王玉蘭按倒,杜蓮文騎在她身上打,馬雲和陳芳按住她的頭並用毛巾堵住嘴,使王玉蘭喘不過氣來。當時值班惡警馬某已經進來站在王玉蘭床前,一句話也不說,也不制止這些惡人對王玉蘭下毒手。 還有一次,王玉蘭起來煉功被包夾李曉東發現,李曉東騎在王玉蘭身上打,打累了就用雙手掐住王玉蘭的脖子,使她喘不過氣來。 二零零四年七月二十日,王玉蘭寫了一張「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的標語,用透明膠貼在一大隊飯堂的牆上。被警察發現後就叫吸毒人員撕下來。大隊長夏蓮萍就在飯堂召開全車間的「批鬥會」,叫王玉蘭站起來,王玉蘭說:我修煉法輪大法沒有罪、沒有錯,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大隊長夏蓮萍暴跳如雷,強迫命令每個人都站起來批鬥王玉蘭,並宣布給王玉蘭加期十五天。王玉蘭就在三樓出口處大喊「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等,被夏蓮萍、惡警汪靜指使六、七個吸毒人員毒打王玉蘭,王玉蘭的衣服扣子全部被扯掉。暴徒們又把她從三樓車間拖到一樓廁所糞便最多的地方,將頭按在糞坑邊,強迫聞大便。 王玉蘭掙扎著跑到操場上,仍然大喊「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六、七個人又把她拖到民管組,把門鎖起來。王玉蘭用手扳著窗子,四合院的吸毒人員受隊長指使,用窗子鋼窗夾她的手,疼的她大喊大叫才放開。第二天王玉蘭的身上紫一塊、青一塊,手又紅又腫,直到半個月後洗衣服手都還在疼。就這樣王玉蘭被惡黨非法勞教迫害了二年零七十天。 (三)雲南省第二勞教所惡行: ◇晉寧縣古城鎮村民李文波在勞教所、省一監被毆打、吊銬案: 李文波,男,四十三歲,昆明市晉寧縣古城鎮古城辦事處古城村村民。二零零五年二月在當地講法輪功真相時被綁架、勞教三年,在雲南省第二勞教所關押期間,先後輾轉四大隊、三大隊、一大隊遭迫害。曾經遭到四大隊大隊長胡文昌,警戒科科長裘開明,四大隊副大隊長張開順,一大隊隊長陳迎松,警察石懷林、袁向軍、李武、武華祖以及惡人(包夾)王磊、黃海東、李朝雷等人酷刑折磨,導致雙眼視力下降,牙齒被打掉六顆,左腿留有二十公分左右的傷疤。 酷刑演示:強行將受害者的雙腿一字劈開 |
李文波剛到勞教所四大隊時,因堅持對真善忍的信仰,不承認強加的各種罪名,拒絕勞教所提出的任何無理要求。於是警察及包夾每天早上、中午、晚上集合點名時,就將李文波從屋子強行拖到「四合院」,當眾掐他的脖子,打嘴巴,蒙嘴,把他按翻在地,用腳踢踩,還用把李文波的雙腳抬起,將頭往下壓等等酷刑手段對他進行折磨。 二零零五年九月上旬,李文波的右腳被踩傷後紅腫發炎,高燒四十點五度,血常規化驗,白細胞高達二萬七千,被送到醫院搶救,勞教所連夜通知了他的家人,家人要求保外就醫,勞教所不同意。當家人走後,包夾人員李朝雷(雲南祿勸人)、黃海東(雲南祿勸人)不准李文波煉功,也不准他睡覺,掐他的脖子,打嘴巴,把李文波從床上扯到地上折磨,這種折磨持續了一個星期。 酷刑演示:用膠帶封嘴 |
李文波在食堂吃飯時經常被打的滿口是鮮血。二零零六年一月十三日被大隊民管副主任(牢頭所霸)黃海東打傷,當天他的眼睛看東西就出現了重影。二零零六年一月二十日晚,李文波煉功時被「包夾」石懷林看見後,他就伙同其他犯人對李文波進行毒打,之後又把李文波拖到「四合院」門口,一群警察又繼續對他進行拳打腳踢。李文波高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警察和包夾就用封口膠將李文波的頭和嘴封住,警察袁向軍在一旁用腳踢他,並說:「死啦?你蹬蹬腳!」大隊長胡文昌叫石懷林通知李文波的家人,說是他自殺了。這時李文波用舌頭頂開封口膠,高喊:「胡文昌殺人!還陷害說我自殺!」 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四日,勞教所警察和惡徒又對李文波進行毒打辱罵之後把他摔在地上,拖著兩隻手在附近的磚場地上拖,並把李文波塞進下水道裏。惡徒暴打後,用草蓆蓋在李文波身上,並還用腳踢他的身上和頭部;隨後又把他拖到泥水裏面,全身泡濕,再把他拖到燒磚的窯洞裏用火烤。 李文波一次一次往外衝,都被惡警和惡徒們一次一次的攔截後丟進去。