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一年一月七日】(明慧網通訊員雲南報導)目前已知,二零一零年,雲南有七十八名法輪功學員先後被綁架迫害,這一年中多名(一十八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一名被非法勞教;四名被關押在雲南省第一監獄;五名被關押在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三十九名現仍被關押在看守所。 1、邰惠:女,40歲,雲南省勐臘縣法輪功學員,邰惠於2009年9月在雲南省玉溪市華寧縣盤溪鎮對小學生講述法輪功的真相,被不明真相的學生家長誣告,於9月24日早上被華寧縣公安局惡警在自營小吃店綁架、抄家,搶走法輪功書籍等私人物品。 2010年1月8日邰惠在家人毫不知情的情況下,被玉溪市中級法院秘密判刑4年。直到4月份,邰惠家人才得知她已被送到省女二監關押。由於邰惠堅持對真善忍的信仰不「轉化」,被監獄關「禁閉」殘酷迫害。邰惠七十多歲的父母曾四次到監獄要求探視女兒都被以邰惠「不配合」為由拒絕。邰惠父母只得致信女二監楊明山監獄長,幾經周折才得以探視。 邰惠於2005年(當時還未修煉法輪功)因幫助當地法輪功學員帶一本《明慧週刊》給朋友,被惡人誣告後被當地「六一零」(中共迫害法輪功成立的非法組織)、公安從公共汽車上綁架,被關押一個月釋放後的邰惠卻開始了修煉法輪功。修煉法輪功後,邰惠用真善忍嚴格要求自己,不斷提高心性,處處體現出做一個好人,因單位經濟不景氣而自動退職,自謀生活。 參與迫害人員: 華寧縣公安局:電話:0877-5012615,5011114,傳真:0877-5015304 華寧縣六一零辦公室(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 地址:華寧縣寧州鎮寧陽路政府辦公樓二樓 2、郭玲娜:女,48歲,原雲南國資水泥昆明有限公司職工,家住昆明市東寺街102號附96號。2009年12月13日,從勞教所出獄僅四個月的郭玲娜在給兩個學生《神韻》光碟時被兩學生誣告,被昆明市西山區惡警綁架。在昆明市西山區看守所關押期間郭玲娜絕食反迫害,身體極度衰弱。2010年8月27日,家屬從律師處獲悉郭玲娜被雲南省昆明市中級法院非法判刑3年,現被非法關押在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集訓監區。 郭玲娜由於堅持修煉法輪功,多次遭中共迫害,2007年8月3日被昆明市劉家營派出所警察綁架,2007年8月13日被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區分局劫持到雲南省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兩年,整個過程中家屬未收到任何拘留和勞教通知書。郭玲娜所在單位保衛科人員協同派出所惡警參與了對她的迫害。郭玲娜被非法勞教期間,其所在單位雲南國資水泥昆明有限公司單方非法解除勞動合同,將她開除;郭玲娜的丈夫也被單位以工作要挾,與郭玲娜離婚,一個家庭破裂了。 2008年4月1日,郭玲娜又被勞教所非法延期5天,於2009年8月7日回到家中。 