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目錄 第一部份 序言 第二部份 大法洪傳 第三部份 山雨欲來 第四部份 狂風驟起 第五部份 恐怖歲月。 第六部份 垂死瘋狂 第七部份 酷刑實錄 第八部份 迫害案例分類 第九部份 惡人信息收錄 第十部份 惡人遭報案例 第十一部份 結束語 第一部份 序言 雲南是一個多民族聚居的省份,民風純樸,有二十六個民族,四千多萬人口,面積四萬平方公里,與緬甸、老撾、越南接壤。雲南有世界盛名的「石林」、被列入世界文化遺產名錄的「麗江古城」;雲南又號稱中國的「有色金屬王國」,素有「植物王國」的美譽。雲南省省會昆明市坐落在風景如畫的八百里滇池畔,四季如春,享有「春城」 之美名。 雲南又是一個比較特殊的地方,相傳歷史上道家祖師張三豐、王重陽都在雲南設有道場,留下了許多「神話」故事;釋迦牟尼的弟子大迦葉尊者就在雲南大理雞足山千年苦修,等待著「轉輪聖王」來世。一九九七年,曾有遠道而來的大法弟子去拜訪過大迦葉尊者。 由於歷史的原因,雲南人養成了一種圖安逸、求安穩的狀態,就是在洪傳大法、證實大法的過程中也表現出了這些不足,一度讓邪惡的舊勢力鑽了空子,使雲南的正法形勢和其它省份相比,與師父對大法弟子的要求形成較大的差距。 但是無論如何,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江氏集團開始迫害法輪功以來,雲南法輪功學員和全國、全世界法輪功學員一道經歷了十二年的風風雨雨,從這場人類歷史上最邪惡、最惡毒的迫害中闖過來了。雲南法輪功學員按照師父的要求,努力做好三件事,講真相、勸三退(退黨、退團、退隊)解體中共邪惡,救度眾生,兌現著自己的史前誓約。 從一九九九年七二零至今,中共雲南惡人在全省對法輪功學員開展了系統的滅絕性迫害。據不完全統計,現已知雲南有上千名法輪功學員遭到綁架、抄家、關押,強行送「轉化班」洗腦的迫害;近五百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勞教、三百多人被判刑,遭受到毆打、電棒擊打、長期被捆綁、吊掛、釘竹籤、長時間坐小板凳、關小號等數十種酷刑折磨,有的還遭到注射不明藥物,送進精神病院,強行墮胎等殘酷迫害。已知建水法輪功學員孔慶黃、玉溪法輪功學員沈躍萍、昆明法輪功學員、殘疾人楊蘇紅等四十四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多人被迫害致殘。 十二年的腥風血雨,見證了中共邪黨的邪惡;十二年的血雨腥風,更見證了法輪功及法輪功學員的純正、慈悲與善良。在中共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十二年之際,我們將雲南大法弟子跟隨師父十二年的正法歷程暫做一小結,以此獻給同修及在被救度中的眾生。 第二部份 大法洪傳 一九九四年北京法輪大法研究會向昆明市氣功協會發涵,商談李洪志大師到雲南講法授功事宜,但由於種種原因最後沒有辦成「講法授功班」。之後師父在廣州舉辦了國內最後一期講法授功,即著名的「廣州講法」。雲南眾生錯失了直接聆聽到師父傳宇宙大法的機緣,留下了深深的遺憾。 雲南真正親身聆聽到師尊講法的法輪功學員沒有幾位。有幸的是慈悲、偉大的李洪志師父一直惦記著雲南眾生,於一九九八年九月在百忙中蒞臨昆明,有十三位法輪功學員幸福的見到了偉大慈悲的師尊,他們向慈悲偉大的師尊表達了雲南全體法輪功學員的心願和堅修大法的決心。 法輪大法於一九九四年八月在雲南開始洪傳。四川籍法輪功學員陳榮華回家鄉時有緣參加了師父在成都舉辦的講法授功班,回到昆明後在昆明市氣功協會的組織下開始了大法在雲南的洪傳。八月,昆明市工人文化宮建起了第一個有數十人參加的煉功點,九月十六日又在雲南省林校(現為雲南林學院)建立了第二個煉功點,開始僅十至二十人,後全校煉功的師生達上百人。之後法輪功煉功點如雨後春筍,迅速在各地建立起來。 一九九五年五月,貴州法輪大法輔導站站長姜秀英(師父在《轉法輪》中提到的貴州輔導站站長)與數十名法輪功學員帶著師尊對雲南眾生的慈悲關懷到昆明辦了首期師父講法「錄像傳法班」。 「錄像傳法班」先在昆明市文化宮看錄像,因為來的人太多地點容納不下,後又改在拓東體育館,有二百多名學員參加了聽課。據參加聽看師父講法錄像的學員回憶:在看錄像講法的過程中有的學員就開了天目,看到了另外空間殊勝壯觀的景象和佛的世界,有的出現了神通,大多數學員都感覺到法輪的旋轉,看到和體悟到大法的神奇、慈悲與祥和。九天「錄像傳法班」結束後,參加的學員就都得到了身體的淨化、心性的提高和人生觀的徹底轉變,真正體會到無病一身輕的感覺。隨後在貴州學員的幫助下建立起了「法輪大法昆明輔導站」。 昆明輔導站建立後,法輪功更是通過人傳人、心傳心,迅速在全省範圍內洪傳開來,新的煉功點也在不斷建立,在各個公園、廣場、街心花園都有煉功點,每天都有新學員走入到法輪功修煉中來。 昆明法輪大法輔導站建立後,每年都舉行法輪大法心得交流會,通過法會和修煉實踐使法輪功修煉者不斷得到整體昇華,整體提高。 一九九八年的一天清晨,在昆明市工人文化宮曾有一次上千人參加的大型集體洪法煉功活動。 一九九九年一月一至二日,在昆明雲南民族學院舉辦了有兩百多人參加的首屆全省各地(州)、市、縣法輪功輔導員培訓交流會。會後推進了法輪功在雲南的洪傳,一些邊遠縣份也都建起了煉功點。 一九九九年四月十七日,昆明法輪大法輔導站在昆明滇池海埂舉行了有上萬人參加的集體煉功、學法心得交流大會(是雲南人數最多的一次法會,也是最後一次法會)。參加法會的法輪功學員中年紀最大的八十三歲,最小的僅數月。二十三位學員在大會上進行了發言交流。整個法會會場溶合在大法祥和、慈悲的能量場之中,從學員拍攝的照片和錄像中可以看到整個法會會場籠罩著七彩霞光,無數法輪在學員中間旋轉,開天目的同修還看到會場上空有師父的大法身,有護法神、還有眾神的參與,十分壯觀、殊勝,法輪功學員們沐浴在師父佛恩浩蕩的呵護之中。上萬人的會場,無交警指揮車輛、無專人維持秩序,烈日之下數小時無一人打傘,卻未出現一人中暑。人走場空,地上未留下一片紙屑,法輪功學員為別人著想、處處做好人的行為舉止以及交流大會壯觀場面令潛進會場的便衣警察、圍觀的民眾大為讚歎!被人們傳為佳話。 