之後,惡徒用手推車把已不會動的李文波推到磚場曬磚的坯溝上強制坐「過山車」,然後用水把他全身沖濕,讓他在磚場的坯溝上吹北風。 二零零六年三月八日,李文波又被警察李武和民管副主任黃海東打的滿口是鮮血,被打的只能坐著睡覺不能躺下。 勞教所警戒科科長裘開明帶著一群打手,曾三次對李文波進行毒打,有一次李文波被打得昏了過去,當他醒過來之後,打手們又繼續毒打他,裘開明還把土往李文波嘴裏塞。 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夜裏十二點,李文波被石懷林及其他包夾犯人打的滿臉是鮮血,全口牙齒鬆動。二零零七年八月七日李文波被惡人石懷林等人打掉三顆牙齒。 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一日,李文波被轉到三大隊,二零零八年四月一日又被轉到一大隊迫害。李文波還經常被拉到廁所裏暴打,被惡人把痰盂往頭上扣。 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四日,晉寧縣公安局再次將被非法勞教回來不到一年的李文波綁架,後秘密判刑三年,二零一零年三月四日,李文波被送到省一監八監區當天,李文波認為自己信仰真善忍沒有罪拒絕穿囚服,於是監獄獄政科惡警與八監區惡警三十多人圍打李文波,同時指使李壽軍等四名犯人將李文波按在地上,並強行剝去他的衣服換上囚服,李文波高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以示抗議,惡警就指使犯人用封口膠布將他的嘴封住,為掩蓋其惡行,在外面又加戴上一個大口罩,隨後把李文波拖進嚴管室內,用四副手銬將李文波四肢成大字狀每日二十四小時(除吃飯和上廁所解開外)銬在鐵欄杆上長達數月。李文波自被非法關押到省一監後,不准他與別人接觸,不准與家人通信,也不准家人探視。現仍被關押在省一監八監區迫害。 ◇雲南省國防技術學院電腦教師蘇昆在省第二勞教所被迫害案: 蘇昆,男,四十歲左右,雲南省國防技術學院電腦教師,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六日因給本校學生法輪功真相光碟而被不明真相的學生家長誣告,被綁架勞教三年。被非法關押在雲南省第二勞教所第三大隊,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八日又被轉到一大隊迫害。 由於蘇昆不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自二零零五年十月開始,三大隊警察就指使勞教人員對他進行所謂的「嚴管「轉化」教育」。因為蘇昆不配合,他們就在生活上對他百般刁難,如:不准看書、寫字、不准喝開水、不准上廁所等折磨。二零零五年一月初,蘇昆為了抗議勞教所的迫害行為就喊「法輪大法好」。隨後被「包夾」(不「轉化」的法輪功學員每人安排二──五名吸毒者二十四小時看管)每天都當著警察的面勒住蘇昆的脖子,將他扳翻在地,掌嘴、拳打腳踢。當蘇昆向警察羅仲武指出這是違法行為時,他說這屬於強制行為,沒有違反規定。反而指使惡人汪家林、李春永、閻軻、張建忠對蘇昆更加惡毒的毆打,導致蘇昆兩顆門牙脫落,還不准吃早點。 二零零六年二月十八日早上,羅仲武到農田工地查看,蘇昆向其反映勞教犯人打人之事。羅不但不聽解釋,反而對蘇昆進行推扯,於是蘇昆大喊「法輪大法好」以示抗議。羅見此狀,便命令勞教犯人把他拖到正在上土的拖拉機旁,強行按住並指使李紹兵、李春永使勁往他身上洒土和拳打腳踢,致使蘇昆全身上下全是泥土和腳印。 二零零六年三月四日晚十點左右,三大隊隊長普順元以及羅仲武等警察把蘇昆喊出,並讓兩名勞教犯人拉上柴火前往距三隊大門幾百米處的「陳家大墳」,到達後,讓蘇昆在墳墓前保持站立姿勢,並命令兩名犯人監督不准他打瞌睡,要叫蘇昆直到把死人喊醒才可休息。就這樣蘇昆在寒風中被罰站到天亮。第二天早上,又將蘇昆拖到秧田裏,泡在水中繼續折磨。晚上又繼續把蘇昆拖到墳前體罰站立。羅仲武問蘇昆:「白天還喊不喊「法輪大法好」?」蘇昆就說:「體罰不止抗議不止!」當羅仲武和管教蘇家山離開墳地後。兩名犯人就開始裝鬼嚇唬蘇昆,然後又動手猛擊蘇昆的後腦和前胸十多分鐘。這樣又折磨了一晚上後,第三天(三月六日)早上又繼續將蘇昆拖到秧田裏泡水,不准閤眼休息直到三月九日。