參與迫害的有關責任人和單位: 昆明大觀派出所:畢雪峰(警察)、錢永斌(保安) 昆明市公安局六一零 辦公室:周燕、賴恆劭(電腦等檢測構陷人員) 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楊建平(副局長)西山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邱學彥 劉姓指導員 王忠芳、劉振羽、溫榮升、劉楊曾福(警察) 昆明市檢察院:朱林(代理檢察員)昆明市中級法院:楊曉華(主審法官)、昆明市中級法院:楊捷(審判員) 昆明市中級法院:李興虎(代理審判員) 昆明市中級法院:馬侃(書記員) 被中共謊言毒害、不明真相誣告郭玲娜的學生: 余某某,女,(昆明理工大學會計班學生) 石某某,男(昆明學院城建系建築裝工程技術班學生) 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 3、謝昆華:男,雲南曲靖市法輪功學員。於2010年2月22日上午9點左右在菜場講真相由於惡人構陷,被曲靖市白石江派出所幸福社區治安點宋國劍為首的惡警綁架並強制搜身,按手印,提取指紋。下午1點左右宋帶20多個警察到謝昆華家非法抄家,抄走大法書,《明慧週刊》等,逼問書刊來處,未問出,10多小時後放回。 參與迫害的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 曲靖市白石江派出所 宋國劍手機:15974688887 報警點電話:0874-8964110 4、施宗佩:男,79歲,雲南楚雄法輪功學員。於2009年12月11日到楚雄州政府,州市六一零要求釋放被關押在武定看守所的法輪功學員董國照,廖麗清。在回家途中遭市國保大隊綁架,2010年1月15日取保候審。後來又遭楚雄市國保大隊綁架,秘密判刑3年,現被非法關押在雲南省第一監獄。 5、朱榮珍:女,58歲,個體經營者,昆明市法輪功學員。從昆明來呈貢照顧病癱的老人,於2010年2月24日晨9時左右,在呈貢縣小農貿市場贈送《2009年全球華人新年晚會》光碟時被市場守車保安誣告,城關派出所警察李傑等把朱榮珍戴上手銬綁架到派出所,隨後縣國保大隊黃勇等趕來搞甚麼筆錄。同時有兩個便衣警察闖入家中監控患腦血栓剛出院不久的八十五歲的公公。 下午,縣國保大隊黃勇為首的六、七人非法闖入家中,在當事人不在場的情況下,不知用甚麼方法打開臥室非法抄家,非法搶走大量私人物品。當事人被帶到現場時也沒有出示「搜查證」。除此外,不法人員還抄了朱榮珍女士公公的臥室,其公公向警察說,自己中風都快要死了,就是看了大法的書才好的,書還沒看完,中風就好了;同時告訴警察煉法輪功做好人沒有錯,叫警察不要幹壞事。 隨後,國保大隊黃勇等沒有任何理由就把朱榮珍女士強行帶走。深夜十二點又找朱榮珍丈夫左立清到城關派出所搞「筆錄」。次日凌晨二點半左右又把朱榮珍帶到呈貢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非法拘留關押了38小時左右。在送看守所不收的情況下,朱榮珍被取保候審回家。呈貢縣國保大隊又非法到昆明朱榮珍女士家中抄家,回到呈貢才臨時現填「搜查證」,對抄走的私人物品至今沒給清單。 朱榮珍女士認為自己的行為完全都是為了別人好,並沒有違法,為了維護憲法和法律賦予自己的合法權利,朱榮珍女士就向有關部門揭發和控告呈貢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黃勇等警察的違法行為,因此遭到呈貢縣「六一零」和縣國保大隊的打擊報復。 9月27日,呈貢縣國保大隊以騙朱榮珍女士到醫院檢查身體為名將其再次綁架後送進呈貢縣看守所關押,28日宣布所謂的逮捕。 在其丈夫多次強烈要求下,10月19日其丈夫在縣「六一零」負責人圖大年和縣公安局一名副局長及國保大隊警察的監控下到看守所看望朱榮珍女士,此時朱榮珍女士的身體狀況已不太好,當時測血壓180/105mmhg.