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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朵紅擺脫非法關押 湘潭六一零大肆擾民
【明慧網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四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南報導)今年八月被非法關押在湘潭市看守所的法輪功學員黃朵紅以絕食的形式反迫害。兩個多月來,受到惡警野蠻的強行鼻飼灌食,身心承受了巨大的痛苦,身體幾度出現危險。十月二十八日,湘潭市610(中共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專門負責迫害黃朵紅的惡人趙岳峰帶她到湘潭市法檢醫院檢查身體狀況。黃朵紅雖然身體十分瘦弱,但她走脫了。

610惡人叫囂是重大政治任務,馬上發動派出所惡警、社區人員拿著黃朵紅在被非法關押期間的照片(8月23日在被非法關押期間被惡警強制所拍的照片,惡警的手強扭她的臉,嘴唇左下有明顯淤痕。),對這樣一個做好人而受盡非人迫害的弱女子大肆追捕,到許多黃朵紅認識的法輪功學員家中非法入室搜查,態度十分惡劣。惡警對黃朵紅家及店面進行非法監控,黃家電話及店裏電話也被非法監聽。

610惡人協同湘潭市中山路派出所的惡警們還非法闖入一女法輪功學員家中,對她拳打腳踢,毒打一頓,原因是黃朵紅曾在此短暫停留。

今年四十二歲的黃朵紅,曾在湘潭市雨湖區經營一家文具店。一九九六年黃朵紅修煉法輪功後,身體各種疾病不藥而癒,更難能可貴的是從法輪功倡導的「真、善、忍」原則中,黃朵紅明白為人要重德,處處事事先考慮別人,因誠信經營,店裏生意一直不錯。在家她是一個好妻子,孝順雙方父母,贍養老人,幫助關心弟妹;平日裏她樂善好施,經常幫助家境貧寒的學生,送錢送物。認識黃朵紅的人都知道她是一個好人。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當局開始非法迫害法輪功修煉者,黃朵紅數度遭到非法關押、拘留、勞教迫害。幾經迫害,黃朵紅被迫流離失所,輾轉異地六年多了。今年八月十九日,黃朵紅到長沙法輪功學員李志剛(原國防科技大學計算機學院計算機研究所助理研究員、軍人)家中拜訪時,又遭長沙朝陽區惡警綁架,隨後黃朵紅、李志剛被劫持到所謂的「湖南法制教育培訓中心」(即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洗腦轉化的專門場所)。繼而黃朵紅被轉到湘潭市三角坪看守所非法關押。被非法關押期間,黃朵紅向周圍接觸到的每個人講述法輪大法是教人做「真、善、忍」好人的正法,使人身體健康、道德高尚,法輪大法洪傳世界受到各界褒獎的真相;講述迫害有罪和「天滅中共、三退(退黨、團、隊)保平安」的真相,把法輪大法美好的福音傳到看守所裏,使許多人明白了法輪大法好。

法輪功也稱法輪大法,是佛家上乘修煉功法,1992年5月13日由李洪志先生從中國長春傳出,以宇宙特性「真、善、忍」為修煉原則,同時包含五套緩慢優美的功法動作。法輪功教人向善,要求修煉者從好人做起,按照「真、善、忍」原則不斷提升道德水準,從而獲得心靈的淨化和身體的健康。通過修煉,修煉者還可以逐漸開智開慧,達到洞悉人生和宇宙奧秘的自在境界。因為法輪功具有淨化身心的奇效,所以受到了各國民眾的喜愛。至今,法輪功已傳遍世界100多個國家和地區,吸引上億不同族裔的修煉者,同時獲得海外各項褒獎達上千項。法輪功的主要著作《轉法輪》已被翻譯成三十多種文字,並可以通過明慧網免費下載。

迫害法輪功是嚴重的違法犯罪。中共利用政治權力和國家機器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其行為已經犯下了其自己所制定的《刑法》中幾十種罪名。同時中共迫害元凶及迫害人員也犯下了滅絕種族罪、酷刑罪、危害人類罪等國際罪行。中共及其相關人員迫害法輪功所犯下的罪行是令人觸目驚心的,已經造成了無數的罪案。中共的罪行不僅侵害了無數法輪功學員的合法權利,使他們的生命、健康、財產、信仰等各項權利受到巨大損害,同時中共的犯罪也破壞了整個社會的存在基礎,使公民的一切權利隨時面臨著中共的犯罪侵害,卻得不到法律的保障。中共的犯罪也使大量追隨中共迫害法輪功的人員罪惡滿身,面臨著萬劫不復的深淵和正義法律的審判。

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都是中共的替罪羊《公務員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條規定:「公務員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或者命令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在中共頭子江澤民發動的對法輪功的迫害中,一些助紂為虐的打手說:「是江澤民叫我幹的。」你以為是中共惡黨叫你殺的人,你就可以推卸責任了嗎?就可以逃脫懲罰了嗎?這條法律堵死了所有迫害法輪功的公檢法、各級行政人員推脫罪責、逃避懲罰的後路。任何獨裁者都會推出「替罪羊」為自己開脫。文革結束後,紅極一時的北京市公安局局長劉傳新第一個「畏罪自殺」,積極效忠中共「紅色路線」的793名警察、17名軍管幹部被拉到雲南秘密槍決,然後給家屬一張「因公殉職」通知單了事。

無數歷史教訓告訴今天:中共歷次搞運動都是禍害百姓,中共一貫卸磨殺驢,其追隨者都沒有好下場。跟隨中共一條路走到黑的人,只能是自己害自己,成為中共的犧牲品和陪葬品!誠心勸誡良知尚存的迫害者們,懸崖勒馬停止迫害做真善忍好人的法輪功學員,給自己及家人留一條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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