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日】世界人權日前夕,十二月八日、九日,台灣行政院人權保障推動小組與法務部主辦的「二零一一年國際人權公約研討會」於台灣大學法學院舉行,包括聯合國、亞洲及國內人權學者專家與會研討台灣簽署兩公約後的落實,他們也關注中國大陸的人權狀況。針對法輪功十二年來持續受到中共嚴重迫害的議題,各界表示強烈呼籲總統候選人對法輪功的人權問題表態。兩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召集人高湧誠更認為,法輪功受到中共迫害的人權部份,應該寫進國家的人權報告中。 國際人權專家譴責中共迫害法輪功 多位國際人權事務權威受邀來台,當被問到中共迫害法輪功十二年未止的問題時,前聯合國酷刑特專范波文,以他調查法輪功學員遭酷刑的報告說明,譴責中共血腥暴行。范波文表示:「我接到很多關於法輪功學員受迫害一事的投訴」,「我們去和中共當局接觸,而且我做了很多獨立的案例調查,所以我想,大家看到,迫害人民的信仰自由,這是沒有道理的。」 前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主席安籐仁介提到,他曾經力挺法輪功學員的難民申請,以避免他們被遣返回中國遭迫害。安籐仁介說:「他們有很大的危險,會被中共迫害,所以我們決定他們應該獲得難民地位。」「只因為信仰,他們就受到歧視和迫害,這違反國際人權標準。」 在南韓人權界富有聲望的前韓國人權委員會主席安京煥也表示。「無論在政治或是信仰上,擁有最基本的意志表達權利,這在全世界每個角落都要受保障的,因此,法輪功信仰者應該擁有充份的信仰自由。」 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委員黃默則說,國際已激起關注,制止迫害的聲音必須越來越大。他表示:「為了中國人民的權利和自由,已經有來自國際社會實際的支持。我們需要讓他們知道訊息,我們要盡可能激起世界的關注。我認為,這可以幫助制止在中國的迫害。」 籲總統候選人出面制止迫害法輪功 兩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召集人高湧誠表示,國際人權界一致認為對中共迫害法輪功違反了國際人權標準。高湧誠說,台灣所有與對岸的交流應該要促進中國的人權能夠進步,「我覺得法輪功就是其中一個非常重要的議題。」他強調,台灣可以要求至少中國大陸要保障宗教信仰自由、停止對法輪功的迫害。他呼籲,馬英九總統在世界人權日發表任何人權的宣示時,能夠把法輪功人權部份放進去,並且也寫入國家人權報告中。 前台灣人權促進會會長魏千峰表示,台灣社會每一份子都應該要求繼續地監督除了國民黨主席馬英九總統之外,包括民進黨主席蔡英文、親民黨主席宋楚瑜、台聯黨主席黃昆輝及新黨主席郁慕明都能夠發聲讓法輪功、中國維權律師及自由派學者能夠在中國受到肯定而不要受到迫害。 法輪功遭迫害是重要議題 中央研究院法律研究所籌備處副研究員廖福特表示:「台灣除了去關心跟落實國內自己的人權以外,對於中國人權我們不應該忽視,因為這會比其他國家更直接影響我們的狀況。」 廖福特強調,法輪功被迫害長久以來確實是一個重要的議題,在世界人權日、人權普世的概念之下,馬總統應該真誠、踏實地去面對中國人權的議題,特別是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已經這麼長久的時間,有這麼多的人、被這麼普及性的迫害,如果總統沒有去面對這件事情的話,我們會真的相信總統有人權的價值嗎? 廖福特表示,在世界人權日大家最大的關心是人權能夠普世化,也就是由《世界人權宣言》慢慢導引到兩個國際人權公約,特別是中共早於一九九八年就已經簽署了「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如果中共真的在乎人權,應該趕快去批准公約,進而去實踐這些權利的規範,特別是言論自由、集會結社自由及宗教自由,這是最基本的人權。魏千峰指出,中共雖然有簽署國際人權公約,但他們是簽假的,台灣要要求中共落實國際人權公約關心法輪功的議題。 維持兩岸關係更應該談法輪功問題 台大法律系副教授張文貞強調,任何國家都不應該對任何人實施酷刑,任何國家也都應該有義務來避免中國酷刑的發生,中共迫害法輪功是所有國際人權社群都應該關心的事情。 張文貞表示,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非常重視思想、信仰的自由,法輪功學員因為思想與信仰自由、意見表達的自由,使得他們常常人身自由受到限制,甚至很多時候受到殘酷不人道的這些酷刑刑罰,尤其是酷刑這部份不只是「公民與政治國際公約」第七條保障的權利而已,今天不受酷刑的權利,在國際人權法上已經認為具有習慣國際法和強行國際法的地位,所以任何國家都不應該對任何人有實施酷刑的情況,其實任何國家也都應該有義務來避免中國酷刑的發生,所以並不是中共迫害法輪功是中國的事情,其實這是所有國際人權社群都應該關心的事情。 張文貞強調,「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七條,法輪功成員因為他的單純信仰自由而受到殘酷不人道的對待,這些是屬於普遍管轄的人權保障,對中共違反國際人權公約,所有的國家都負有調查的義務;也因此對於這樣的權力,當然更不應該受到所謂的國際政治影響,「我覺得兩岸關係不好的時候,我們應該要提這件事情,兩岸關係好的時候,理論上我們更應該要提這件事情,不是嗎?」 張文貞還表示:我們的國家人權報告其實也應該要重視中共迫害法輪功這件事情。 她說:「台灣有非常多的法輪功學員,他們也支持全世界各地的法輪功學員員。因此在台灣其實要特別注意當迫害法輪功的中共政府官員來台時,因為他們對國際人權公約第七條權利的違反是具有普遍管轄權時,台灣本來應該可以有這樣的刑罰調查權力的實現,可是我們也都沒有做,所以我認為在政府提出國家人權報告時,至少要提到這些相關的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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