約一週後其丈夫再去探視時,看守所說朱榮珍已送監獄醫院,具體情況看守所拒絕告知。 朱榮珍女士被綁架前正在照料病癱在床的公公,其家中還有83歲的老母親和兩個將要生孩子的兒媳需要照顧。 參與迫害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 呈貢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呈貢縣郵編650500) 6、文春福:男,40多歲,係昆明市地礦局第一水文隊職工。文春福於2010年2月21日在錦苑花園發真相資料,被不明真相的保安舉報到昆明市福德派出所,並通知了官渡區國保大隊,當日被官渡區國保大隊非法抄家,抄家時,連同文春福自營的公司帳單等都被強行抄走。抄家後,官渡區國保大隊警察將文春福送往昆明市官渡區看守所,在多次量血壓都超標的情況下,看守所拒收,國保警察無奈將文春福放回家。 2月24日官渡區國保大隊強迫文春福到國保大隊辦理所謂的「取保候審」手續,文春福向警察講明真相,同時否定一切形式的迫害,拒絕在取保候審的通知書上簽字。3月1日文春福再次來到官渡區國保大隊,揭露國保對他的綁架及抄家的行為,同時要求歸還被非法抄走的東西。 與此同時官渡區國保還通過文春福妻子所在單位,通知他的妻子到國保非法詢問,妄圖給文春福的家人施加壓力。 參與迫害的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 官渡區國保大隊 昆明市福德派出所 7、陳柯宇:女,38歲,雲南省曲靖市羅平縣法輪功學員,家住鐵路小區。陳柯宇於2010年3月在火車上講真相時被惡警綁架到羅平火車站派出所,由於羅平縣公安不管,後被綁架至開遠鐵路公安局國保大隊。隨後被開遠鐵路公安局國保大隊惡警非法抄家,搶走電腦、打印機等大量私人物品。自陳柯宇被綁架後家人就與她失去了聯繫,最近才知道被秘密非法判刑3 年,現被關押在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集訓監區。 8-9、劉申(音)梁國芬(音)夫婦:陸良法輪功學員,2010年3月20日前後,被惡警綁架。 10、李曉美(音)陸良法輪功學員,2010年3月20日前後被惡警綁架, 11、吳奇芬:女,56歲。於2010年4月12日被西山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綁架、抄家,搶走電腦及顯示器、音響、及桌面MP3播放器一個、MP4一個、MP3和數千元現金等私人財產,被非法判刑5年,現吳奇芬對非法判決進行上訴,同時其丈夫和女兒為吳奇芬進行申訴。吳奇芬曾於2004年3月9日被西山區公安分局綁架,被關押在雲南省女子勞教所勞教,遭受迫害2年零6個月。 12、王樹蘭:女,71歲,昆明市五華區印刷廠退休工人,2010年4月12日,被西山區公安分局綁架,後取保候審,被非法判刑4年。現王樹蘭對非法判決進行上訴。王樹蘭曾於2000年2月5日在去北京上訪的路途中被乘警劫持後非法關押在看守所15天;2000年4月4日,王樹蘭到雲南省委信訪辦上訪,又被西山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劫訪綁架後被非法勞教3年。 13、楊功秀:65歲,雲南省鐵路總公司退休工人。於2010年4月12日被綁架,搶走大量私人財產,在看守所被關押期間由於血壓增高於4月15日取保候審,被非法判刑4年。現楊功秀對非法判決進行上訴…… 14、朱恩華:女,33歲,於2010年4月12日到王樹蘭家時被西山分局國保大隊惡警非法搜身,在她身上搜出法輪功真相資料後被綁架、抄家。被非法判刑4年。