參與迫害的警察有:普順元、羅仲武、蘇家山、何正朝;勞教人員:鄧四紅、李紹兵。 ◇昆鋼退休工人張亮在第二勞教所被毆打致骨折案: 張亮,男,五十七歲,昆明鋼鐵公司龍山礦區病退職工,先後兩次被非法勞教。在勞教所裏遭受殘酷迫害,大冬天張亮煉功被「包夾」從頭到腳澆冷水;胸口被警察踩踏,導致胸骨突出、腳趾骨折、頸椎被打傷。 ◇雲南林業醫院副院長葉保福在第二勞教所被強行灌食案: 葉保福,男,五十多歲,二零零零年十一月與妻子楊明清、女兒葉茂因抵制非法「「轉化」班」離家出走被昆明盤龍區「六一零」、國保大隊警察綁架後非法勞教二年,妻子被勞教二年,女兒被勞教一年。葉保福在勞教所期間因不承認非法勞教而抗工,被「嚴管」,限制人身自由, 二零零二年因抗議勞教所阻止女兒探視,干擾通信等絕食、絕水四天被單獨關押,「包夾」由二人加至五人二十四小時看守,晚上睡覺由兩名包夾坐在床前看守。二零零三年因勞教期滿勞教所不釋放,葉保福又開始絕食一個多月,絕食期間勞教所指使監獄醫院強行灌食,在十多名警察圍觀下葉保福被三大隊副大隊長普順元指使的十名吸毒人員按住四肢、頭部強行灌食、強行輸液折磨,致使身體一夜之間明顯極度衰弱,體重明顯下降,血壓升高,下肢關節紅腫,身心受到極大摧殘,因不「轉化」被延期關押三個多月。 四、雲南省監獄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案例: (一)雲南省女二監惡行: 目前已落實姓名的、在女二監被關押的一百多名法輪功學員中,已知有三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其他法輪功學員都不同程度的遭受過「關禁閉」、「嚴管」、 睡「死人床」和長期坐小凳子的酷刑折磨和虐待,有許多法輪功學員還同時被注射、投放損害中樞神經類藥物等酷刑迫害。 迫害致死案例: 沈躍萍◇沈躍萍,女,四十九歲,雲南省玉溪市婦幼保健站醫生。二零零四年十二月被非法判刑五年,關押在女二監。因為沈躍萍拒絕所謂的「轉化」,從二零零六年三月份開始就被關「禁閉」,一關就是三年。整天面對的都是惡警的輪番轟炸(強迫洗腦),不堪入耳的罵人之詞以及收錄機裏誹謗法輪功的宣傳。在關禁閉期間,每天被強迫坐在光床板上十六個小時,沒有站、走和想問題的自由,不得洗澡、洗衣、來例假不允許用衛生巾、還隨時被「包夾」(專門看管法輪功學員的犯人)打罵或用針扎、用手擰、掐,每天強逼她吃或者在食物中投放不明藥物,致使沈躍萍咳嗽不止八個多月,最後導致昏迷五個小時,於二零零九年五月十一日將她送昆明醫學院第二附屬醫院搶救,五月十二日她的家人突然接到監獄通知沈躍萍病危,當家人趕到醫院時,沈躍萍已經是肺部穿孔,皮包骨頭,奄奄一息,連睜眼、說話都非常困難。五月十三日在沈躍萍病情未得到控制的情況下監獄又強行將沈躍萍轉到條件極差的勞改局醫院。沈躍萍在醫院的幾天裏,每天只給她吃一小碗米線或者一碗粥。家屬送進去的八寶粥、藕粉、水果都不讓吃。五月十四日在家屬強烈要求下,監獄才辦理了「保外就醫」手續。由家人將她接送到昆明第三醫院搶救,到七月十六日晚上沈躍萍含冤離世。 王蓮芝◇王蓮芝,女,七十二歲,昆明法輪功學員,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五日被公安綁架,二零零八年十月中旬被送到女二監。十一月二十七日,監獄電話告知其兒子,王蓮芝得了精神病,可以保外就醫。其兒子說:「十幾天前我母親還好好的,怎麼突然會得精神病,而且我母親也沒有精神病史,自煉法輪功後身體一直都很好。」警方告知由市精神病院所鑑定,並說:「你母親不吃高血壓的藥就拌在飯裏。」兒子怒責:「另外還拌有甚麼藥?」警方不敢回答,當家人將體質非常虛弱、幾乎成了植物人的王蓮芝接回家中後不久王蓮芝就含冤離世了。 史喜芝◇史喜芝,女,六十多歲,昆明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三年關押在女二監迫害,其先後被關押在五監區、四監區。史喜芝於二零零五年八月左右突然去世,據知情人講,其是在禁閉室被惡警用電棍擊傷後送醫院,在醫院搶救無效死亡的。(監獄對外稱患病死亡)參與的惡警有:馬麗霞(集訓監區副隊長)、楊歡(集訓監區副隊長)、丁瑩(集訓監區隊長)、吳旭英(四監區專管法輪功的警察)、鄭頻、楊永芬、謝琳、景絨、孫寧爽、夏光麗、周穎等。 