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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市女子監獄惡警教唆犯人施虐
【明慧網二零一一年十月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北報導)本文記述的是今年新年以來,發生在湖北省武漢市女子監獄七監區一分監區的暴行。

在湖北省武漢市女子監獄七監區一分監區,所謂的「指導員」劉健鷹(女,五十來歲)直接指使獄警參與迫害,脅迫犯人凌虐法輪功學員。

今年以來, 劉健鷹利用手中的權力,對被非法關押在此監區的法輪功學員開始更嚴酷的迫害。宣布不准法輪功學員之間相互接觸(隔離距離最少一米),更不准講話。限制購買食品、生活用品。限制家屬探視與傳遞錢物。限制吃飯時間和上廁所次數。不准擅自活動、無論大事小事一律要寫報告、申請,批准後才能辦。如發現違反者一律嚴管、體罰、用刑、戴鐐。包夾犯人也要受到被扣分、加刑期的處罰。一時間七監區更顯的陰森恐懼,人人自危。為了圖表現,包夾犯人們無所不用其極的加重迫害法輪功學員。

與此同時,還有身為七監區一分監區分管奴役犯人的生產隊長熊燕(女,三十多歲),助紂為虐、伙同劉健鷹不遺餘力迫害法輪功學員,為了從法輪功學員身上最大限度的榨取「油水」獲得更大的經濟效益、加重盤剝她們的勞動價值,大幅度提高生產任務,增加勞役時間。規定:每人每天完成百分之百成品褲六十條(獨自一人完成的)。而每條生產流水線上的犯人總共要完成兩千條成品褲。甚麼時候做完甚麼時間下班。完不成任務不能睡覺。每月評比三次,每次評比的後十名者要罰她們端十天的飯菜(從一樓搬上五樓)。在這期間,晚上法輪功學員楊素芬被獄警柯宇虹強制灌輸邪黨構陷法輪大法的謊言,惡警唆使包夾犯人余小園等不准她上床睡覺。白天強迫參加勞役,因所謂的「沒完成生產任務」已經端了好幾個月的飯菜了!

史映霞(女,五十多歲),法輪功學員。被當地法院非法判刑四年。於二零零九年七~八月間被劫持到湖北省武漢市女子監獄裏。現關押在七監區一分監區九監室遭受迫害。

直接參與迫害的責任人:獄警王娟(女,三十來歲),獄警丁珊(女,年齡不詳)。今年三月份以來,兩人狼狽為奸,為了達到讓法輪功學員史映霞放棄信仰法輪大法,開始加重、加劇了對史映霞的新一輪的迫害。指使犯人陳英(女,詐騙犯)、孫小玲(女,毒犯)等幾名服刑犯人,每天二十四小時監視史映霞的一言一行,白天犯人陳英、孫小玲等幾個包夾犯人像監工一樣嘴裏還罵罵咧咧、指手畫腳地強迫史映霞不停歇地幹活,沖洗廁所、整理床鋪、打掃監室衛生(掃地抹窗)等髒活、累活,要求史映霞做到她們認定的標準為止。幾個包夾犯人圍著她轉,這個盯著這裏看看硬說「這裏沒有擦乾淨」啪!啪!上來就給史映霞兩個嘴巴。那個瞧瞧那裏不順眼就說:這被子沒有整理成「豆腐塊」然後把被子拆散不由分說上前就朝史映霞踹兩腳,而且不准申辯。否則,便會遭到包夾犯人的一頓修理,辱罵、虐待、群毆、毒打這對於被關押在監獄裏面的法輪功學員來說,幾乎天天如此,已是司空見慣的家常便飯了!擰大腿、挖牆、拳腳相加,虐待、侮辱法輪功學員的惡行比比皆是。

酷刑演示:拳打腳踢
酷刑演示:拳打腳踢

楊素芬(女,四十來歲),湖北省浠水縣法輪功學員,被浠水縣法院非法判刑八年。於二零零八年被劫持到湖北省武漢市女子監獄裏。現被非法關押在七監區一分監區一監室遭受迫害。

直接參與迫害的責任人:獄警柯宇虹(女,五十來歲)。幾年來,柯宇虹不遺餘力的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楊素芬,為了迫使楊素芬放棄信仰法輪大法,曾經對楊素芬實施長達三個月的連續的通宵達旦的罰站,剝奪了她睡覺休息的權利。在那冰天雪地、寒風凜冽的冬夜裏,他把衣著單薄的法輪功學員楊素芬推到北風呼嘯的風口處通宵罰站、挨凍,身體立正、不准晃動,不准閉眼睛,並唆使包夾犯人余小園(毒犯)、向其香、石小蘭、李先紅等服刑犯人,每天二十四小時監視。如發現楊素芬晃動身體閉眼就「修理」她一頓,拳腳專朝要害部位揍、踢,嘴裏還不停的謾罵、侮辱她。不長時間,造成她雙手雙腳凍傷。手腳紅腫、皮肉翻裂開一道道口子向外淌血、流膿,雙手雙腳凍裂口處結一層瘡疤又疊加一層瘡疤,手不能碰到硬物品,稍不小心碰到甚麼,傷處就鑽心的疼痛。一雙腿腳浮腫、凍傷,連穿衣褲、襪鞋都困難,步履維艱。

幾年來,柯宇虹強迫楊素芬去參加超時、繁重的勞役。沒日沒夜的幹(做外貿出口的服裝),到晚上強迫她看污衊大法的錄像、唆使包夾犯人余小園(毒犯)、向其香、石小蘭、李先紅等服刑犯人每天讓楊素芬在三十分鐘內完成打掃監室衛生(掃地、抹板凳、洗桶、擦窗戶、端飯)等活兒。稍不如意、怠慢了就面壁罰站、不准吃飯、限制上廁所次數、挖牆等方式折磨迫害她。同時, 柯宇虹為了掩蓋、隱瞞迫害楊素芬的事實真相,讓她家裏的親人探視和傳遞錢物或限制她購買食物等。幾年來,家屬和直系家屬多次長途勞頓到達湖北省武漢市女子監獄,惡警都不讓接見。

