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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的經濟迫害
文/誠宇
【明慧網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日】中共對法輪功學員實施「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的迫害政策。我們結合明慧網二零一一年十月十五日的幾篇報導,綜合分析一下中共對法輪功學員是如何「經濟上截斷」的。

《牡丹江市中共惡徒迫害法輪功紀實(三)》中講了這樣幾個案例:

法輪功學員張萍是個生意人。二零零零年十月一日,張萍進京上訪被牡丹江駐京辦事處人員囚禁在地下室,身上一萬二千九百元現金被搶走。後被綁架回牡丹江投入看守所,在身體極度虛弱的情況下被勒索七千元後獲釋。

二零零一年八月十九日,張萍被西安分局綁架,身上一千零五十元被搶劫一空。

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三日,市公安局惡警砸開張萍家門後,對她進行毆打。張萍出現病態,惡警將她送到公安醫院監視起來。國保大隊李富勒索了張萍三萬元現金後又逼她的家人交了五千元醫療費。並以張萍已被勞教需再拿錢辦手續為由再次勒索九千元。

法輪功學員鄭炫淑煉功前因患腦溢血生活不能自理,修煉法輪功後身體好了。二零零八年七月,陽明區前進派出所所長鄭春江帶領惡警把她劫持到看守所。鄭炫淑的丈夫強烈要求放人,並說是法輪功給了她第二次生命,不讓煉功犯了病可是人命關天的事。後來鄭炫淑腦溢血復發,惡警逼鄭炫淑的丈夫簽字後將鄭炫淑送到公安醫院做開顱手術。惡警將七點八萬元的醫療費全部推給鄭炫淑,因家裏沒錢再交醫療費,鄭炫淑於十月六日被醫院趕出。鄭炫淑被抬回後,不會說話也不會吃飯。

二零一零年三月十八日九時,法輪功學員邱秀芹被先鋒派出所惡警綁架,她身上物品及一千三百元現金全部被搶。隨後,惡警向她丈夫勒索了五萬元,向她弟弟勒索了一萬元,將邱秀芹釋放時看守所王強又勒索了兩千元。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在牡丹江火車站,法輪功學員付照萃被惡警劫持到看守所。鐵路公安處向其家人勒索了五千元後將她釋放。

這幾個案例很能說明問題,有直接動手搶的,有利用人質要挾的,有向家屬索要的,還有的是由迫害單位勒索的。

《河北安平縣殘疾婦女被非法判刑七年》中講到,二零一零年十月十五日下午,安平縣公安局惡警孫義合、王丹伙同衡水惡警楊樹山、王新良等人,闖入身有嚴重殘疾的王玉巒家,搶走打印機和電腦,接著翻出近萬元現金搶走。女兒王培上前阻攔,惡警把王培按在地上暴打後繼續抄家,又翻出三萬多元現金要拿走。王玉巒和家人制止他們說:「這是我們的百貨店準備進貨的錢,你們都拿走了讓我們喝西北風嗎?」孫義合假裝正經地說:「我們到你家來可不是為了錢,我們只是例行公事。」這伙綁匪把王玉巒母女綁走後,家人發現就連一件上衣裏的五百多元零錢也被搶走了。

母女被綁架到縣公安局,副局長崔慶雷聲稱給他一萬元就讓她們早些回家。十一月八日,孫義合一次次給王培的舅父打電話,張口就要一萬九。王培的舅父說:「你們已經拿走不少錢,還要這麼多,她們哪有那麼多錢?到哪去湊齊一萬九,少點不行嗎?」孫義合無恥地說:「誰說她們沒錢?光我看見的就有好幾萬。」王培的舅父說:「那是她們百貨店進貨的錢,都給了你今後拿甚麼進貨?」孫義合叫囂:「最晚今天晚上把錢拿來,過了十二點你也得把錢送到,只要錯過今天,別再指望放人。」家人情急之下,當天把錢給孫義合送到。而沒有人性的孫義合拿到一萬九千元錢後只放了女兒王培,卻不放王玉巒。二零一一年六月,殘疾人王玉巒被枉判七年。

這個案件也相當典型,惡警明目張膽勒索法輪功學員,與綁票勒索不差絲毫,更甚的是,惡警披著警服,以「執法」的名義公開勒索,毫無顧忌。

《湖南懷化市三位老人遭受的冤獄迫害》中講到,湖南省懷化市第七建築公司退休職工魏桂梅,曾被非法勞教三次。被迫害期間,本應發的內退生活費,被懷化三公司無理扣押,總共六千多元,房屋還被非法收繳。

文中還講到,第七建築公司退休職工曾國彬與老伴周雲霞,在二零零一年十月底,被周友良等人綁架。周友良說:「我是寧鄉縣公安局政保科負責人,對你們‘宣傳法輪功’的問題,我有權在當地懷化解決,不一定要帶回寧鄉縣處理,就看你們有沒有‘誠意’解決處理好這個問題,帶不帶走全看你們的‘誠意’。好好考慮五分鐘、十分鐘再回答。」

甚麼「誠意」,那不就是要錢嗎?在勒索不成的情況下,周友良說:「我看你幾十歲了,幾十年的黨齡,還是這個寒酸勁,我看你也拿不出錢來。要曉得做人識時務,我入黨三年,房子、電器甚麼都有了,老婆要多少都有。我勸你為人不要那麼認真,學甚麼法輪功啊,弄不好要坐牢的,你看我們多好。」

後來曾國彬被非法判刑三年,周雲霞被非法判刑四年。他們被非法判刑後,周雲霞做的生意被停了四年,曾國彬退休金被單位無理扣壓二萬一千多元,被抄家時損失一萬元,估計共損失約九萬元。

在這一天的報導中,還有一個十分荒唐的案例。大連信誠會計師事務所董事長王春榮,於二零零七年八月十四日被綁架,並將她非法勞教。在對她的非法審理中,在沒有任何憑據的情況下,當地警察就聲稱王春榮以信誠會計師事務所為經濟實體為法輪功學員提供經濟援助,並上報邀功領賞。可是在對該事務所審計了兩、三個月後,卻沒有找到任何他們想要的證據。可是參與迫害的相關人員都已經「論功行賞」了,怎麼辦?就將本已被非法勞教的王春榮,再押回來搞了個非法判刑。

誰見過這樣荒唐的案件?本以為人家是會計事務所董事長,怎麼著也能找出經濟方面的問題。當然有了這方面的問題,那還愁搞不到錢嗎?沒想到法輪功學員如此廉潔!人家廉潔不好嗎?可是滿足不了迫害者的貪婪,以及他們想藉此勒索錢財的貪慾,竟然把無辜的好人予以重判!

這只是就明慧網一天中的報導所進行的分析。在十二年的迫害中,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的盤剝勒索哪一天不在進行啊!在中共的教唆與默許下,多少家庭被勒索得傾家蕩產、一貧如洗!

修煉法輪功合法,講真相不但合法更是高尚的行為,這是天賦的信仰自由和言論自由。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是踐踏法律,是違法犯罪。建議遭受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和家屬,抵制中共的迫害,尤其是經濟迫害,阻止和拒絕惡警的搶劫和勒索。也呼籲大陸民眾能幫助法輪功學員和家屬反迫害!

當日前一篇文章: 中共標榜的打手、東港國保大隊長王潤龍惡行
當日後一篇文章: 匆匆一幕見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