被「禁閉」、「嚴管」(坐小凳子,精神和肉體的折磨)迫害案例: 「禁閉」即監獄裏關禁閉,是對刑事犯人出現脫逃、打架鬥毆等有嚴重違規行為時才採用的一種懲罰手段。監獄成為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黑窩後,禁閉室基本上就用來迫害法輪功學員了。在女二監無論老小,凡是不「轉化」的法輪功學員一入監就被關「禁閉」。狹小的禁閉室只放置一張木板床,還有叫「橡皮房」的禁閉室,即四週牆上都貼著海綿、橡皮,設有監視器。俗話說:監獄是人間地獄,而禁閉室又是地獄中的地獄。一般犯人關禁閉可以在室內自由活動,而法輪功學員則每天從早上六點半至晚上十一點被強迫坐在光床板上不准動,不准講話,雙手必須放在膝蓋上,若有移動,輕則辱罵,重則拳腳相加,或者電棍電擊等;不准洗臉和刷牙,不准衛生用水、不准洗澡、不准換洗衣服,每天只允許上四次廁所,更不人道的是在月經期也不准用衛生紙,有連續四個月不讓換洗血跡、污漬內褲的,全身腥臭得抬起碗來都吃不下飯;每天只給一點食物,不能吃飽,每人每天一瓶水,冬天只能穿兩件單衣、單褲,不准穿襪子,只准穿拖鞋,夏天不准穿內衣,只能穿一件外衣。除有電視監控外,還有兩個刑事犯人二十四小時看守,再加上犯人牢頭的看守和禁閉室警察的巡視。 按監獄規定,一般犯人關禁閉七至十五天。但惡警迫害法輪功學員關禁閉最少都是四個月,或逼迫寫了「三書」後才放出,有的法輪功學員不寫「三書」被關押一年多或直到出獄,最長的達三年多時間。 由於長期被關在黑暗、潮濕的小屋裏,精神壓力大,生活環境惡劣又不讓搞個人衛生,不得運動,致使被關的法輪功學員發生臀部褥瘡、潰爛,會陰部糜爛,有的出現腎水腫,造成血壓升高、心臟受累、雙下肢浮腫,關節酸痛,四肢癱軟無力等症狀。 長時間罰坐小凳子 |
「嚴管」(坐小凳子,精神和肉體的折磨)。自二零零五年以後,邪惡「六一零」組織監獄到臭名昭著的遼寧省馬三家勞教所學習如何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經驗」後,女二監使用了這一滅絕人性的邪惡方法:凡是被關禁閉後還不放棄信仰的法輪功學員,她們就強行叫你每天坐在一個約三十公分的小木方凳上,從早上六點半起床就開始坐到晚上十一點,這種殺人不見血的精神和肉體的折磨,更是一種變相的酷刑,別說是七、八十歲的老人,就是一個健康人都很難以承受。而且晚上睡覺不准掛蚊帳,一間十七、八個人的監舍,就是不讓這個法輪功學員掛蚊帳,叫蚊蟲叮咬讓你睡不好覺,被叮後,皮膚又癢又疼,甚至潰爛。不放棄信仰就一直這樣坐下去,有的法輪功學員一直坐到出獄,臀部坐爛了、褲子也坐爛了,有的血壓升高、四肢浮腫,有的甚至全身浮腫,身心備受摧殘。 ◇徐玉珍,女,八十多歲,雲南省德宏州潞西芒市人。二零零二年被綁架判刑三年,曾多次被女二監集訓監區關進禁閉室迫害,導致血壓升高,下肢浮腫,身體衰弱。 ◇楊明清,女,五十九歲,原雲南林業培訓中心辦公室主任。二零零五年一月十日,被昆明盤龍「六一零」和盤龍國保大隊從單位綁架後判刑三年,送進女二監的當天就被直接關進禁閉室近四個月後,又在監房被「嚴管」坐小凳子直到出獄,被迫害的血壓增高達200/120mmHG,雙下肢一直浮腫、臀部潰爛流血、耳朵聽力明顯下降、身體衰弱。 ◇張惠芬,女,三十多歲,昆明法輪功學員。在被關押在女二監期間被關在禁閉室四個月,經常被警察指使的犯人毆打,四個來月都不讓洗漱,月經期也不讓用衛生紙,頭髮又髒又亂已結成餅,從禁閉室出來到其它監區的那天,她的髒樣和臭味,讓看見的人都噁心,光洗頭就幾乎用了一包洗衣粉。 ◇繆青,女,四十多歲,雲南工藝美術學校教師。二零零二年九月被綁架後判刑五年,在女二監被迫害期間多次被關進禁閉室、坐小凳子一直到出獄那天,受盡了折磨,身心受到極大傷害。 ◇陳豔豔,女,四十多歲,昆明理工大學後勤集團職工,法輪功學員,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日被昆明市公安局、昆明五華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幾十名惡警劫持,被非法判刑七年。關押到女二監後由於堅持自己對真善忍的信仰,一直被關禁閉嚴管、坐小凳子,不得活動,身體逐漸衰弱。 ◇倪美珍,女,七十七歲,昆明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五年、二零零九年兩次被非法判刑關押到女二監,由於倪美珍不放棄信仰,都被關禁閉或坐小板凳折磨,兩次都導致血壓升高、肺水腫,監獄害怕出事,不得不讓家人接回。 ◇廖麗清,五十二歲,楚雄經濟技術開發區滇中電力局職工,二零零一年五月被楚雄市法院誣判三年,緩刑四年,二零零五年一月二十五日被楚雄市公安局綁架收監執行三年刑期,後有加刑期一年零六個月,在女二監期間,二零零五年因不放棄信仰被關禁閉、長期坐小凳子嚴管至出獄。 高壓電棍電擊案例: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
◇趙飛瓊,女,三十多歲,昆明法輪功學員。二零零四年八月在石林風景區被綁架後判刑四年,劫持進女二監迫害。被警察用手銬銬在辦公室窗子的鐵條上,多個警察同時用六個不同型號的電棒電擊她身體的敏感部位,脖子後面、身後、腋下、腳跟等處,一連兩天。第一天電了兩個小時,第二天電了近三個小時,皮膚都燒焦了,結的疤一塊塊的往下掉。參與迫害和在場的警察有曾覺、丁瑩、謝玲、馬麗霞、楊歡、鄭頻、孫寧爽、周穎、楊永芬等。謝玲還唆使包夾劉淑瓊說:「趙飛瓊不¯「轉化」∨,你用小凳子砸死她。」劉說:「小小趙飛瓊,就包在我身上。」深夜,劉用小凳子砸趙飛瓊,響聲太大把睡在上床的人都驚醒了,劉才停止作惡。有一次天很冷,把趙飛瓊的衣服全部脫光,讓她在禁閉室光著身子蹲了一天,直到晚上才給她穿上衣褲。二零零九年五月趙飛瓊又被綁架判刑四年,在女二監再次被關「禁閉」,被「嚴管」坐小凳子迫害。 注射破壞中樞神經藥物迫害案例: 對堅持不「轉化」的學員,惡警就使用破壞中樞神經類藥物進行迫害,有的是直接強行注射;有的是叫監管的犯人偷偷在食物、水裏投放。致使法輪功學員中樞神經受到嚴重損害,變得精神萎靡不振、意識淡漠、反應遲鈍、記憶力下降、抑鬱、呆癡木訥,甚至有的神志不清,導致全身衰竭死亡。 ◇萬喬英(萬秀英),女,約五十九歲,雲南紅河州個舊市大屯鎮一村居民,二零零六年萬喬英再次遭邪黨紅河州中級法院非法判刑五年,被關押到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在獄中萬喬英被四個「包夾」(判死緩刑及無期徒刑的毒犯)看守不讓煉功,長期被罰站、長期關「禁閉」,被關押在稱做「黑洞」的小號裏,她曾被綁成「大字形」強行注射不明藥劑,惡警還在飯中加入不明藥物,讓人用勺子撬開萬喬英的牙齒強行灌藥。導致出現全身極度衰弱,為了害怕承擔責任,監獄通知家人接回「保外就醫」。被接回家的萬喬英,身體極度虛弱,走路無力,直不起腰,兩眼發直,腳手僵直,直挺挺的睡著或站著,時而清醒,時而不清醒,行為舉止反常,萬喬英至今仍未清醒,多數時間只能躺在床上,對以前所遭迫害失去記憶,生命隨時處於危險之中。 ◇方世敏,女,四十多歲,文山縣法輪功學員,被關禁閉長達一年。警察見不能「轉化」方世敏,就在她的飯裏拌入損害神經的藥物,致使方世敏神志不清,變得呆癡木訥。 ◇張如芬,女,昆明市海口法輪功學員。被迫吃了拌有劇毒藥物的飯,結果七竅流血。惡警管教看到她沒有死,竟還說:「你命真大,沒有死掉。」張如芬保外回家後,被威脅不允許曝光監獄的罪惡,不准接觸任何法輪功學員。 ◇王春蘭,女,三十多歲,文山縣法輪功學員。王春蘭沒有配合惡警的無理要求,值班惡警王麗就唆使其他犯人李彩、劉躍新、余自香等人把她按倒在地,強行注射不明藥物(破壞中樞神經藥物),由於藥物的反應,導致她高燒不退,煩躁不安,精神恍惚,記憶力減退,至今她的記憶力仍然沒有恢復。 ◇王嵐,女,五十多歲、昆明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四年關進女二監集訓監區迫害,三次被關禁閉室,長期坐小凳子,集訓監區專管隊長楊歡、副隊長鄭頻還指使牢頭劉躍新、納惠仙、馬淑芳、羅忠紅、唐忠梅、楊樹蘭等人將破壞中樞神經的藥物多次放入王嵐的飲食中,使得原本精明的她猶如一個六、七十歲的老太婆。 (二)雲南省第一監獄惡行: ◇四川籍法輪功學員方征平在曲靖監獄被惡警毆打案: 方征平,男,五十七歲,四川省在昆明打工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七年底到雲南綏江縣發放大法真相資料,被綏江縣惡警綁架,後又被雲南綏江縣法院非法判刑六年。被關押在雲南省第一監獄迫害。