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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東港公檢法炮製偽證構陷郭運蘭
【明慧網二零一一年十月二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日左右,遼寧東港法院非法傳訊法輪功學員郭運蘭,交給她一份所謂的「起訴書」,並聲稱要在十月一日後,依此對郭運蘭非法判刑。

這份起訴書是東港市公安局國保大隊、長山邊防派出所、東港檢察院合謀,於今年八月十二日強迫郭運蘭在上面簽字、按手印的那張空白紙偽造而成,由東港檢察院曲紅玲等人八月十六日非法起訴到東港法院。這是東港市公、檢、法與丹東國保大隊合謀構陷郭運蘭長達一年的「結果」。

一、空白紙簽名被偽造成證據的過程

二零一零年九月十二日上午,郭運蘭去東港長山鎮親戚家串門,途中給過路人講法輪功受中共栽贓迫害的真相,被惡人誣告。郭運蘭從親戚家往回返的途中,路經東港市長山鎮派出所時,被惡警綁架。惡警到她家非法抄家,將家中的大法書籍、資料等東西搶走。郭運蘭被綁架到長山鎮派出所後,東港市公安局國保大隊長王潤龍審訊郭運蘭。郭運蘭因不配合迫害而被投入丹東看守所。一個月後,國保大隊王潤龍在長山邊防派出所所長吳大龍、指導員劉明濤、副所長孫洪寶等人的配合下,又以莫須有的罪名,將郭運蘭非法提交給東港檢察院。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初,曾多次非法起訴法輪功學員的東港檢察院惡人曲紅玲,與王潤龍、吳大龍等人合謀偽造事實,向東港法院非法起訴郭運蘭。期間,郭運蘭一直被關押在丹東看守所,直到十一月十九日,郭運蘭被迫害導致大出血,生命危急,被送到丹東婦女兒童醫院搶救了一天一夜,丹東看守所怕出人命,拒絕郭運蘭回看守所。最後他們以「取保候審」之名,叫郭運蘭的丈夫簽字、按手印做郭運蘭的「擔保人」,才將郭運蘭放回家,並繼續監控她。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底,東港法院以「證實身份」為藉口兩次傳訊郭運蘭,郭運蘭因曾四次被綁架、兩次被非法拘留、非法勞教一年,判刑三年,知道這次他們又要幹壞事,所以就沒有去。東港市公檢法隨即在互聯網上非法通緝郭運蘭,但故意不告訴在家中的郭運蘭。

二零一一年六月下旬,丹東市公安局國保大隊的惡警一男一女突然闖入郭家要綁架郭運蘭,稱郭運蘭是「逃犯」,並稱「郭運蘭已被判刑,現期是監外執行」,逼著郭運蘭簽字、寫保證放棄修煉。郭運蘭當場拒絕。惡警遂強行綁架郭運蘭,身體始終沒有恢復正常的郭運蘭當時昏倒在地。

就在這種情況下,惡警仍把郭運蘭和丈夫於軍一起強行拉到丹東國保大隊,惡警想讓郭運蘭在他們偽造的材料上簽字,可是郭運蘭當時被迫害的出現神智不清的狀態,惡警就逼著郭運蘭的丈夫於軍代替郭運蘭簽字,說不簽字就把郭運蘭再次關進看守所。於軍因擔心妻子的生命安全,違心的向邪惡妥協,按照他們的要求,在他們事先寫好的材料上簽了字。

惡警得到於軍的簽字後,將他們夫妻放回家。但是惡警逼著於軍簽字的那些材料的具體內容是甚麼,於軍本人不知道。於軍說惡警光逼著他在上面簽字,他們沒叫他看那上面寫的是甚麼。所以他至今也不知道叫他簽字的紙上寫了些甚麼東西,只知道他們用「擔保人」這件事來要挾他,逼他簽字。