現朱恩華對非法判決進行上訴。同時其母親也為女兒進行申訴。 參加迫害有關責任單位和主要責任人: 昆明市西山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 邱學彥:男,四十歲左右,國保大隊副隊長 13888664499 齊某某 13888169488 閆某某 13708437717 昆明市檢察院 檢察員:朱林 助理檢察員:陽紅宇 15龍安成、:男,20多歲,鎮雄縣碗廠鄉人。於2010年4月13日凌晨2點左右,被雲南省鎮雄縣公安局國保大隊惡警張治中、王仁普帶人非法闖入家中綁架,抄家,之後被送昆明勞教。 16、張朝宣,男,30多歲,鎮雄縣碗廠鄉人,2010年4月13日被惡警張治中、王仁普等劫持到鎮雄縣看守所迫害20多天。 17、龍安俊,男,40多歲,鎮雄縣碗廠鄉教師,被惡警張治中、王仁普等劫持到鎮雄縣看守所迫害20多天。 參與迫害的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 國保大隊大隊長:許紹江 13887043569 國保大隊教導員:張治中 13887113936 國保大隊副大隊長 鄭紹海 13887002961 局 長 宋明輝 13887021859 副局長(分管國保)鄧 昆 13608709309 副局長 楊朝邦 13508703980 副局長 鄭祖春 13887113699 鎮雄縣委政法委副書記、六一零辦公室主任 劉自昌 13887071096 鎮雄縣六一零辦公室電話 0870-3131六一零 鎮雄縣委常委、縣委政法委書記 戴坤 13608701678 18-19、田豔華:(女,62歲)、李秀英(女,61歲);兩人都是雲南船舶公司電子公司(外稱502廠)退休職工。田豔華、李秀英2010年8月20日到昆明大衝趕集,在向賣菜的農民講法輪功真相時,被一村長誣告,當日上午十點鐘,警察將兩人綁架到大衝派出所。11點左右,大衝村水海子派出所又派兩輛警車,將二人劫持到水海子派出所。 在水海子派出所,警察對二人進行搜身、非法審訊,將田豔華一隻手銬在椅子上,將李秀英雙手銬在背後,惡警還用腳踩她,不准她上衛生間,兩位老人不斷地告訴警察不要行惡,警察不但不聽,還惡語傷人。 當日中午1點鐘多,兩人被綁架到開發區派出所分別關押,兩人拒絕配合警察的審訊,警察最後自問自答編了筆錄,兩人拒簽字,並質問警察:「我們修真善忍犯了那條法,你們無故抓人依據甚麼法律?」警察無言回答,只是說:「我們按上級規定辦事。」 警察於當日下午5點多鐘闖到兩位老人家非法抄家;當晚九點後又將兩人拉到醫院強行檢查,欲圖進一步關押迫害。結果田豔華被查有肝硬化、腎結石症狀,李秀英則高血壓達240.警察欲將二人關入看守所,折騰了一個多小時,看守所因兩老人身體狀況,說甚麼也不收。後警察勒索家人1000元和300元的體檢費,無可奈何地將倆老人放回家。 兩人回家後的第三天,502廠廠邪黨書記劉明輝、六一零主任王國華、保衛科長(六一零成員)危開虎、退休辦主任(六一零成員)劉燕等,分別找兩位老人談話,進行威脅恐嚇,同時把他們的子女、連出差在外的都一個個找去502廠談話,威脅如果你們不管住兩位老人,將扣發退休工資,還要停止其子女們的工作,解除勞動合同,並強迫他們寫誣蔑法輪功的稿件在廠廣播室念。 參加迫害有關責任單位和主要責任人: 昆明水海子派出所 昆明開發區派出所 502廠: 邪黨書記劉明輝 六一零主任王國華 保衛科長(六一零成員)危開虎 退休辦主任(六一零成員)劉燕 20、吳芸:女,39多歲,2010年8月27日中午五華區「六一零」人員、五華分局國保大隊及大觀派出所警察等20多人趁吳芸的兒子放學回家之際,趁吳芸不備闖入家門,從11:00多開始非法抄家、綁架。 