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一年一月五日】證實法項目的資金來源,都是大法弟子個人省吃儉用節省下來的錢。其實大陸很多大法弟子的生活並不寬裕,我們這裏有的老年大法弟子,幾百元的退休金或數量更少的職工遺屬生活補助金,只留下當月的基本生活費,其餘的全用於講真相的項目,令人感動。 在這樣的情況下,部份地區的少數大法學員在證實法項目中,不夠節儉。出現了《九評》印出來近兩年還沒有發出去、真相光盤刻印完很長時間依然存於個人手中的現象。還有個別人用大法資源打印常人資料,個人隨意使用紙張、真相資料包裝物等情況。 這些事情雖小,但都是不應該的。實際上,這是大法弟子修煉心性的體現。不管由於甚麼原因,出現這樣的情況,大法弟子都是有責任的。各類真相資料應該隨訂、隨印、隨發,因為有些資料有一定的時間性。再者真相資料上一般是帶有年號日期的,如果常人收到了過去了很長時間的真相資料,會認為法輪功學員對這些資料自己都不重視、不負責任,就會影響他們對法輪功的整體印象。同時,大法資源是用來證實大法的,大法弟子在任何時候都不能佔用,這是對大法弟子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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