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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鳳城劉英梅四次遭中共監禁迫害
【明慧網二零一一年十月九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遼寧省鳳城市法輪功學員劉英梅,在中共迫害法輪功這十二年中,先後四次遭非法拘留、勞教、判刑,在獄中遭受了近八年的非人折磨和奴役。

劉英梅,今年六十一歲,原是遼寧省鳳城市內燃機總廠的一名職工。她以前因生孩子患下了多種婦科疾病,中西醫治療都不見好轉,全家的收入幾乎都用在給她治病上。一九九八年秋,劉英梅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修煉後,使劉英梅的身體很快恢復到無病狀態。

三年中連續三次遭綁架、勞教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江澤民為首的中共邪黨開始鋪天蓋地的迫害法輪功,劉英梅與鳳城市其他法輪功學員去省政府為法輪功澄清真相,剛到省政府大門就被綁架到公園內,鳳城市公安局在當天晚上將他們劫回,把劉英梅和弟兄山鎮、白旗鎮等地的七八名法輪功學員關進了鳳凰法庭(友誼商場胡同裏)的鐵籠子裏。第二天文化派出所惡警強迫她交二百元罰款,被她拒絕。警察中午把她放回,可是隔兩天又把她騙去派出所,並將她直接關進拘留所。劉英梅在拘留所裏吃的不如豬狗食,睡在有老鼠經常出入的涼鋪板上,這次她被非法關押十五天。

二零零零年七月,劉英梅在大堡鎮閆家村發真相資料,被不明真相的村民誣告,大堡鎮「一一零」警察將她綁架,當天下午劉英梅被劫回鳳城市文化派出所,惡警趙松(現任劉家河派出所指導員)將她右手銬在派出所的暖氣管子上,一直站到第二天他們上班。

在看守所,劉英梅被強迫不分晝夜在鋪板上做奴工,無論是拘留所還是看守所環境都很惡劣,廁所和鋪板相連,臭氣熏天,每天吃、住、睡不管多少人,都擠在只有幾平方又潮又涼的鋪板上。九月份劉英梅被關進了教養院,非法勞教一年。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晚,劉英梅與另一名法輪功學員在城東郵局貼真相傳單被惡人誣告,遭鳳城「一一零」警察綁架,並將她們關在鐵籠子裏,扣下了幾十份資料、刷子和裝漿糊的小鐵桶。上半夜又將她們關進拘留所。次日趙軍、崔喜深等惡警像土匪一樣抄了劉英梅的家,搶走了鎖在櫃子裏所有大法書籍和資料。四個月後,法制科主管迫害法輪功的劉某、羅世爽二人將劉英梅與另兩名法輪功學員強行送到臭名昭著的馬三家教養院,被迫害三年。

馬三家的非人折磨和奴役

蘇境是馬三家黑窩裏追隨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的忠實幫兇。馬三家是半軍事化管理,被關押者的床鋪白天是留給參觀檢查用的,法輪功學員無論身體怎麼虛弱都給集中到教室裏。

劉英梅被強制洗腦,每天上午被強迫看誹謗法輪功的材料和電視,中午十二點半到晚九點,做奴工。冬季,在被封閉的監舍裏做有毒物品和其它手工品。省司法廳、局還冠冕堂皇說:怕法輪功學員想家「上火」。其目的一是給法輪功洗腦,再則是給它們創收。許多學員出現迷糊、噁心、不想吃東西、面部腫脹等中毒現象。管教不管學員的身體情況,廠家給加錢,就一直讓學員做完毒活。多數時間都是這批活沒幹完,下批活又派下來,兩批活一起幹,完不成任務九點以後,拿到床上做完,才讓睡覺。不管年齡大小、有無勞動能力,按人頭分活。

七月劉英梅被折磨出現冠心病心絞痛症狀,吃藥、掛吊瓶、每天含六次藥物,走路需兩人攙扶,成了勞教所的負擔。八月十七日,她被保外就醫。回家需交高額押金,因病情嚴重,還交了三百元押金,押金被蘇境扣下,在劉英梅被迫害期滿時,也沒還給她。十九日,劉英梅在鳳城市中心醫院搶救,家人晝夜護理,就這樣的身體狀況,惡警趙松還到醫院監控劉英梅。鳳城治不好她的病,醫生讓劉英梅到瀋陽安心臟支架。