至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前不完全統計,大法洪傳已覆蓋全省所有的地、州、市、縣,甚至邊遠山區村落,同時也洪傳到鄰國緬甸、越南。全省建立起七十多個法輪功輔導站、五百七十五個煉功點(不算小區內煉功點)。法輪功學員遍及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公、檢、法、司系統、學校、廠礦、農村、街道、商店;學員中上至省(廳)、地(州)、市(縣)級官員,下到普通百姓、個體戶,其中有大量的學者、專家、教授等高學歷、高科技人員。法輪功不僅祛病健身有奇效,更重要的是要求修煉者以真、善、忍宇宙特性為標準,修心為本,不斷提高心性。法輪功修煉者的身心健康,對社會的精神文明起到了極大的促進作用,當時曾得到有關政府部門、領導和社會廣大民眾的支持。 昆明鋼鐵公司有一名法輪功學員,文化大革命當紅衛兵時到廟裏掃「四舊」,在混亂中往家裏拿了一對價值連城的古代花瓶,珍藏了幾十年,修煉煉法輪功提高心性後,毫不猶豫的將這對古花瓶又送回到廟裏。 建水縣法輪功學員、臨安鎮副鎮長孔慶黃,修煉大法身心受益後,以建水法輪功學員的名義,資助了兩名甘肅省特困兒童上學的全部費用,兩名復學兒童多次寫信給建水法輪功煉功點,感謝法輪大法,感謝法輪功好人孔叔叔的無償資助。平時節假日放假,孔慶黃回家不用單位專車接送,自己坐公交車來回;拒絕收受任何禮品、現金;處處按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受到單位領導、下屬的稱讚。然而這樣的好人,卻在邪黨迫害法輪功後的二零零零年九月被殘酷迫害致死。 昆明市文化宮煉功點有一位七十多歲的法輪功學員,煉功前因脊柱病變,整個人成九十度彎曲,自修煉法輪功,李洪志師父為她調理身體,脊椎骨連續響了三個晚上後,九十度的弓腰奇蹟般的伸直了。 昆明有一位快九十歲的法輪功學員,一九九九年五月十三日下午乘坐昆明22路公共汽車到終點北站,下車時突然從後面駛過來一輛剛進站的二十二路公共汽車猛的將她撞倒,車輪順著她的右腳一直碾到了右側面部。而且來回碾壓了三次,當旁人將她從輪胎下拉出來後她卻說:「我沒事,沒事,你們走吧!我要回家了。」公交公司的領導聞訊趕來,交警也來了,他們要送她上醫院檢查治療。她卻對他們說:「我是修煉法輪功的,沒事,不用上醫院,你們看我的手、腳都能動的。你們不用擔心,我是修煉法輪大法的,我有師父在保護,沒有事的。」 昆明鋼鐵公司有一名法輪功學員是東風貨車駕駛員。一天晚上十一點鐘左右,他開著車回廠,駕駛室裏還坐著兩個朋友,當汽車路過鐵路道口時,發動機突然熄火了,這時正好一列火車急馳過來,將他的汽車撞翻滾著推出百米遠,等火車停下後,駕駛室已被撞成了麻花狀,後來交警、保險公司的人都來了,最後還是用切割機把駕駛室割開,才將三人拖出駕駛室,三個人卻都安然無恙。 修煉大法的神跡以及好人好事層出不窮,在法輪功學員中比比皆是。法輪功學員的親身經歷證實了大法的神奇與超常。 第三部份 山雨欲來 早在一九九八年二月和一九九九年四月,直屬雲南省委宣傳部的《東陸時報》和雲南省委老幹局下屬的《雲南老年報》以及雲南省委喉舌《雲南日報》就刊載了誣蔑法輪功是×教的文章,對法輪功進行妖魔化構陷宣傳,對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師父進行人身惡毒攻擊和誹謗。為了維護大法聲譽,不讓惡人玷污大法與師父,昆明法輪功學員毅然自發的走出來,不斷的去報社當面揭露造謠宣傳和講清法輪功的真相,到有關部門反映問題,最後這些報紙都作出了糾正錯誤的聲明。 期間,有一次當法輪功學員到《東陸時報》反映問題時,《東陸時報》中的惡人不懷好意的向「一一零」報警誣告法輪功學員聚眾鬧事,招來了一一零警察,當警察趕來看到法輪功學員在院子裏,不喊,也沒鬧,靜靜的等著代表與報社交涉,當他們了解真相後就撤走了。 類似事件在紅河州的《紅河報》上也出現過,經過當地法輪功學員講真相後報社都作了糾正錯誤的聲明。 一九九九年五月「昆明世博會」開幕前,也就是在北京「四﹒二五」法輪功學員上訪事件後剛過幾天,邪黨黨魁江澤民就竄到雲南參加「九九昆明世博會」開幕式。江澤民曾多次在雲南省黨、政召開的會議和接見軍隊師級以上幹部會議上對法輪功進行了大肆造謠、誣陷、誹謗,煽動說「與法輪功的鬥爭是一場爭奪群眾、關係到中共生死存亡的政治鬥爭」(中共印發有江的講話文件),為全面迫害打壓法輪功製造輿論。 雲南省委於一九九九年「七一」前還發出通知,要求各級部門、各單位以邪黨支部為單位召開民主會,學習江澤民《關於法輪功問題的重要講話和批示》,並在當時開展的邪黨「三講」活動中把對法輪功的態度作為必須講的內容來講,可見這場對法輪功的迫害運動,是江澤民早就有預謀的,完全是江澤民以自己的意願利用中共一手挑起的。 隨後雲南省公安系統開始加強了對法輪功的監控,他們派出大量國安特務打入到各個煉功點蹲坑摸底、攝像,收集所謂法輪功的「情報」,為全面迫害鎮壓法輪功作準備。據一名國安特務後來講:「我們曾經打入你們煉功點進行秘密調查,其實我看煉法輪功的人有知識的人多,他們都是些很善良的人,每天只是在一起煉煉功、學學法而已,根本不危害社會……」 江澤民在雲南煽動迫害法輪功,剛開始並沒有太多的人理會他,只是違心的走一走過場,直到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對法輪功迫害開始,除江、羅掌控的公安系統緊跟外,其它政府部門均消極的對待,政府官員普遍認為這是:「小題大做」,「真是吃多了沒事幹,針對那些老頭、老太太幹甚麼」等等。 七月二十日在全國對法輪功輔導站、分站站長實行大抓捕時,雲南七月二十日僅對各地站長和分站長進行抄家和傳訊,沒有抓人;在七月二十二日下午三時中殃電視台開始播出造謠、構陷、迫害法輪功的節目時,雲南電視台也沒有轉播,為此有一個副台長還被停職檢查。當江氏集團要雲南彙報迫害法輪功情況時,也是某秘書編造了一個迫害法輪功的報告應付,但是在江氏中共集團的淫威下,雲南也逐漸加重了對法輪功的打壓迫害。 第四部份 狂風驟起 (一)、中共發動迫害法輪功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黨魁江澤民利用其邪黨發起了對法輪大法和大法弟子的迫害。