李沛紅(女,三十多歲),湖北省武漢市法輪功學員,被當地法院非法判刑四年。於二零一零年被劫持到湖北省武漢市女子監獄裏,現關押在七監區一分監區八監室遭受迫害。直接參與迫害的責任人:獄警韓傑 (女,二十八歲,身高一米八多)。

幾年來,為了達到迫使法輪功學員李沛紅放棄信仰法輪大法,韓傑多次採取了白天不停斷的播放誹謗大法的碟片強迫李沛紅觀看。晚上,韓傑唆使包夾犯人龔玉鳳(女,五十歲左右,故意傷害犯)、張瑩(女,三十來歲)等服刑犯人不讓她上床睡覺、長時間面牆而立。

今年三月份又開始了新的迫害, 韓傑指使包夾犯人龔玉鳳(女)、張瑩(女)等服刑犯人對她進行迫害,韓傑被迫使連續七天七夜罰站、不讓上床睡覺,限制她吃飯時間和上廁所的次數,不准購買食品、生活用品,也不准許她的家裏人探視,而且李沛紅經常遭到包夾犯人莫名其妙謾罵、搧耳光、毆打,擰掐等虐待、侮辱。

上面所述,只是湖北省武漢市女子監獄黑幕中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真實情形的一小點。但是我們堅信:掩蓋的事實真相總有一天會大白於天下!

正告參與迫害的人:

在此,我們特把發生在遼寧省大連市的一樁事情告訴給迫害法輪功的人:二零零九年年初,大連市南關嶺監獄組織體檢,一百多名警察參加了體檢,結果檢出各種癌症病患十幾人,有人檢出癌症,當場就嚇癱在那裏。警察們私下議論,怎麼一百多人裏就有十幾個得癌症的?真是奇怪。 其實並不奇怪。全國各地,像大連南關嶺監獄這樣集中患絕症或出事故的情況並不少見。

例如,北京海澱區上地派出所,幾年來所內警察接連暴死,人心惶惶,後來該派出所合併到別的派出所了。這幾年,公安、國安、「六一零」系統人員所謂「因公殉職」和意外死亡率遠遠高於過去,有的年紀輕輕、身強體壯的卻忽得怪病暴死,有的出車禍或蹊蹺地意外死亡,死相恐怖;有更多的得了絕症,還有的意外傷殘或者家庭遭遇種種不測……但是,為了讓這些人死心塌地地為它效命,中共嚴密封鎖消息。儘管如此,各種非正常死亡的消息仍不時傳出,而且出意外的幾乎都是迫害法輪功的打手。

有一點,我們必須明確指出的是:雖然公安部、政府是沒有任何權力給任何宗教下「邪教」的定義,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通知)》公通字(2000)39號文件中還是宣布了十四種宗教為邪教,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文件明確的邪教組織有7種,但名單中也沒有法輪功(在百度或其它網站中輸入「公安部認定的邪教組織」就可查到這個名單)。為甚麼呢?就是將來法輪功正過來的時候,誰參與了迫害誰要承擔責任,誰定誰是罪。

你們應該知道,《公務員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條規定:「公務員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或者命令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在中共頭子江澤民發動的對法輪功的迫害中,一些助紂為虐的打手說:「是江澤民叫我幹的。」你以為是中共叫你殺的人,你就可以推卸責任了嗎?就可以逃脫懲罰了嗎?這條法律堵死了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的公檢法、各級行政人員推脫罪責、逃避懲罰的後路。

無數歷史教訓告訴今天:中共一貫卸磨殺驢,歷次搞運動都是禍害百姓,其追隨者都沒有好下場。根據《公務員法》,所有參與迫害的人將來都得自己承擔責任。而且任何獨裁者都會推出「替罪羊」為自己開脫。文革結束後,紅極一時的北京市公安局局長劉傳新第一個「畏罪自殺」,積極效忠中共「紅色路線」的793名警察、17名軍管幹部被拉到雲南秘密槍決,然後給家屬一張「因公殉職」通知單了事。

而且「善惡有報」是天理,誰也逃脫不了!近幾年來,各級「六一零」人員、公安、警察、各級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惡人遭報應的越來越多。僅在明慧網上公開曝光的已有一萬多例。指出這些只是希望你們能夠警醒,古語有云:「禍福無門,唯人自招。善惡之報,如影隨形。」

我們善意地勸告那些至今還在繼續參與迫害法輪功的劉健鷹、熊燕、王娟、丁珊、柯宇虹、韓傑等獄警,必須停止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一切犯罪行為!不要助紂為虐,為了你們的生命和親人的安危著想!「六一零」及上級叫你們迫害虐待這些法輪功學員,可你們明明知道她們是一群因信仰「真、善、忍」而被冤判入獄的無辜者,明知她們無辜還迫害、虐待她們,就是有罪。

請你們記住這個司法史上一段的名言:「這個世界在法律之外,還有‘良知’這個東西。當法律和良知衝突的時候,良知是最高的行為準則,不是法律。尊重生命,是一個放諸四海皆準的原則;」(1992年東西德統一後,著名的「柏林圍牆守衛案」在柏林法庭開審。法庭上主審法官發表了這一段演說)。引以為戒,三思而後行。

當日前一篇文章: 拒喊「報告」 法輪功學員遭福建女子勞教所折磨
當日後一篇文章: 湖南永州「六一零」及國保惡警綁架趙春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