是法輪大法再一次挽救了劉英梅,劉英梅回家學法煉功,很短的時間裏,她又恢復身體健康,家裏的體力活,她又可以一個人承擔。在這期間,她給鳳城市政府政法委、公安局、派出所等機構寫真相信,同時要求釋放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

二零零四年一月,文化派出所四五個公安來劉英梅家,搶走所有大法書籍和資料,又將她騙到派出所,隨即送拘留所。三天後,趙松等人將劉英梅送進馬三家勞教所。

這次,劉英梅被隔離在一樓一間很冷並且有老鼠經常進出的監室內,有兩名包夾人員不分晝夜、寸步不離的監控她,不許她與其他法輪功學員接觸。「五一」前才允許劉英梅回以前關押她的監室。每天早五點,就讓她離開監室到嚴管教室內,這裏集中的都是身體虛弱的法輪功學員。到晚九點後,人都睡覺了,才讓她回到自己的住處。所有室內的法輪功學員都由專人看管,不許和他人說話更不讓談論有關法輪功的事情。到劉英梅被迫害三年期滿時,又給她加期兩個月。

被鳳城「六一零」非法判重刑

鳳城市政府政法委、公安局國保大隊、社保不但從身體上迫害劉英梅,還從經濟上迫害她。劉英梅被非法勞教期間的工資全部停發。幾年來單位、公安局、派出所、社區等一直打電話或到家中騷擾她。

二零零六年七月二日凌晨,劉英梅在鳳城四中後面居民區發真相傳單,被一名牽著狗的老頭和他的兒子誣告,他們搶去了劉英梅包裏的傳單和自行車,惡警將她綁架到鳳凰分局,非法搜去她的現金。其中一名小個子警察假裝關心她,用劉英梅五十元錢給劉英梅買了一碗麵條(樓下食堂是三元錢一碗)。這一次,劉英梅被鳳城市政法委「六一零」(江澤民於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成立的專門迫害法輪功,而且凌駕於法律之上的非法組織)判重刑三年六個月。十二月八日,劉英梅被關進了遼寧省女子監獄,監獄警察扒光她的衣褲,拆開被褥搜查,然後由兩名刑事犯監管站立體罰,不讓她按時睡覺。在監獄裏早六點四十出工,只要沒有參觀和外來檢查的晚九點收工,收工後還要搜身檢查。

監獄自稱「人性化管理」,實際是非人的待遇和無休止的奴役。她們剝奪關押人員節假日休息權益,即使是節假日休息也是星期日做奴工換來的,並且星期日做奴工還與休息人員一樣兩頓飯。平時只有喝杯水、吃飯或上廁所的時候就算休息了。三伏天氣溫不到三十度不讓開電扇。監獄對外講午睡到一點鐘,其實是為了保養機器(三監區是服裝廠),才讓中午休息到十二點半,有參觀的就讓她們就地躺到一點鐘。夏季吃的是又臭又鹹的大塊鹹菜,一直吃到新鹹菜下來。早晨的窩頭誰先搶到手誰就能吃飽飯。檢查人員問起監獄伙食情況,誰要說了真話,就得挨訓斥。

法輪功學員的權益低於刑事犯人,給家人寫信都得到指定地點寫並有專人監控,平時筆和紙都受控制,寫完的信都得先經過隊長檢查,都得違心寫她們好才給郵。如果不符合她們要求不但不給郵還得遭訓斥。所有親人來信必須她們看過才交給本人,送來的衣褲都得寫上女監二字,不寫就沒收。刑事犯人可以經常與親人通電話,任何人來在大廳可接見,可共享接見餐。法輪功學員只允許和幾名不學法輪功的直系親屬在規定的小屋內接見,並由兩名警察監控,不允許共餐。星期日有四名法輪功學員不出工,值班劉隊長不但不讓休息還踢了她們一腳。三監區服裝廠張廠長在全場大會上說法輪功學員觸犯了刑律就得「改造」,完不成產值就拿隊長試問。劉英梅被迫在四小隊做奴工,張隊長是轉業軍人,她搶走了劉英梅的手抄法輪大法經文和刑事犯交給她的三退聲明。

二零零九年元旦,劉英梅冤獄期滿,隊長高某(警校畢業)安排生產組長金麗軍盤查她的所有衣物,生產科長王某帶六名刑事犯在車間強行扒劉英梅的衣服檢查,科長李某不讓劉帶回自己的衣物,她們怕學員帶出去材料和證據,把他們的罪行曝光於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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