二十日凌晨,全國統一對法輪大法輔導站負責人進行了瘋狂的大抓捕,紅色恐怖開始籠罩著中原大地。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上午,雲南邪黨省委召開了由雲南省委副書記、省長李嘉廷(其積極參與和支持打壓法輪功,於二零零一年因受賄罪被判死緩刑)主持的「堅決貫徹中央重大決策妥善處理法輪功問題」的縣以上黨委〈黨組〉負責人會議,在會上雲南邪黨省委書記令狐安作了動員,邪黨省委常委、組織部長黃維斌、政法委書記秦光榮(被追查國際通告追查的迫害法輪功的元凶之一)分別傳達了邪黨中央迫害法輪功的「有關精神」。邪黨省委副書記王天璽(雲南主管打壓法輪功的「六一零」的總頭目,被追查國際通告追查的迫害法輪功的元凶之一)對如何迫害法輪功作了部署。會議煽動說:「與法輪功的鬥爭,是一場嚴肅的思想和政治鬥爭,關係共產黨人的根本信仰,關係到全國人民團結奮鬥的根本思想基礎,關係到黨和國家的前途命運」云云。從此在全省開始了對法輪功的全面鎮壓迫害,毫無理性的將一群信仰真、善、忍做好人的善良百姓推向了政府的對立面。 江澤民「三個月鏟除法輪功」的夢想落空後,於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五日在會見法國《費加羅時報》記者時誣蔑法輪功是×教,指使《人民日報》於二十六日發表《法輪功就是×教》的評論員文章,構陷法輪功。迫使全國人大常委會於十月三十日做出了一個不倫不類的、隻字不提法輪功的《關於取締邪教組織,防範和懲治邪教活動的決定》,同時兩高院對人大《決定》做出了違反憲法的所謂的《司法解釋》,把對法輪功的鎮壓迫害法外施法不斷升級,妄圖鏟除而後快。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三日上午邪黨雲南省委、省政府由政法委書記秦光榮主持,召開了各地州、市領導、大專院校黨委書記及有關方面負責人共二百多人參加的會議,省委副書記王天璽代表省委書記令狐安作講話,要求各級邪黨組織「統一認識,奪取與法輪功鬥爭的徹底勝利。」 以中共搞政治運動的慣例,黨媒輿論造謠為導向。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後,《雲南日報》、《春城晚報》、《東陸時報》、《昆明日報》、《滇池晨報》、《雲南老年報》、《雲南法制報》、《雲南信息報》、《雲南電視台》、《昆明電視台》、《雲南廣播電台》、《昆明廣播電台》以及各地、州、市、縣的電視台、廣播電台、報紙等等上百種黨媒開足馬力對法輪功進行了大肆的造謠污衊、歪曲誹謗,移花接木、造假陷害,把法輪功恐怖化、妖魔化,以欺騙民眾。《雲南日報》還專門開闢「管窺世事」、「龍門漫談」和「奪取揭批取締法輪功鬥爭徹底勝利」等專欄,由署名楊潤、季風、李鑑釗、李翔昌、辛宏、鄭明、艾正、雲奇、鄭洲、黃昌炎、徐征、王志、王亞軍等御用文人不斷撰文誣陷、誹謗法輪功。 (二)、挑動「群眾鬥群眾」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下午三時,中共邪黨雲南省委脅迫各部門、各企事業單位、廠礦、學校、街道收看中殃電視台污衊、誹謗法輪功及其創始人李洪志大師的電視節目。以欺世謊言挑起民眾對法輪功學員的仇視。有的單位還召開大會,在會上批判本單位法輪功學員,從而挑動「群眾鬥群眾」。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下午,中共邪黨雲南省委召集各民主黨派、工商聯、有關團體負責人和黨外人士開座談會,邪黨省委副書記王天璽在座談會上講述了中共打壓法輪功的意圖,並對法輪功及法輪功創始人進行了大肆污衊、誹謗。用恐嚇、欺騙的手段將其他黨派人士綁在中共邪黨的戰車上為其充當迫害法輪功的炮灰。 雲南省邪黨黨、政、工、青、婦、宗教團體、各民主黨派、機關、學校、廠礦、街道辦事處、科協等層層組織搞「文革」式的所謂「揭批」法輪功。為造聲勢,煽動民眾對法輪功的仇恨情緒,在公共場所欺騙民眾搞所謂萬人簽名活動,連中小學生都不放過,從小就教唆青少年如何去仇恨別人。 像歷次政治運動一樣,中共從上到下強迫各個政府機關部門、企事業單位、學校、居民委員會,各鄉、鎮、村委員會等等,強迫人人表態,搞人人過關,與法輪功劃清界線。 雲南省各宗教團體違背宗教信仰所遵循的基本宗旨,充當政治打手,褻瀆神靈,他們不斷召開各種所謂聲討「揭批」法輪功的座談會,夥同中共邪黨在各種媒體對法輪功進行攻擊、污衊,造下了天大之罪業。 在對法輪功的迫害中,雲南社科院、中科院雲南分院以及各種協會在其間充當了御用政治打手。 一九九九年七月三十日在雲南自然科學界、社會科學界所謂專家教授揭批法輪功座談會上,昆明理工大學楊思忠、雲南大學經濟學院教授劉學愚、雲南省第一人民醫院黨委書記、院長蘭炳炎、雲南天文台黨委副書記王銳、雲南省中醫中藥學會副會長吳生元、省心理學會副會長張世富、省哲學學會會長王展飛、天文學會秘書長鮑夢賢、雲南工業大學教授雍歧龍、雲南農大教授諸錫斌、社科院文學研究所王亞南、省衛生經濟學會秘書長熊萬興等人,昧著知識份子應有的良知,違背客觀事實的大肆傳播謊言,攻擊、污衊法輪功修煉者及李洪志先生。 雲南省社科院宗教研究所李榮昆、雲大歷史系教授林文勛等人在雲南日報上撰文散布歪理邪說攻擊誹謗法輪功,喪失了一個知識份子的基本人格和良知。 以此同時雲南文藝界也參與了對法輪功的所謂「揭批」,編排了大量攻擊、誹謗、醜化法輪功的文藝節目到各地、廠礦、農村、勞教所、監獄演出,毒害民眾,對中共打壓迫害法輪功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 (三)、查收焚燒法輪功書籍資料 迫害法輪功開始,雲南省文化廳、新聞出版局非法發出廣泛收繳法輪功書籍、音像製品的通知。各部門,各單位進行了非法強行收繳,對不交出法輪功書籍的法輪功學員由公安進行非法抄家。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九日上午,雲南省、昆明市在安寧市聯合,首次集中銷毀了三千多冊《轉法輪》等法輪功書籍、李洪志大師的法像和幾百盒李洪志大師講法錄音、錄像帶。