當時屋子裏站滿了警察、便衣人員約20多人,其中還有配備衝鋒槍及手槍的武裝警察六、七人,這麼多人對付吳芸一個手無寸鐵的弱女子,他們如臨大敵。非法抄家的過程中吳芸一直給他們講真相,被制止時就說「法輪大法好!」非法抄家一直到下午4點多鐘才結束,長達5個多小時,過程中不斷的拍照錄像。最後警察要把吳芸帶走,被吳芸拒絕。吳芸被四、五個警察又拉又拖,她一路高呼:「法輪大法好!」現被關押在五華區看守所。 參加迫害有關責任單位和主要責任人: 昆明市六一零 五華區政法委書記:蘇天福 辦公室電話:0871-3628240 住宅:5197318 手機:13808724526 五華區六一零 徐天武 電話:3625558 3636268 五華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 大觀派出所警察 鄧忠繼 手機:13619653696(綁架吳芸的主要責任人) 21、張水蘭:女,60多歲,雲嶺通信器材公司退休職工,家住昆明市盤龍區小龍小區6棟1單元501號。2010年8月27日中午12點左右在家中被盤龍區國保大隊多名惡警綁架、抄家、現場錄像,並搶走家中電視衛星接收器、電腦2台、飛利浦刻錄機、刻錄光盤、真相小冊子等大量物品。現被關押在盤龍區看守所 22、沈柱友:50多歲,2010年8月27日上午九點左右,昆明市官渡區菊花派出所和國保大隊惡警突然闖進沈柱友家中,強行抄了部份私人物品,同時還非法抄了沈柱友兒子的家。現被非法關押在昆明市官渡區看守所。 23-24、韓書林和孔石英夫婦:2010年8月27日中午1點半左右,昆明市五華區翠湖派出所和五華區國保大隊的十幾名惡警非法闖進韓書林家,大肆掠搶私人物品,綁架了夫婦倆和幼小的孩子,隨後,公安敲詐孔石英3000元以「取保候審」。28日下半夜3點,孔石英和孩子才回到家,10多歲的孩子現在還在極度驚嚇中。目前,韓樹林被非法關押在昆明市五華區看守所。 25、張如瓊:女,昆明市法輪功學員,2010年8月27日下午1點多,在金馬寺她家開的理髮店被官渡公安分局國保大隊惡警馮軍等數人綁架並伙同菊花村派出所惡警10多人同時去抄家,搶劫了好多大法書、刻錄機、光盤等。張如瓊現被非法關押在官渡看守所。 參與迫害張如瓊的惡警: 官渡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及菊花村派出所惡警:馮軍,馬-- 等 昆明市青雲街翠湖派出所 惡警:魯新國 地址:雲南昆明市青雲街43號,郵編:650031 張勇(所長) 警號:012534 阮元(指導員) 011897 趙同新(參與綁架) 012181 魯新國(參與綁架) 012863 電話 13888094670 辦公室電話 0871-5151370 孫建華(參與綁架) 013723 馬錦輝(參與綁架) 012150 李宏躍(參與綁架) 012755 李夢華(參與綁架) 012915 26、嚴貴生:男,38歲,昆明法輪功學員,嚴貴生於2010年7月因在昆明月牙塘公園講真相再次被月牙塘派出所綁架、抄家,被非法判刑3年,現被關押在雲南省一監。其妻子現因車禍住院,家中僅留下一小孩無人照看。 之前嚴貴生被判刑3年,2007年被關押在省一監二監區期間,因為維護自己對真善忍的信仰與監區專管法輪功學員的指導員馮喬旺發生爭執,馮喬旺惱羞成怒就將嚴貴生戴上腳鐐關進嚴管室達半個多月,2007年6月又將他送到一監區由監獄勾結地方六一零、公安所舉辦「轉化學習班」進行迫害。 有關責任單位:昆明五華區月牙塘派出所,電話:5848458 有關責任人:馮波、楊重剛 27-28、李瓊芳、韓景琪,雲南昆明法輪功學員,兩人於2010年8月27日被官渡公安惡警綁架並抄家至今未回,據說被非法關押在官渡看守所。 