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八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日,遼寧省新賓縣勝利社區人員將法輪功學員郭豔冬誣陷,新賓派出所警察將郭豔冬和母親楊翠英綁架到撫順市羅台山莊洗腦班。楊翠英被迫害致羅鍋,成90度彎曲,拄著拐棍走路。家中大量錢財被惡警搜刮。 一、郭豔冬和母親、姐姐遭劫持 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日(陰曆二月初二)中午十一點左右,新賓縣勝利社區的人來到法輪功學員郭豔冬家,當時郭豔冬沒在家,正在彩虹橋上賣糖梨。來家串門的母親楊翠英(法輪功學員)和姐姐郭豔秋正在家中,社區的人以「登記失業人員辦低保」的欺騙手段,獲得老人的信任,楊翠英熱情地把他們讓進屋。這些人進屋東瞅瞅、西看看,發現牆壁上掛著真相護身符和桌上的大法書。於是,他們給新賓派出所打電話,不一會兒,派出所來人非法抄家,把屋子翻得亂七八糟,抄走大法書、小電視、錄音機、VCD機等私人財物,沒有任何收據,至今未還。還把母親楊翠英和姐姐劫持到新賓派出所。 下午,負責社區的兩名警察在彩虹橋上找到郭豔冬,壓低聲音說:「跟我們上派出所,關於法輪功的事。」被郭豔冬拒絕,於是,他們打電話叫來七、八個警察,開來兩輛警車,連拉帶推地要把郭豔冬塞進車裏,郭豔冬堅決不配合,拒不上車。惡警們使出全身解數,有個警察把郭豔冬的棉衣使勁向上一拽套在她的頭上,憋得她上不來氣;有個警察使勁拉她的胳膊,胳膊給拉壞了,疼了好長時間。折騰了大約一個來小時,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郭豔冬弄上車,劫持到派出所。當時彩虹橋上圍滿了世人,人們佩服法輪功學員堅定信念的同時,譴責警察們不抓壞人,專門迫害好人。 晚上,楊翠英、郭豔冬母女一起被綁架到新賓看守所。非法關押了七天後,又將母女二人劫持到撫順市羅台山莊洗腦班迫害。郭豔冬的姐姐當天放回家。 二、在洗腦班裏被非法關押十二天 洗腦班裏採用欺騙、恐嚇的手段,逼迫楊翠英、郭豔冬寫:「不學不煉法輪功」的保證書。五天後將楊翠英放回家中。郭豔冬被非法關押十二天,才被放回家。 三、惡警勒索大量錢財 在此期間,新賓縣派出所向楊翠英的大女兒勒索兩千元,有收據;向郭豔冬的丈夫勒索兩千元,有收據;向郭豔冬的叔叔勒索一萬元,有收據。郭豔冬的叔叔是房地產開發商,派出所警察藉機買樓房,郭豔冬的叔叔又給便宜不少錢。新賓縣看守所向楊翠英母女敲詐伙食費、行李費、餐具費六百元。另外,還向楊翠英勒索三百九十五元,沒有名目,都打的白條收據。 事後,楊翠英向兄弟妻要被勒索一萬元錢的收據,兄弟妻沒有給,害怕地說;「別要了,你別再找事了。」母女倆被勒索的所有錢財,至今未還。 郭豔冬在沒有學法輪功之前身體不好,胃痛、腿痛,一年四季不能碰涼水。後來聽說煉法輪功能治病,就抱著試一試的態度,開始修煉法輪功,沒想到身體真的好了,甚麼活都能幹,身體輕飄飄的。 楊翠英從撫順市羅台山莊洗腦班回來後,就被迫害得直不起腰,成了90度彎腰,拄著拐棍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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