二零一一年八月十二日,東港長山邊防派出所指派警察梁傳偉等人到郭運蘭家,告訴其家人,郭運蘭的所謂案子在二零一零年底就到東港法院了,因為郭運蘭身體有病,法院不給判了,案子又退回到辦案單位,現在是長山邊防派出所接手這個案子,叫郭運蘭跟他們到東港檢察院去一趟,簽字「結案」。在檢察院,一矮個兒瘦男人拿來一張空白紙,糊弄郭運蘭在這張空白紙上簽名、按手印。郭運蘭當時沒有識破他們的伎倆,在他們的逼迫下,就稀裏糊塗簽了字、按了手印。郭運蘭當時簽字時,她記住身邊有兩個人:一個是給她空白紙的矮個子瘦男人,另一個是拉她去檢察院的長山邊防派出所警察梁傳偉。

八月十六日,東港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公安局法制科、長山邊防派出所、東港檢察院、東港法院等部門得到了郭運蘭按的手印和簽字之後,又從新偽造了事實與罪名,再次給郭運蘭非法判刑。

九月二十日後,東港法院傳郭運蘭和丈夫於軍一起到法院去。去到法院之後才知道,又叫郭運蘭夫妻簽字,並告訴說東港法院要在十月一日之後非法開庭給郭運蘭判刑。

郭運蘭的丈夫於軍回家後,仔細閱讀非法起訴書,才知道自己被欺騙了,才認識到這些邪惡之徒的手段是多麼卑劣、沒有人性。特別是起訴書中把六月下旬丹東市公安局國保大隊惡警強迫他在他們事先寫好的東西上不明不白簽的字,也用來作為他們非法判自己妻子的依據,把惡警編造陷害郭運蘭的話強加給於軍,硬說是於軍主動為他們提供的「證詞」,把於軍和女兒於鳳雲寫成對非法判郭運蘭刑的「證人」。

親人問於軍到底都跟這些迫害者說了些甚麼,於軍說他甚麼也沒說。第一次簽字,是因為怕妻子再次被抓進看守所迫害;到法院簽字,是他們用「擔保人」來要挾於軍,沒辦法就簽了字。

以上是東港市公檢法再次合謀構陷迫害郭運蘭的過程。

二、以一張空白紙非法勞教楊國英的過程

用空白紙簽名迫害法輪功學員,對東港市公安局國保大隊長王潤龍來說已經不是第一例了。四年前,王潤龍曾用一張簽了名的空白紙,將法輪功學員楊國英非法勞教,劫持到瀋陽馬三家勞教所迫害一年。過程如下:

二零零七年三月三日,楊國英在合隆鎮集市上給世人講真相、勸三退時,被人惡告。在回家途中,被惡警徐春等綁架到合隆鎮派出所,暴力毆打、逼供,同時非法抄了楊國英的家,但空手而歸。隨後將楊國英非法關進東港拘留所,後又被轉到東港看守所非法關押。

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日,惡警王潤龍、合隆鎮派出所惡警、及一名高個兒戴眼鏡的人到東港看守所,他們拿著事先寫好的「三書」逼楊國英簽字,楊國英堅決拒絕。王潤龍隨即又拿來一張空白紙,拽過楊國英的手在上面按手印,並叫楊國英簽名。楊國英問:「這紙是幹甚麼用的?」王潤龍說:「甚麼用沒有,你簽個名,就證明你甚麼也沒說,也沒幹。」楊國英信以為真,就在上面簽了字。王潤龍用此空白簽字紙偽造證據,一個星期後,將楊國英非法勞教一年,劫持到馬三家勞教所迫害。

楊國英在馬三家勞教所遭受惡警各種方式的摧殘,身心受到極大的傷害。出獄後仍被當地邪黨惡徒持續騷擾,身體無法恢復,於二零一一年春天含冤離世,年僅五十四歲。

十二年來,東港市公、檢、法在「六一零」的直接操控下,在瘋狂迫害法輪大法中犯下了不可饒恕的罪行。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他們所幹的事情,從天上到人間,一筆一筆都記在那裏,天懲他們的日子就在眼前。

當日前一篇文章: 在看守所講真相三十天
當日後一篇文章: 廣東梅州監獄十二監區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