在銷毀大會上邪黨雲南省政法委書記秦光榮無中生有大肆污衊法輪功「與黨和國家爭奪思想文化陣地,擾亂社會,製造事端,對抗黨和政府」。 (四)、非法辦洗腦「學習班」 雲南省「六一零」邪惡組織層層布置,要求各部門和各單位對不放棄修煉的法輪功學員非法辦洗腦「學習班」,強迫其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收繳法輪功書籍和音像製品,對表示要堅持修煉的法輪功學員進行組織除名、撤銷職務、降級、不准當老師、當醫生、開除學籍、軍籍,從經濟上、名譽上、精神上採取各種手段妄圖迫使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並對法輪功學員非法監視、跟蹤、盯梢,對公開煉功者進行綁架、關押、洗腦迫害。 (五)、「六一零」是操控迫害法輪功的黑手 「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指出: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為了避開憲法和正常的法律程序,在前中共領導人江澤民的直接命令下,中共中央成立了一個專職迫害法輪功的機構──「六一零辦公室」。自中央以下,「六一零辦公室」遍及全國城市、鄉村、機關、學校。該機構從成立、組織結構、隸屬關係、運作和經費的各個方面都打破了中共和中國政府的現有構架,並有超出中國現有憲法和法律的權力和任意使用的資源。該「六一零辦公室」也成了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私人指揮系統和執行機構。這個不具任何法律依據的組織在性質上與納粹德國的「蓋世太保」和中國文化大革命時期的「文革小組」相似。 「六一零」它外表上是一個掛在政府系統的行政部門,實質是一個凌駕於《憲法》之上,操控指揮各級政府、公、檢、法、司、軍隊、勞教所、監獄迫害法輪功的黑手。「六一零」執行江澤民對法輪功學員「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的血腥政策,在精神上為了迫使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使用了包括「破壞中樞神經藥物」、強行「洗腦」、送進「精神病院」等手段;為了在經濟上搞垮,採取了開除工職、扣發退休金、罰款、搶劫私人財物等辦法;為在肉體上消滅,「六一零」人員直接操控指揮警察、武警,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抄家、綁架、關押,並非法勞教、判刑,直至迫害致死;直接操控指揮洗腦班、勞教所、監獄、對法輪功學員用強行墮胎、高壓電棒擊、釘竹籤、「坐小凳子」等酷刑折磨、活體摘除器官等等古今中外聞所未聞的暴行,與當年的法西斯相比有過之而無不及。 「六一零」還濫發文件非法剝奪法輪功學員及其子女參軍、考學、報考國家公務員、當醫生、教師、幹部以及退休權利;「六一零」還有直接決定處理法輪功學員工職、領取退休金的權力;有決定企事業領導幹部撤職、升遷的權力。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前邪黨雲南省委就成立了「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邪黨雲南省委副書記王天璽主管迫害法輪功的運動,並且成立了以陶國相為首的「六一零」辦公室,各級自上而下成立了「六一零」辦公室,全面負責迫害打壓法輪功的日常工作。十一月「六一零」召開了全省「查禁取締法輪功」的工作會議,貫徹所謂《決定》精神,並對全省公安政法系統開展針對法輪功的專項鬥爭作了部署。將雲南迫害法輪功運動不斷升級,紅色恐怖籠罩在雲南上空。 (六)、公檢法司、法制辦、武警、國安系統充當打手 對法輪功打壓迫害開始後,在「六一零」邪惡組織具體操控指揮下,公、檢、法、司、武警、法制辦、國安系統充當打手。一九九九年十月下旬中共「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頭目李嵐清到雲南參加「『九九』昆明世博會」,閉幕式前後,雲南「六一零」操控公、檢、法、司系統全面對法輪功學員大肆非法迫害:綁架、抄家、監控、剝奪人身自由;不放棄修煉的法輪功學員全都遭到國保警察與單位的非法監控看守,被跟蹤、盯梢、電話被監聽;對上訪的法輪功學員進行綁架、抄家、關押、送勞教、判刑等迫害。僅一九九九年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就達數百人次,被非法抄家的有上百人次;勞教十人;判刑二人。 昆明等地法輪大法輔導站負責人被非法抄家、傳訊、關押案例: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清晨五時,在中共雲南邪黨省委副書記王天璽親自坐鎮指揮下,省公安廳、國安局、各地州、市公安局政保部門積極參與,在全省統一行動對法輪大法各地輔導站及分站負責人進行了非法抄家、傳訊、關押。其中有: ◇王嵐,女,五十七歲,昆明市工人文化宮幹部,昆明法輪大法輔導站站長。據王嵐自訴: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清晨五時左右,她在睡夢中被激烈的敲門聲驚醒,剛推開門,十幾個警察一擁而入,隨即四處翻查,家中頓時一片狼藉。王嵐問這是幹甚麼,有警察稱依法進行搜查。她質問根據哪一條法律,警察說不上來。十年過去了,他們也沒有拿出任何一條有效的法律解釋其行為。這幫人拿走了王嵐家的所有大法資料,包括講法磁帶、錄像帶、錄音機,還有戶口冊、影集等私人物品,至今沒有給過任何清單。後來王嵐索要回了錄音機、戶口冊和影集。警察把王嵐帶到西山區公安分局。出門之前,有個警察讓王嵐在搜查書上簽名。王嵐沒簽字,寫三條意見:一、不同意非法抄家;二、做好人沒有錯;三、不同意拿走她的私人的物品並把她帶走。當天晚上,王嵐被放回家。 ◇趙麒麟,男,五十多歲,昆明文化宮輔導分站站長。 ◇賴高華,女,昆明東華片輔導分站站長。 ◇李樹鳴,女,六十多歲。