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押送方征平途經雲南曲靖時,惡警將方征平借押在曲靖監獄一宿。曲靖監獄的三名惡警點名時,由於方征平年紀大,耳有點背,沒能及時回答,曲靖監獄的三名惡警一擁而上,一頓拳打腳踢。方征平被打倒在地又掙扎著站起來,又被打倒。然後這三名惡警用穿著皮鞋的腳向方征平的臉上、身上狠狠踩踏。方征平每站起一次,都被惡警踢倒再打,這樣往復三次,直到方征平不能站立。遍體鱗傷的方征平抬到雲南省第一監獄後,四十五天以後才基本能站立行走。 ◇甘肅省副高級工程師包遠靖在省一監遭吊銬半年案: 包遠靖,男,四十歲左右,甘肅省副高級工程師。被非法關押在雲南省第一監獄八監區五分監區期間。二零零七年二月五日,在監區長丁永中的授意下,以其出工時沒有走在隊列中為由(實為迫使他「轉化」),分監區長呂超就將他的「用餐卡」收繳,每餐只給二兩飯。當包遠靖以絕食抗議這種非人道的虐待後,惡警丁永中就指使呂超給他戴上了十多公斤重的腳鐐,並將他關進陰暗潮濕的嚴管室,並且加派了四個犯人看守。犯人呂德華還指使另一犯人衝進嚴管室毒打他的臉。就這樣,包遠靖戴著腳鐐受酷刑虐待歷時達兩個多月。 二零零七年六月五日上午,監區長丁永中到壓茶車間時,因為包遠靖沒有叫他「警官好」,丁永忠又再次指使將包遠靖關進嚴管室,並給他戴上一副十多公斤重的腳鐐和兩副手銬,二十四小時呈「十字形」銬在嚴管室的鐵欄杆上兩天,在監獄某副政委的干預下才給他解開了手銬。但是一星期後,因為包遠靖表示他沒有錯,分監區長徐顏能又根據監區長丁永中的指使,再次給包遠靖加戴上一副手銬,二十四小時銬在嚴管室的鐵欄杆上,歷時三個多月,兩次戴腳鐐、手銬達半年之久。之後惡警又將他轉入到「洗腦班」,由三名犯人二十四小時輪班看守,每天強行洗腦(強迫學習誣陷法輪功的文章)十多個小時,歷時一年多。 ◇鳳慶縣法輪功學員李正在省一監被長時間戴手銬案: 李正,男,三十多歲,雲南省臨滄市鳳慶縣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六年,關押在省一監四監區。因為李正從看守所一直到監獄都在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到監獄後就被數名惡警拳打腳踢,門牙被打落,全身多處被踢打致傷,到四監區後,李正仍每天堅持喊「法輪大法好!」,除遭毒打外,入監後就給他戴上手銬近一年時間,最後手銬都鏽得不能打開了。 ◇玉溪市高級講師飛雪龍在省一監被迫害生命垂危案: 飛雪龍(飛學龍),男,四十歲左右,玉溪市高級講師。由於堅持對真、善、忍的信仰,被劫持到雲南省第一監獄後,被非法「嚴管」。在嚴管期間一監區惡警強迫飛雪龍跪磚頭,頭上頂水,指使其他犯人毆打他,致使飛雪龍內臟發炎,全身浮腫,生活不能自理,生命出現垂危症狀,惡人才停止毆打和各種懲罰。但監獄依然不肯放人。一監區為了逃避責任,才派監區的醫生每天給飛雪龍輸液治療,對外還厚顏宣稱,是「關懷」飛雪龍。 ◇四川籍法輪功學員侯發勇在省一監被吊銬八十六天案: 侯發勇,男,五十多歲,四川省在昆明打工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五年一月,侯發勇在雲南省楚雄市被惡警劫持後,被非法判刑三年,被關押在雲南省第一監獄一監區。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日是正月初三,監獄就逼迫犯人出工做苦役。侯發勇向監區申請,請假給家裏的親人寫封信,卻被副監區長趙凡拒絕。侯發勇闡明說《監獄法》規定,法定過年假是三天,而監獄才給犯人放了兩天假,還有一天屬於法定休假;再者,平時犯人監舍十分擁擠,規定十三人住的監舍卻住進了二十六人,所以,請假寫一封家信是情理之中的事。可就是為了這個合情合理合法的請求,副監區長趙凡不准侯發勇請假,還指使一夥犯人將侯發勇推進嚴管室「嚴管」,並且用手銬將侯發勇的雙手銬在鐵欄杆上,雙腳又戴上鑄鐵腳鐐,每天二十四小時不得下腳鐐,每餐只准吃二兩米飯,不讓吃肉類食物。這樣連續迫害八十六天,致使侯發勇體重從83公斤下降至67公斤,對侯發勇造成了嚴重的身心摧殘。 五、殘酷迫害殘疾人案例: ◇昆明市佝僂殘疾人楊蘇紅被勞教所迫害致死案: 楊蘇紅,女,二十四歲,家住昆明市西山區馬街辦事處積善社區。