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輪大法明慧網

首頁
按欄目瀏覽
按日瀏覽
上海浦東新區法院開庭迫害優秀青年(圖)
【明慧網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上海報導)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上海浦東新區法院第二法庭內外氣氛陰森,便衣鬼影晃動,對二十八歲的法輪功學員馮興吉先生的非法開庭在此進行。

馮興吉
馮興吉

馮興吉,原籍甘肅,二零零三至二零零七年以優異成績入讀並以優異成績畢業於中南大學物理系,二零零九年,到上海三一重工有限公司,入職為物理分析師。因其專業知識和技能過硬,二零一一年,馮興吉被單位從質保科調到單位材料研究所擔任金相分析師,同時兼任兩個部門的相關工作,並通過上海材料研究所理化分析二級培訓課程,成為單位最年輕的骨幹之一。

這位被學校品評為「為人實誠厚道、尊敬老師、友愛同學、熱愛足球運動」,被單位領導同事公認為「本份勤懇、任勞任怨、真誠善良」的青年。就因為修煉法輪功,按照「真善忍」做好人,而被中共流氓惡黨一直跟蹤監視,並於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被上海浦東新區川沙派出所伙同浦東公安分局陸驍俊等人綁架。

馮興吉被非法關押在上海浦東新區川沙看守所至今 。其間,馮興吉所在單位及其畢業的學校,自願為他說情,認為他品德高尚、學業優秀,是不可多得的人才。可是,陰毒蔫壞的上海邪黨國保六一零伙同偽公檢法人員一意加重迫害。

開庭前,上面是所謂的法官,審判長和公訴人;依照馮興吉委託書的授權,為馮興吉辯護的是其妻子及所聘律師二人;下面坐著五、六個「六一零」人員。

臨近非法開庭時刻,法官卻突然要求馮的妻子柳娟不得為其辯護。柳娟出示馮興吉委託書、相關證件及代為辯護的法律依據,要求法庭尊重公民辯護權。前來旁聽的馮的二哥也從旁聽席位上站起來說:「請問法官,你們為甚麼要剝奪我們的辯護權,法律規定我們有權利辯護。」所謂「法官」承認「公民是有辯護權」,但又宣稱「我們法院有審核權,經過審核,你沒有辯護權」。

隨後,「法官」又將馮興吉的辯護律師喚至庭外加以威脅,限制律師辯護的內容,勒令律師不得作無罪辯護,致使律師備受壓力。律師眼眶發紅、泛著淚水,對柳娟說,不能按照之前協議的那樣,以憲法規定言論自由、信仰自由為依據,做合法辯護、無罪辯護了。

在中共六一零操控之下,法官、審判長無視其邪黨自定的法律規定,無視公正與良知,喝令法警蜂擁而上,強行將辯護人柳娟脅持、架離辯護席,致使原本以柳娟辯護為主、律師辯護為輔的既定計劃落空。律師在威脅的重壓下,違背委託人、當事人家屬與其約定好的無罪辯護,而做了所謂影響輕微辯護。

非法開庭時間不到半個多小時就草草結束了。法官宣布庭後擇日再審理。當法官問律師要辯護詞時,律師回覆說還沒有整理好。他限定律師三天之內提交辯護詞。

這就是整個非法開庭的始末,見證了中共邪黨將所謂法律玩弄於股掌的流氓本性;見證了邪惡對好人的無恥迫害;同時也見證了法輪功學員即便身處魔難之際,也在尋求通過恰當的形式讓人辨明善惡是非的努力。

善惡到頭終有報。無知者無畏,無知者也最可悲。願那些助紂為虐者能夠幡然醒悟並珍重新生的機會吧!

相關報導:《上海材料分析師馮興吉被公檢法構陷(圖)》

參與迫害單位:
浦東新區公安分局
地址:上海浦東新區丁香路655號(近世紀大道)
總機:021-50614567
局長:張儉
浦東610辦公室:021-58318250
浦東610負責人韓某手機:13585703456
馮興吉承辦:陸驍俊 上海浦東公安分局國保四處的警察 手機:13386281650
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
地址:丁香路611號
上海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區號:021): 38794518 可轉刑庭內勤,或轉11101分機找法官石耀輝,
馮興吉承辦法官:石耀輝直撥電話:68541824
書記員李某某電話分機:11072
法院諮詢電話:68544620
投訴電話:69542469
執行熱線07072
各類案件承辦部門、承辦法官及開庭時間查詢38794518-22022此單位其它工作人員:
審判員孫忠耘
行政庭審判副庭長陸琴
立案庭 庭長符紅升副庭長包蕾、顧江平
審判監督庭副庭長劉雲霞
刑庭審判長馬超傑、夏燕華;審判員蘇瓊、秦冬紅、王愛珍;書記員文豪
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童凌
民事審判第三庭庭長陳惠珍、副庭長李莉、審判長孫黎、代理審判員徐俊、戴虹
民事審判第四庭庭長葛建萍 、副庭長沈麗芳
浦東新區檢察院,
地址:上海浦東新區丁香路
上海浦東新區檢察院:38794528-86011公訴科內勤,
或轉86091分機
馮興吉承辦檢察官:戴黎021-68542534
檢察官李劍軍直撥電話:68543348
浦東新區檢察院信訪辦:58852000

浦東公安分局國保處
陸驍俊:13386281650
參與迫害者:紀超15921029820
浦東法院電話:021─68541854(總機)
石法官:021─38794518─11101
陳法官:021─38794518─11111

當日前一篇文章: 河北正定縣610操縱法院對鄭蘭瑞誣判七年
當日後一篇文章: 參與迫害法輪功 邪黨書記遭惡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