昆明黃土坡片輔導分站站長。 ◇卞雲山,男,昆明黃土坡片輔導分站站長。 ◇張美媛,女,六十多歲。昆明西壩片輔導分站站長。 ◇王宇平,女,六十歲,曲靖市輔導站站長。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凌晨五時,曲靖市公安局強行搜查王宇平的住宅,將她自費購買的《轉法輪》等大法書籍一百多冊搶走,並將她帶到市公安局關押到下午六點鐘才放回家,在家才呆了兩個小時,市公安局的便衣和單位保衛科人員又將她從家中騙出(當時家中尚有朋友多人),再次關押到八月十六日(二十七天)。在這段時間裏,幾乎每天都受到非法提審和盤查。 王宇平二零零零年一月三十日早上和六位法輪功學員在麒麟花園晨煉,再次被市公安局非法關押,後被曲靖市中級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在曲靖市中級法院開庭誣審時,不許王宇平說話、申訴,甚至連指派的律師提出質疑,都被法院駁回,宣布無效。從監獄回家後,二零零二年六月被強迫參加「轉化班」,二零零三年九月再次被騙到學習班迫害。 ◇馬先明,男,五十歲左右,昆明市煤機廠馬龍分廠幹部,曲靖市輔導站副站長。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凌晨六時被昆明市官渡區白龍派出所警察綁架審訊,關押一天後釋放。 ◇朱蘭,女,四十九歲,雲南省楚雄市金鹿中學語文教師,楚雄市輔導站站長。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被非法抄家、綁架,非法關押在看守所十五天。 朱蘭於二零零零年一月到北京上訪,被綁架勞教三年,扣去兩年多工資。回來後不讓擔任教師工作。 二零零五年一月十七日,她再次被綁架判刑六年,非法關押在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在關押期間,她堅決不放棄修煉,被長期關「禁閉」、「嚴管」、「坐小凳子」等酷刑折磨。二零一一年一月十八日回家。被單位開除。 ◇劉燕,女,四十多歲,紅河州水利局公務員,個舊市(紅河州)輔導站站長。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被傳訊,勒令交出大法書籍,出來後因寫真相信,又被非法拘留。二零零六年九月因講真相被綁架勞教兩年;二零一零年七月又被再次綁架,非法判刑十年,現關押在省女二監迫害。 上百名法輪功學員在昆明翠湖被綁架案: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上百名法輪功學員到翠湖公園馬路邊煉功證實大法,突然被上百名武警、警察包圍、戒嚴,公安人員用車堵死了湖邊所有通道,從上午到下午不斷將到翠湖公園馬路邊的法輪功學員強行抓捕。用大客車拉到西山二中等地非法關押、審訊、拍照。期間法輪功學員不斷向武警、公安人員講法輪功修煉真善忍,教人做好人的真相,直到傍晚才給被抓的法輪功學員送來晚飯,說是免費的,但是法輪功學員紛紛湊錢交餐費,法輪功學員被所轄區公安帶走時,他們還將地上打掃的乾乾淨淨,此舉令看守的公安警察深受感動。直到深夜大部份法輪功學員被審訊、拍照、筆錄後釋放,部份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其中有: ◇王嵐,女,五十七歲,昆明市工人文化宮幹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上午到翠湖公園馬路邊煉功證實大法時被兩名女武警拽住雙手綁架、被拉到一個像地下室的地方,隨後又被帶到了西山公安分局,審訊完後被非法關押在昆明市第一看守所。在看守所裏,王嵐被多次提審,被非法關押了四十五天釋放。 ◇馬先明,曲靖市輔導站副站長,男,四十多歲,昆明市煤機廠馬龍分廠幹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下午午飯後與其妻子李瓊、七歲的兒子馬清源、姐姐馬玲、姐夫張開流剛到翠湖公園馬路邊煉功時,被武警綁架單獨用小車拉走,其他親人被大客車拉到西山二中,被非法審訊、拍照、筆錄隨後又被拉到官渡區公安局,被五華區公安接走後到深夜才釋放。馬先明被非法刑事拘留十五天。 近百名法輪功學員到昆明市委上訪被綁架案: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近百名法輪功學員到昆明市委反映法輪功被冤情況,當時信訪辦的人欺騙說,領導會來聽取大家的意見。結果很快調來了事先就準備好的兩輛大客車,調來上百名武警、公安警察,把上訪的全部法輪功學員推上車,拉到西山二中進行審訊、拍照,隨後由所屬公安分局帶走,至深夜才釋放。其中部份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拘留: ◇陸偉,女,四十八歲。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到昆明市政府上訪,還沒來得及反映情況,就被武警、警察抓捕,拉上車帶到西山二中關了起來。當晚又被帶到五華區黨校,關押在會議室裏,直到深夜才放回家。二零零零年四月四日與六十四位法輪功學員再次到省委信訪處上訪,被警察綁架到五華公安分局,並在那兒關押了三天。第二天就抄了家,第三天被關進了看守所一個月。二零零零年十二月被強迫參加雲南省「六一零」非法辦的洗腦班「轉化」。二零零三年七月又一次被騙到洗腦班去強制「轉化」。 ◇曾遠萍,女,七十歲,林業職業技術學院工人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到昆明市政府上訪,被綁架到西山區二中非法審問;後因在學校煉功又被龍泉鎮派出所非法提審、做筆錄一天。二零零零年三月八日,被綁架後拘留十五天,因不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又被非法延期關押十天,那個月的工資被全部扣發。 