29、朱勇,男,40歲,原文山州公安局警察。2010年9月26日晚22點左右,朱勇在自己的住所,遭到文山州公安局國保大隊朱亞軍,羅盛國等多名警察非法闖入強行綁架並遭到毆打,搶走了電腦、打印機等私人財物。現被非法關押在文山縣看守所。 30-31、梁東(男,40多歲)與妻子(小娟)於2010年8月23日在廣州亞運會前被廣州六一零和公安綁架、抄家,搶走電腦、打印機等大量私人財物,現關押在看守所,家中還在上幼兒園的孩子只得由年邁的父母照顧。 梁東曾於1999年10月31日在昆明世博會閉幕期間因散發真相資料、懸掛「還法輪大法清白」等橫幅,被昆明市盤龍區國保大隊綁架後判刑3年。當時《雲南日報》等媒體曾有大肆污衊、誹謗、歪曲該事實真相的報導。王東出獄後就去了廣州。 32-33、郭友珍(女、65歲)與妹妹郭友芝(女,61歲),雲南省昆明市東川區深溝村人。於2010年12月26日下午2點多鐘在東川阿旺鄉被警察綁架,現在被非法關押在東川木樹朗看守所。 參加迫害有關責任單位和主要責任人: 東川公安分局副局長王曉輝 13908806901 國保大隊長 徐永林 6906111 看守所所長 李濤 13908808698 阿看守所指導員 何美榮 13987636432 阿旺派出所所長 劉飛 13118715066 阿旺派出所指導員 祝幻全 13888331520 34-35、王建英(女)、湯繼榮:雲南省昭通市鎮雄縣法輪功學員。於2010年7月15日被鎮雄縣公安局國保大隊惡警張志中等綁架,關押在鎮雄看守所,不許家屬見。在秘密關押4個多月後的11月22日,鎮雄縣邪黨法院秘密非法庭審,聞訊趕來的家屬進入庭審現場也被強行拖走;法院近日強行誣判王建英1年6個月,誣判湯繼榮2年。 參加迫害有關責任單位和主要責任人: 鎮雄縣公安局: 國保大隊大隊長:許紹江 13887043569 國保大隊教導員:張治中 13887113936 國保大隊副大隊長 鄭紹海 13887002961 局 長 宋明輝 13887021859 副局長(分管國保)鄧 昆 13608709309 副局長 楊朝邦 13508703980 副局長 鄭祖春 13887113699 鎮雄縣委政法委副書記、六一零辦公室主任 劉自昌 13887071096 鎮雄縣六一零辦公室電話 0870-3131六一零 鎮雄縣委常委、縣委政法委書記 戴坤 13608701678 秘密判刑3年。 36-37、安順蓮(女,60歲左右)和丈夫楊能文(男,60多歲),於2010年4月22日早上8:30左右,吃完早點準備到外面散步,剛下到樓梯口院壩時,就被五華國保大隊警察馬斌(曾經積極參與綁架過多名法輪功學員)、高新開發區公安分局楊永興(曾經三次參與綁架和抄安順蓮的家)等17名警察堵在院壩內。 惡警們強行將夫婦倆劫持回家,並非法抄家,野蠻的翻箱倒櫃,連床都翻過來看,最後抄到了幾本大法書和三本真相小冊子和一本《九評》,隨後將夫妻倆綁架到馬村派出所,做完筆錄後楊能文被放回,安順蓮被非法送五華看守所關押。據不法警察們說,綁架的依據是小區門衛李微萍(女,48歲)的告發:小區內發現有法輪功真相資料,懷疑是安順蓮發放的。 安順蓮2005年因講真相被昆明五華公安國保大隊綁架,後因車禍傷肢未癒而取保候審;隨後被單位非法停發工資,並以開除其子女工作相威脅,強迫她放棄修煉。 2007年安順蓮在醫院向重病臥床不起的老人講真相、送真相小冊子,老人病好能下床了。但安順蓮被老人吸毒的兒子誣告,將其給老人的大法真相資料交到了派出所。於是2007年4月26日五華公安去了九個警察到安順蓮家中抄家後,將她再次綁架到昆明五華區看守所,之後非法勞教兩年。