楊蘇紅是一個身高僅有1.2米、體重23公斤的肢體殘疾人,楊蘇紅從小命運坎坷,八歲開始就病魔纏身,先後患上「結核性腹膜炎」、「白血病」等症,父母帶著她四處尋醫問藥,走遍了昆明的大醫院,一九九八年更是雪上加霜,被昆明腫瘤醫院確診為「骨癌晚期」,並說她最多只能再活幾個月了。 在生命的最後關頭,楊蘇紅於一九九八年二月有幸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她按照「真、善、忍」的要求修煉自己,身心發生了很大的變化,漸漸的她身上的各種病症消失了,她丟掉了十多年的藥罐子,擺脫了病魔,重獲生活樂趣與生命真意。曾為她診斷過的醫生再見到楊蘇紅時,驚嘆道:「想不到你還活著!」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後,楊蘇紅堅持信仰、堅持真理,多次遭到邪惡之徒的非法抄家、審訊、關押等等騷擾迫害。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三十日,楊蘇紅被昆明市西山區國保大隊惡警欺騙綁架至大板橋雲南省女子勞教所。楊蘇紅堅決拒絕在判決書上簽字,堅決拒絕所謂的甚麼「轉化」。 在勞教所半年的時間內,楊蘇紅被迫參加與正常人一樣的超強的體力勞動,不允許她學法、煉功,她被折磨得皮包骨頭,奄奄一息,於二零零五年五月被送回家,僅一個多月的時間,楊蘇紅即於端午節的下午含冤去世。 ◇昆明市小兒麻痺殘疾人郭伶被女二監迫害成股骨頭壞死案: 郭伶,女,五十多歲,昆明市供銷社職工,患有小兒麻痺症。 郭伶二零零三年三月被非法判刑七年,關押在女二監。期間,郭伶因「小兒麻痺後遺症」行走十分困難,但每天監獄都逼她和其他肢體正常的人一樣,走很遠的路去幹苦役。由於郭伶不放棄修煉法輪功,多次遭到惡獄警的非人折磨,她多次被「關禁閉」,長期被「嚴管」。關禁閉期間,不准洗漱、不准洗澡、不准洗衣服,不准講話、每天只能上三次衛生間。更不人道的是,月經期惡警還不准用衛生紙。 郭伶曾絕食抗議不公對待,在五十六天的絕食期間,獄警指使犯人對她進行五花大綁,粗暴的進行野蠻灌食,使她的身心受到極大的摧殘。 二零零九年一月十五日,郭伶又被昆明市五華區「六一零」、國安劫持並被非法判刑四年,這已是郭玲多年來第三次被非法關押。在被非法關押的幾年裏,她不僅被警察指定的犯人二十四小時包夾監控,連上廁所都跟著,不許跟別人說話,還多次被關「禁閉」,長期坐小凳子虐待。二零一一年六月十四日郭伶的丈夫和女兒得到監獄通知探監,此時看到郭伶與被綁架時判若兩人,身體非常消瘦,體質極度衰弱,精神狀況很差,不知她承受了多少痛苦與折磨,看到此情此景,父女倆心裏猶如針刺般難受。監獄才告知郭伶患了「股骨頭壞死」,說是由於郭伶的「小兒麻痺後遺症」引起的,還說郭伶患了「躁動幻想精神病」。 六、強迫墮胎殘害幼小生命案例: ◇楚雄州交通集團交通賓館員工劉枝萍在勞教所被強迫墮胎案: 劉枝萍,女,三十二歲,雲南省楚雄州交通集團交通賓館員工。二零零零年初,因劉枝萍為法輪功討回公道到北京上訪,被楚雄州「六一零」、公安綁架勞教二年,關押在雲南省女子勞教所。 劉枝萍被送入勞教所時已懷孕。到勞教所的第二天,劉枝萍因為煉功,被一大隊隊長馬某毒打一頓,並被罰站三天黑板,追著太陽曬,太陽曬到哪兒就叫她站哪兒,並由兩名勞教人員杜豔芳、楊某「包夾」,不允許她與其他人交談和接觸法輪功學員。後又罰到大田組(做農活)幹超強體力奴役──摘豆、挖土、挑大糞、抬竹竿等。 每天臨睡前警察都派人來問她:「還煉法輪功嗎?」劉枝萍說「煉」!她們就把她連同監舍的犯人一起罰站,不讓睡覺,促使犯人受株連後把氣發到她身上,辱罵她,打她。後來又改為繞四合院跑步,每晚監舍關燈後,就開始跑步到第二天凌晨,如果說「不煉」就可以睡一個好覺。強制改變不了人心,儘管她當時已有三個月的身孕,但仍白天勞動,晚上跑步。這樣被折磨了一個星期。有一天深夜跑步到凌晨二點多的時候,劉枝萍就以煉功抗議。就被值班的尹姓惡警指使兩名吸毒人員毒打她,隨後又把她單獨關押在一個監舍裏,兩隻手銬在兩張上下床的欄杆上成十字狀。她曾經多次絕食抗議這種非人迫害。 後來勞教所知道劉枝萍懷孕後,不但沒有停止對她的迫害,反而通知家人到勞教所將她強制送去醫院強行打胎。第一次藥物打胎失效後。二零零零年八月,當劉枝萍已有五個月的身孕,按規定可以保外就醫,但由於劉枝萍堅持不「轉化」,惡警再次將她強行送到醫院打催產素墮胎,一個生命就這樣被毀了,劉枝萍身心受到了極大的摧殘。 ◇昆明醫學院總務處職工楊小明被強迫墮胎案: 楊小明,女,三十五歲,昆明醫學院後勤服務發展中心物業管理科職工(前昆明醫學院總務處)。九九年七二零以後,由於楊小明表示堅持修煉法輪功,因此昆明醫學院專門成立了 「專案小組」,逼迫楊小明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他們還將黑手伸向楊小明的父親和丈夫,以停發退休工資和下崗相要挾。更卑鄙的是,他們竟逼迫楊小明七十歲的父親跪在地上求楊小明放棄信仰。由於楊小明堅持不放棄修煉法輪功,在得知楊小明懷孕後,惡人秦德勇竟找楊小明丈夫單位的領導施壓,如果楊小明不做人流,就要開除他的邪黨籍,並讓他下崗。在他們的威逼下,二零零零年一月七日,丈夫無奈,只好忍痛把楊小明拉到醫院做了人工流產手術。 七、強行送進精神病院迫害案例: ◇徐燕,女,年齡未知,中國有色金屬昆明供銷公司職工 。九九年七二零以後在江氏集團的謊言欺騙和六一零、公安、單位無休止的迫害下,徐燕一時糊塗交了大法書。當她醒悟後向單位領導表示要堅修法輪功,信仰真、善、忍時,單位領導許某就說她是精神病,要把她送到精神病院,她到昆明盤龍國安大隊想向警察講明情況,但想不到的是國保大隊長邱雲昆不由她分說,就叫來三個警察強行將她送到昆明市精神病院,並強迫她丈夫交了四千元的住院費。 在精神病院,徐燕飽受非人道的肉體和精神折磨,惡人每天要對她強行打針注射藥物,每次打針都有四-五個醫護人員按住她的四肢,直到注射完畢,並且每天三、四次,每次一大把的灌藥,灌完藥後要檢查口中沒有藥渣才離開,往往每次打針和灌藥後她都會出現劇烈的噁心、嘔吐,常常使她吃不了東西。由於醫生每天都給她注射和服用大量破壞中樞神經的藥物,使她整天迷迷糊糊的昏睡。 二零零四年二月二十六日,徐燕告訴世人: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又被官渡區一一零巡警綁架,幾個惡警上來扭住她就打,她全身被打得到處是傷痕,惡警還扣了她的自行車,隨後又將她捆綁後送到曙光派出所,捆綁了二個多小時後又將她送到官渡區國保大隊,她忍著傷痛向他們講大法的真相。在沒有履行任何法律程序的情況下,將她在當晚零點秘密送到了昆明市第二看守所關押,二月二十七日國保大隊黃姓隊長率二名惡警抄了她的家,抄走五本大法書籍,兩套煉功音樂帶及普度、濟世音樂帶,打坐用的坐墊一個,二本電話本等,在第二看守所拘留十五天後取保候審至今,單位還扣了徐燕近一千元的工資,並且強行叫她「下崗」。 ◇張晶豔,女,四十多歲,二零零三年三月從勞教所被釋放回家不久的張晶豔被單位六一零人員,副經理汪洪、指導員李朝鮮三番五次的找「談話」,威逼她「轉化」,由於她堅持信仰,單位就讓其下了崗,只發生活費。丈夫在單位的高壓下,請來了一些親戚住在家裏看著她,同時單位還派了幾名職工二十四小時對她進行監控。為抵制單位隨意侵犯人權、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的違法行為,二零零三年七月,張晶豔準備離家出走,單位六一零人員李朝鮮、汪洪、曹得輝等人和丈夫將她劫持,強行推進警車,把她送進了雲南省精神病院。 在精神病院,主治醫師張洪喜、孟某某要她放棄修煉法輪功,她不從,他們就強迫她服「博樂新膠囊」和一種黃色藥片(藥名不清),每次服藥時護士都要守在旁邊,直到服藥後,張口檢查完才肯離開。服藥後,出現了昏睡、胃痛、嘔吐、全身骨頭疼痛、四肢麻木和情緒急躁、恐懼等症狀,他們還不斷的給抽血「化驗」。一個月後單位領導來醫院要她放棄修煉,她說:「我沒病,我要回家」,他們不同意。一個多月中,在不斷的強烈要求和抵制下,醫院才讓出了院,這次住院費花了八千多元。 丈夫在遭受一系列的牽連和打擊後,精神幾乎崩潰了,最終丈夫離她而去,一個本來很和睦美滿的家庭硬是被這場迫害給拆散了。至今她仍然不斷受到當地派出所、單位不法分子的監控和騷擾。 ◇王啟慧(王琪慧),女,七十多歲,雲南省中醫院退休主治醫師。自九九年七二零以來無故受到單位、警察的監控,每到節假日和所謂敏感日子就被單位保衛科看守起來,二零零二年不法之徒還將其騙至昆明市精神病院接受所謂的「治療」,遭到了殘酷的精神和肉體折磨。 (待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