數十名法輪功學員在昆明東風廣場被綁架案: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三日數十名法輪功學員到昆明市東風廣場煉功時被武警、公安警察包圍,外邊人不能進,裏邊的人不能出,全部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到西山區二中非法審問、拍照、關押到深夜才釋放。 ◇雲南大學副研究員馬玲一家五人被綁架案: 馬玲,女,五十四歲,雲南大學圖書館副研究員。馬玲於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午飯後與其丈夫張開流、弟弟馬先明、弟媳李瓊、七歲的姪子馬清源剛到翠湖公園馬路邊時,就被武警、公安綁架到大客車上,拉到西山二中,被非法審訊、拍照、筆錄隨後又被拉到官渡區公安局,被五華區公安接走後到深夜才釋放。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七日,馬玲在金星小區花園晨煉時,被昆明市盤龍區小壩聯防大隊綁架,刑事拘留十五天,被昆明市官渡公安分局非法關押在昆明市第一看守所。 二零零零年二月十五日,去雲南省政府上訪,被昆明市五華山派出所非法抓走,二月十七日昆明市公安局五華公安分局將她非法刑事拘留三十天,非法關押在昆明市第一看守所 。 二零零零年七月十八日晚,馬玲坐車到雲南省曲靖,準備到北京上訪時被昆明市公安局劫持回昆明,非法關押在昆明市第二看守所四十九天,後被非法勞教二年六個月(二零零零年九月六日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十七日非法關押在雲南省女子勞教所迫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十八日至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日,關押在昆明市強制戒毒所。) 二零零四年九月二十一日,馬玲在雲南大學圖書館上班時被昆明市五華公安分局馬斌、鄭宏濱、練學騰等八、九個警察綁架,後被非法關押在昆明市五華區看守所,四十天後又被非法勞教三年,關押在昆明市強制戒毒所勞教迫害。 ◇法輪功學員張菊芳到昆明市政府上訪被綁架勞教二年案: 張菊芳,女,六十歲(一九五一年出生),昆明市前進木器廠退休職工。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上午,張菊芳到市政府上訪,被警察帶上大客車拉到西山區第二中學關押審訊後,又拉到盤龍區幹校,折騰到晚上十二點多鐘才讓她回家。 「昆明世博會」期間,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八日上午十點多鐘,再次被五華公安分局國保警察非法抄家,綁架到五華公安分局審訊到晚上八點多鐘,才叫其兒子將她帶回家。第二天(十月二十九日)晚上九點多鐘,當地戶籍警察、居委會人員到家裏逼迫張菊芳放棄修煉,後來又來了幾個警察將張菊芳帶到太和派出所拘留了四十八小時,叫張菊芳單位保衛科科長保出來。十月三十日起被居委會和張菊芳單位保衛科輪流看守了一個星期。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下午兩點多鐘,張菊芳在一位朋友家被突然闖進來的警察帶到派出所,折騰到深夜一點多鐘後把她送到了盤龍區第一看守所,關押了五個月後被非法送到雲南省女子勞教所勞教兩年。 二零零三年三月的一天上午,張菊芳在馬村菜市場發法輪功真相資料,被當地公安戴上手銬拉回家中,並將大法資料、錄音帶、錄音機抄走,還將張菊芳帶到官渡公安分局,審不出甚麼東西來,就將她送到昆明市第一看守所關押了一個半月。二零零三年五月九日,官渡公安分局的警察將張菊芳送到雲南省女子勞教所,到了勞教所總部醫院體檢時發現她發燒,當時正是防非典期間,勞教所不敢收,幾個警察又把她送回家。 二零零四年七月十三日下午五點多鐘,張菊芳在盤龍江邊被昆明市官渡公安分局綁架,連夜送到雲南省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 「九九昆明世博會」期間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案例: ◇昆明梁東等六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傳訊、勞教、判刑案: 一九九九年十月三十一日梁東、蔣鳴鳳(女)、張蔚謹(女)、黃武第、吳剛、左立新等法輪功學員因被公安疑為在「昆明世博會」期間召開中外記者會未成和在昆百大懸掛法輪功真相橫幅和散發真相傳單而被綁架,被分開關押在不同看守所:梁東被關押在昆明市盤龍區第一看守所,隨後被非法判刑三年,關押在雲南省第一監獄;蔣鳴鳳(女)、張蔚謹(女)、黃武第、吳剛被非法判二年勞教,關押在雲南省第二勞教所;左立新被多次非法傳訊,監視居住。 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一日,《雲南日報》等邪黨媒體對梁東被非法判刑公開進行歪曲事實的欺騙報導,在社會上造成了極壞的影響。 梁東於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三日在廣州亞運會前在一家飯館吃飯時被廣州越秀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惡警朱偉強、曾侃(音)綁架,並被非法抄家,搶走電腦、打印機等大量私人財物,關押在越秀區看守所,廣州市越秀區法院於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對他們非法庭審。 ◇雲南林業職工醫院副院長葉保福夫婦被非法監視居住案: 葉保福,男,六十二歲,原林業中心醫院副院長(二零零五年因修煉法輪功被非法開除工職);妻子楊明清,女,五十九歲,原林業培訓中心辦公室主任(二零零五年因修煉法輪功被非法開除工職)。夫婦二人於一九九九年十月「昆明世博會」期間被林業公安處非法傳訊、後被昆明公安非法關押在林業培訓中心二天,隨後就被單位夥同盤龍區國安看守在家裏,白天看守人員坐在客廳裏看守,晚上警車堵在樓道口看守,共計四十五天。