在勞教所期間,安順蓮因車禍粉碎性骨折的右腳還未痊癒,但仍被勞教所強迫做奴工活,受到非人的折磨。 安順蓮這次被綁架時腿仍有殘疾,行走不方便,並且雙眼視力極差,連書報都看不了。 38-42、黃喜蘭、饒雪等五名(其他三人不知名,請知情者提供)曲靖市法輪功學員,她們於2010年3月22日一同被綁架。 43-47、梁國芬等五名(其他四人不知名,請知情者提供)陸良縣法輪功學員,他們於2010年3月23日被綁架。 48-49楊紅軍(男,30多歲,原昆明西南林學院教師)、溫蘭(東北人,30歲,在廣州順德一外資企業做管理)夫婦於2010年11月22日在廣州發真相光盤時被綁架,如今被關押在順德看守所。 楊紅軍於1999年7月20日中共江氏集團開始打壓迫害法輪功後,他因去北京上訪,要求還法輪功清白,被綁架勞教3年。2004年楊紅軍考學到廣州攻讀博士,繼而又考上華南師範大學攻讀博士後。他和妻子溫蘭長期以來,默默無聞的做著講真相,救眾生的事情,很少和當地的法輪功學員聯繫,如今被綁架後家中無人照料,親人也不知道如何營救,請雲南法輪功學員有知道廣州法輪功學員的,積極配合營救。與其姪兒小席聯繫,手機:13226709011 50-53 李夕珠(女,60多歲)和女兒鄒振英(30多歲)及鄧雲珠和兒子金凡學(30多歲)於2010年5月13日開車到蒙自縣芷村鎮講真相,被蒙自縣公安及國保人員開車跟蹤,一路攝像。下午6點左右,李夕珠一行回到住處,已有預謀的「六一零」、公安及國保人員伙同居委會人員,將李夕珠及女兒鄒振英、鄧雲珠及兒子金凡學綁架走,國保人員並翻箱倒櫃搜走大法書箱、大法師父法像、真相光盤等合法私人物品。晚上,國保人員將鄧雲珠、鄒振英放回,將李夕珠、金凡學非法關押在蒙自西郊的白露腳看守所。 以下是蒙自縣相關人員電話號碼(區號0873) 縣國保大隊隊長:王坤,男,40多歲,3721025 縣六一零辦副主任:普紅林,13887352936 縣六一零工作人員:楊委英,13887352355 54、劉燕:女,47歲,紅河州水利局職工,2010年7月3日被蒙自縣及開遠市惡警綁架,這已經是劉燕第四次被綁架。2000年4月遭個舊市「六一零」及市國安綁架、抄家,送至個舊市看守所關押迫害一個月後放回。2006年9月14日在建水縣講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誣告,遭紅河州公安局鐘崇富帶七、八個惡警到家中非法抄家後非法勞教2年,關押在昆明大板橋女子勞教所。現劉燕家中僅剩70多歲的癱瘓父。 55、黎明,男,約47歲(劉燕的丈夫)紅河州教育局教研室職工,2010年7月3日被蒙自縣惡警綁架、抄家。 56、崔琳:女,開遠市解化廠技校老師,2010年7月3日和劉燕被蒙自縣及開遠市惡警綁架、抄家。崔琳現被非法關押在開遠市看守所。 57-60、王蘭芬:(女,40多歲,個舊市傳染病院職工)、陳相珍、蔣玉花、常平(個舊市法輪功學員),四位法輪功學員於2010年7月先後被個舊、蒙自、開遠六一零、國保大隊綁架、抄家。 61、萬瓊:女,40多歲,個舊市法輪功學員。2010年7月11日上午10點被個舊市六一零、國保大隊綁架、抄家。 62、彭明,男,60多歲,楚雄州牟定縣退休工人。在23日下午接送孫女放學時遭邪惡綁架,當天下午就抄了他的家,大法書籍等被全部抄走。現關押在牟定看守所。 63-64、李廷貴(85歲)、解保芬(70多歲)老倆口是通海縣法輪功學員。2010年4月17日,通海六一零惡人黃成順帶著錢種正、劉祥一夥人去李廷貴家非法抄家。 65、劉永貴:男,70多歲,昆明呈貢法輪功學員。被昆明呈貢六一零、公安國保大隊綁架、抄家。於2010年7月6日下午被昆明市中級法院非法開庭。 