以後長期監視住宅、電話被監控、出門被盯梢、跟蹤。 葉保福於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後五次被昆明市國安和昆明市盤龍區國安非法傳訊,一次被非法關押在穿金路派出所二天;六次被抄家,住宅被監視、電話被竊聽、出門被跟蹤,並被單位非法看守失去自由一百八十四天;一次被勞教二年(延期一百一十七天);一次被判刑五年迫害。 二零零零年四月四日,葉保福與妻子楊明清到雲南省委上訪,同時被昆明市盤龍區國安綁架,在穿金路派出所關押二天後又被關押在盤龍區看守所一個月,出看守所後又被單位拉去非法關押了四十五天,後由兩人看守在醫院值班室看大門六個月,被逼與妻子楊明清離家出走。 二零零一年八月十五日,葉保福與妻子楊明清、女兒葉茂在流離失所住地被昆明市盤龍區國安及防暴隊非法野蠻綁架,葉保福還被防暴隊用電棒電擊、拳頭打頭部,並被光著身體在眾目睽睽之下拉上警車,被刑訊逼供、銬在凳子上,後被關押在盤龍區第一看守所十多天後被判勞教二年,關押在雲南省第二勞教所三大隊。在勞教期間因抗議勞教所違法行為曾經兩次絕食,被強行灌食,後被延期一百一十七天。 二零零五年一月十日,葉保福與女兒葉茂在家裏又再次被昆明市盤龍區國安、「六一零」綁架(同時,妻子楊明清在辦公室也被綁架)、抄家,關押在盤龍區第二看守所,隨後被非法判刑五年,妻子和女兒各被判刑三年。在關押在雲南省第一監獄期間,二零零七年昆明「六一零」、公安夥同監獄搞所謂洗腦轉化,葉保福又再次絕食抗議。 楊明清,女,五十九歲,原雲南林業培訓中心辦公室主任(二零零五年被開除工職)。二零零零年四月四日,楊明清與丈夫葉保福到雲南省委上訪同時被昆明市盤龍區國安綁架,在穿金路派出所關押二天後又被關押在盤龍區看守所一個月,強迫交伙食費一百五十元,出看守所後又被單位拉去非法關押十七天。 二零零一年八月十五日,楊明清與丈夫葉保福、女兒葉茂離家出走期間在流離失所住地被昆明市盤龍區國安及防暴隊非法野蠻綁架,後被非法關押在盤龍區第一看守所二十多天後被判勞教二年,關押在雲南省女子勞教所(延期九天)。 二零零五年一月十日,楊明清在辦公室工作時再次被昆明市盤龍區國安、「六一零」綁架(丈夫葉保福和女兒葉茂在家裏被綁架)、抄家,關押在盤龍區第一看守所,隨後和女兒各被判刑三年,丈夫葉保福被判刑五年,非法關押在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集訓監區,一進監獄就被關進禁閉室,坐小凳子到出獄。關禁閉四個月期間不准洗臉、漱口、洗澡、洗衣服。導致下肢浮腫、血壓升高、聽力下降,身心受到極大傷害。 ◇退休職工羅泰友被綁架、關押案: 羅泰友,男,六十多歲,雲南省門窗工程公司退休職工。一九九九年八月,單位和馬村派出所多次以扣發退休工資為由要挾逼羅泰友表態不煉法輪功,由於羅泰友不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單位人保組的古海珍於一九九九年九月的一天將羅泰友送到官渡區公安分局,以「擾亂社會秩序」為由非法關押在官渡區看守所。羅泰友絕食五天後,才將他放回家。 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五日,羅泰友在昆明市西山森林公園被公安抓捕之後把他拉到馬村派出所關了一天。二十六日放回家,二十七日官渡公安分局將他送到了昆明市第一看守所關押了一個月零三天。回到家一個月零一天後,馬村派出所又將他抓到關上看守所,第二天送雲南省第二勞教所勞教三年。 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七日,羅泰友被所外執行送回家。馬村派出所戶籍警察不給羅泰友落戶,要逼迫他寫一份不煉法輪功的保證才給落戶。 二零零九年二月十二日下午,羅泰友在昆明市西山區螺螄灣批發市場發真相資料,被不明真相的人構陷,當晚被西山區國保大隊非法抄家,羅泰友的老伴被到家裏來抄家的警察嚇的神志不清,現在屎尿都要人伺候。之後羅泰友被非法秘密判刑五年,現非法關押在雲南省第一監獄迫害。 ◇昆明楊惠蘭等十六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案: 楊惠蘭,女,七十歲,昆明市木材家具公司退休職工。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邪黨開始迫害法輪功不久,楊惠蘭等十六位法輪功學員在集體學法交流時被警察綁架到太和派出所,進行非法照像、做筆錄、按手印、審訊,楊惠蘭被非法關押在太和派出所兩天,不給吃東西。 二零零零年被盤龍公安分局國保綁架到松花水庫賓館隔離式洗腦,並讓單位派一個人陪同,每天每人八十元,由單位支付。參與的警察:張俊、李俊峰、楊永康。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五日,在昆明市鐵路醫院後門街上發真相資料,被鐵路醫院王院長構陷,後被前來的前衛社區警察李浩,太和派出所警察楊愉軍,以及單位保衛科李國祥送到太和派出所錄口供,在太和派出所的滯留室鐵籠子裏關了兩天。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七日被非法關入昆明市第二看守所拘留十五天,強迫交伙食費一百五十元,在拘留所還被強迫奴役勞動。 二零零六年六月六日八、九個警察闖入楊惠蘭家將她從五樓的家裏生拉硬拽的強拖下來,綁架到金安賓館強行洗腦。在金安賓館有陪住的,有二十四小時站崗看守的,五、六個人整天輪流強迫給楊惠蘭洗腦,逼其放棄修煉法輪功。楊惠蘭絕食三天,血壓高達240,左手被警察綁架時扭腫。參與此次綁架的人員有:雙龍新村居委會書記王玉蘭,前衛社區警察李浩,將楊惠蘭左手扭腫的昆明市官渡分局警察黃仲華,單位(昆明市木材公司)保衛科科長李國祥。 二零零七年,在昆明市白沙河被綁架到昆明市王家橋派出所,照像、逼供訊,不准吃東西,直到次日凌晨一點才讓回家。當時同時被綁架的還有法輪功學員李林書(被非法關押在雲南省第一監獄),桂明珍(被非法關押在雲南省女子勞教所)。 