66-68、張美藍(女,70多歲,東川落雪礦退休工人)、劉蓉(女,30多歲,職工家屬,右手殘疾)彭素芬(女,70多歲,東川因明礦家屬)。三位法輪功學員因在人行天橋上懸掛「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橫幅後,2009年10月至11月期間昆明市東川區國保大隊非法搜查了張美藍、劉蓉、彭素芬等當地十多位法輪功學員的家,並將劉蓉關押在東川區穆樹朗看守所十七天。之後東川區檢察院非法對這三位法輪功學員取保候審。期間,東川區國保大隊也多次非法傳訊當地十多位法輪功學員。 2010年3月2日,昆明市中級法院將暫住在昆明的張美藍叫到法院非法詢問,同一天,昆明市中級法院也派人到東川區檢察院,並通知劉蓉、彭素芬兩位法輪功學員到檢察院非法詢問,隨後三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 參加迫害有關責任單位和主要責任人: 國保大隊大隊長徐永林(手機:13398848239)、國保大隊張開禮、陳光林、趙天順、陳正清、童雲龍、任開禮、段順良、王曉輝。 東川區新村派出所(法輪功學員多被傳訊到這個派出所)電話:0871-5151383,0871-2121384 69-70、馬國忠夫婦:雲南省蒙自縣高家寨法輪功學員。2010年7月3號遭綁架,惡警去了50多人,搶走了電腦器材和許多大法書。現在馬國忠家裏只剩下一個60多歲的老人帶著一個5、6歲的孩子。 71、吳桂友:昆明市嵩明縣滇源鎮(原白邑鄉)人,2009年3月14日,嵩明縣六一零及國保大隊惡警王永福伙同滇源鎮派出所惡警對吳桂友進行非法抄家,並將其綁架至嵩明縣看守所,後被秘密轉移,不准家人探視,後經家屬多方打聽,得知已被轉移至雲南省第一監獄。現已證實中共惡黨法院在未通知其家人的情況下,已將吳桂友秘密誣判3年,現被非法關押在雲南省一監九隊進行迫害。 吳桂友2001年被非法勞教1年,後被延期了1年3個月。2004年7月又被綁架勞教。 72王雲仙:女,60多歲,昆明法輪功學員。2010年5月9日在講真相時被綁架。 73、徐清福,雲南昆明法輪功學員,於近日被邪黨法院誣判有期徒刑2年,現在已被送到監獄迫害。 74-75、張麗媛(女,58歲,昆明五華體育館退休職工)和李煥珍(女,51歲,昆明妨織廠退休職工)於2010年5月19日晚8:00時左右在向民眾講真相、發真相資料時被昆明西山區國安蹲坑跟蹤的便衣警察綁架,抄家,現兩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在西山區看守所。 76、李瑞華:女,70歲,易門銅礦退休職工。於2009年9月初,因向世人講真相發真相資料,被惡人構陷並被五華區派出所綁架,秘密關押在五華區看守所。 77、李亞萍:女,約60歲,建水縣中醫院退休女職工。2009年11月27日晚向人發送真相光盤時,被接光盤的人誣告,遭雲南省建水縣公安局國保大隊惡警綁架、抄家,掠走所有大法書籍及真相資料, 2010年5月17日被非法判刑4年,在送雲南女二監時因體驗血壓高被拒收,現已回到家中。 78、袁興壽:男,昆明市嵩明縣法輪功學員,2010年6月17日在昆明市大觀路發真相資料講真相時,被五華區警察綁架,隨即嵩明縣六一零、國保、嵩陽派出所抄了他的家,並企圖非法關押迫害,因體檢不合格,看守所拒收,警察只好將其送回,現在家中被非法監視,限制自由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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