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日早,小區保安帶著兩個警察闖進家中非法抄家搶東西,並把楊惠蘭綁架到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當天晚上六點非法將楊惠蘭送到昆明市官渡區看守所近一個月,二零零八年六月十八日以「取保候審」放回家,威脅家屬要看管好楊惠蘭。 ◇昆明法輪功學員李君萍被非法傳訊案: 李君萍,女,五十九歲,雲南省輸送機械廠退休工人。一九九九年十月「昆明世博會」期間被警察強行帶到所在地派出所留置二十四小時。 二零零五年在西山區看守所被迫害一年六個月,後被非法關押在雲南省女子勞教所,在雲南省女子勞教所期間,被罰站、罰抄監規到天亮,被犯人包夾二十四小時監視,被犯人拳打腳踢,威逼「轉化」,長時間不准許家人探望。被看守所騙家人交二千元醫藥費,被綁在死人床上強行灌食,被注射不明藥物。 李君萍曾被多次綁架到洗腦班,並被要求承擔所有費用。 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雲南省昆明西山區國保大隊警察、昆明中級法院人員強行撬門闖入民宅,將李君萍綁架至昆明中院秘密開庭。李君萍在法庭上拒絕回答一切無理問題,並嚴肅告訴法官:信仰「真善忍」做好人無罪,令法官無語。最後李君萍被釋放回家。 ◇昆明法輪功學員譚世華被非法抄家、綁架、關押案: 譚世華,女,六十歲,雲南省交通廳退休職工。一九九九年八月,譚世華被五華區公安分局非法抄家。此前她兒子因經營法輪大法書籍和音象資料,被刑事拘留羈押在昆明市第一看守所一個月之久。 一九九九年底,譚世華要到成都看望弟妹。被昆明市五華公安分局通知當地派出所來轉告她,不許到成都探親。並給她們單位施加壓力,昆明市五華公安分局還不斷的對她弟妹進行騷擾,對她進行監視。她丈夫和兒子也不斷受到五華區公安分局用電話威脅和騷擾。 二零零一年六月十九日,她被官渡公安分局警察帶到官渡公安分局進行審訊,但她拒絕非法審訊,就將她送到昆明市第一看守所,之後又轉到大板橋女子勞教所勞教兩年。在大板橋女子勞教所被非法關押兩年期滿後,她又被非法超期羈押八天。二零零六年被迫害去世。 ◇昆明夏曉燕等五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關押、判刑案: 夏曉燕,女,五十八歲,雲南省植保站職工。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夏曉燕與張菊芬、周模芳和四川省法輪功學員呂松和在羅榮芬家(昆明市第十五中學),五人一起被太和派出所綁架、羈押,夏曉燕從當晚至二零零零年一月十七日被非法關押在昆明市盤龍區第一看守所,後被取保候審。 呂松和,男,四川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後非法判刑三年,被非法關押在雲南省第一監獄。 周模芳,男,五十多歲,雲南林業職業技術學院體育教師。被綁架後勞教一年。 周模芳後又於二零零二年十月在家中被惡警綁架,被非法判刑五年,關押在雲南省第一監獄。直到二零零七年十月二十九日才回到了家中。回家後,他被單位告知已經開除了工職。 ◇昆明法輪功學員申克強被綁架勞教案: 申克強,男,四十多歲,昆明煙廠職工。因修煉法輪功於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三日被綁架後送勞教,關押在雲南省第二勞教所。 ◇昆明退休職工李培高被綁架案: 李培高,男 ,七十三歲,雲南建工安裝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師。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四日被昆明西壩派出所非法抄家,同年十一月八日又被昆明五華公安分局一科惡警李國忠、王朝風非法抄家。 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七日,李培高在雲南大理賓川縣講真相時被賓川縣公安局惡警趙勝、楊洪、段德彬等綁架、抄家、拘禁,罰款二百元。 二零零二年到二零零四年被昆明五華公安分局「六一零」、大觀辦事處、大觀派出所三次綁架到「洗腦班」強行洗腦迫害。 二零零八年奧運前的六月二十二日晚被昆明五華公安分局國保、大觀派出所綁架、抄家,搶走了所有大法書籍、電腦等上萬元的私人財物,關押在五華區看守所,於二零零九年四月二日被非法判刑三年,被非法關押在雲南省第一監獄五監區迫害。 ◇玉溪市小學教師鄧翠蘋被綁架案 鄧翠蘋,女,四十五歲,玉溪市紅塔區春和鎮劉總旗小學的教師,曾被非法抓捕三次,其中洗腦一次,非法關押一次,判刑一次。 一九九九年八月、二零零零年十月,鄧翠蘋被二次非法抄家。二零零四年下旬被剝奪授課權,並逼迫她到山區當雜工,一年的獎金分文不給。二零零六年四月八日被非法判刑三年,在雲南省女二監身心受盡摧殘。回家後,因失去工作,家庭陷入貧困之中。 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來,玉溪惡警何曉沛跟隨羅繼祥(原紅塔區國保大隊長)搜查法輪功學員申會仙、陳亞宏、鄧翠蘋等人的家,掠走珍貴的大法書和音象資料。二零零零年十月,羅、何等人又帶人查抄李秀蘭、鄧翠蘋、李玲珍(當時黑村小學的三位老師)的家、宿舍、辦公室,掠去書籍、資料和坐墊,把李秀蘭和鄧翠蘋關入看守所。 在二零零五年,鄧翠蘋向學生授課過程中因提到「法輪大法好,法輪功教人向善」的話題,被學生無意中透露給家長,被不明真相的學生家長構陷。接著就遭到劉總旗辦事處的貪官萬學元和贓官李秀鳳的設計誣陷和迫害,一直不得教書。 二零零六年四月八號,鄧翠萍老師和化嵐仙(玉溪印刷廠的退休職工)還有顧麗清(玉溪總站的退休職工),三人在北城向民眾講清真相,發放資料時被綜治辦惡人金永祥構陷,隨後被玉溪市紅塔區國安大隊的何小沛等惡警綁架。不法人員把她們分別隔離開進行迫害,鄧翠萍被非法關押在玉溪市江川看守所,而華嵐仙和顧麗清則被非法關押在玉溪市紅塔區看守所。三人被非法抄家後,關押在看守所四個月之久,各非法判刑三年。 (待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