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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子回頭 今遭迫害
【明慧網二零一一年一月三日】丁學森,黑龍江省佳木斯市法輪功學員,一九七八年出生。從少年時代,就開始打仗鬥毆、抽煙、喝酒、在學校是一霸,經常打群架。修煉法輪大法後,一改往日惡習,做一個道德高尚的好人。而自中共邪黨迫害法輪功以來,丁學森遵循自己的信仰,經歷了殘酷的迫害。

丁學森說:「我那時之所以隨波逐流,是因為對生活的無望,不知為甚麼而活著。直到二零零一年,我有幸修煉法輪大法。明白了人生的真諦,真是脫胎換骨的變了一個人。我覺得法輪大法太好、太正了,我一定要修煉。」

以下是丁學森口述被迫害的經歷。

二零零八年六月十四日上午,我到鐵路公安處去辦事,到了三樓正趕上「六一零」(中共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的陳萬友和鐵路公安處的國保支隊大隊長王鳳軍開會,密謀迫害法輪功學員,我用手機對其錄音被發現後遭綁架。

我被銬在凳子上,國保大隊一個不知名的警察(五十多歲,身材略胖點)打我一個嘴巴子,國保大隊楊榮華也打我一個嘴巴子,我的嘴被打出血了。我正告他們:我肯定告你。楊榮華說:「我肯定不打你了。」

傍晚,王鳳軍和他的司機回來了,王鳳軍的司機氣勢洶洶地打了我一個嘴巴子,我問他:「你叫甚麼名,我要告你。」他自知理虧和違法,不敢再打我了。我直視他,他不敢看我的眼睛。我說要見他們領導,國保支隊大隊長王鳳軍對我說:「我們沒有領導」。王鳳軍還告訴其他警察:別跟他說誰是領導。

當天晚上九點左右,我被劫持至鐵路看守所,一個高個子的男幹警,恐嚇我,讓我蹲著,我站著沒動。他就過來用力扳我,把我扳倒在地,我坐在了地上。進看守所監室前,對我非法搜身,我穿的牛仔褲上的銅牌被撕掉了。

姓王的副所長,威脅我,讓蹲著,我沒蹲,他氣急敗壞的踢了我兩腳。

看守所的衛生很差,屋子特別很髒,有一股很難聞的氣味,廁所在屋裏。

第二天,我被強迫做奴工--穿筷子,我不是犯人,拒絕幹活。強迫我穿囚服,我拒絕。在看守所我對犯人講三退的真相,講大法的美好,有四個犯人三退了。

在看守所,我六天沒吃飯。因為我不吃飯,姓王的正所長狠毒的打嘴巴子。看守所的三、四個警察和三、四個犯人一起按著我,對我野蠻灌食。有按著我腮骨的,有用木棒子撬開嘴的,有使勁把著我的頭的,有捏住我鼻子的,我無法呼吸,一張開嘴,他們就用瓶子倒進去黃色的液體,非常鹹,我被嗆的出血了,我渾身都弄得很髒,出了很多血。我高呼「法輪大法好」。我精疲力竭,渾身酸痛。隔一天又給我灌食。

灌食示意圖
灌食示意圖

佳木斯市公安局張雲龍和一年輕的警察,在看守所非法提審,張雲龍叫囂:「你是竊取國家機密,要槍斃你,你說出別人,就放你回家。你信不信,我一個星期不讓你睡覺。讓你天天做噩夢都夢見我,我能讓你罵你師父。」我對他說:「我不信」。

第二次對我非法提審的,是佳木斯市公安局的張雲龍、楊波(原綏化勞教所幹警,現調到哈爾濱工作,參與迫害法輪功),楊波說:「我曾幫助很多人,離開看守所,你說清楚你的情況,我會幫你的。」

看守所吃的是,白開水裏放點白菜葉,沒有一點油星,玉米麵發糕。

在我被看守所非法拘押了三十四天。

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八日,早上六點多鐘,警察從看守所把我被劫持至黑龍江省綏化勞教所。中午十二點到了臭名昭著的綏化勞教所,一大隊二中隊的中隊長叼雪松讓犯人孫成富領我上樓。

在勞教所的二樓物品室,犯人孫成富給我一條破褲子和上衣讓我穿上,我拒絕,他惡狠狠地踹了我一腳。我站起來時,來了很多警察,還有犯人孫立峰。當時任教導員的高中海問我:「你是不是佳木斯的炮子?」我反問:「甚麼是炮子?」他們就一擁而上,把我打倒,高中海用腳踩著我的頭,其他幹警和犯人就毒打我,用皮鞋狠狠地踢我的大腿。以至一年後我回家,腿上的腫塊仍未消。當時我只穿一條內褲。在勞教所普通勞教人員經常說一句話針對法輪功學員的話;「上不慣老,下不慣小。」

參與迫害的人有:一大隊教導員高中海、副教導員龍奎斌、中隊長叼雪松、幹警金慶富、幹警王小斌。犯人孫成富、犯人孫立峰。

教導員高中海說:「你喊啊,你喊法輪大法好。」他們抓住我的頭髮從二樓的物品室拖到一樓的寢室。我當時喊:「警察打人了」。

隨即,在一樓的寢室,他們將我用手銬銬在床的上鋪(床是上下鋪),我的雙手是伸開的,我只能腳尖點地。他們開始輪番的毒打我,踹我的肚子,踹我的腿,抱著我的腿,來回游盪,當時我疼得全身虛脫,汗流了一地,喊叫聲慘烈。這種滋味讓人生不如死,分分秒秒都在痛苦中煎熬。手銬嵌進了手腕的肉裏,導致手腕的肉潰爛,直到現在手腕都可清晰的看到傷疤。犯人孫成富拿膠帶一圈一圈的纏住我的嘴,然後將兩根點燃的煙,插進我的鼻孔。

毒打示意圖
毒打示意圖

我掙脫膠帶說:「我要見你們領導。」教導員高中海說:「有事找我,我就是。」我說:「我要請律師,我沒犯法。」他說:「請律師可以,但要看你表現,可能時間短,也可能半年後也不給你找律師。」這時金慶福走過來說:「不改變你信仰,也可請律師,但要遵守所規隊紀,要寫‘三書’,‘三書’與法輪功沒有關係。」

一個月後,我因寫聲明所謂的「三書」作廢,又遭幹警金慶福、犯人孫立峰、犯人范志忠、犯人施玉峰毒打,被強迫坐小凳。

我被強迫做奴工,編墊子,唱邪黨的歌曲。吃飯也要唱歌,幹警問話或上廁所都得背報告詞。

在警察唆使和放縱下,幾乎每天都能聽到犯人打罵法輪功學員的聲音。以下是我所見證的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案例。

寶清縣法輪功學員朱明軍第一天在勞教所,被犯人施玉峰打得嘴角流血,血濺到我的床單。

鶴崗市法輪功學員王東旭因到超市買東西,與法輪功學員柴樹湖說了一句話,被犯人施玉峰打得嘴角流血,好多天才好。

犯人施玉峰每次都換上旅遊鞋踹法輪功學員李榮道,一踹就是幾十腳。

犯人施玉峰找茬打鶴崗市法輪功學員狄會斌。把狄會斌打倒在地,狄會斌因要坐起來,又被犯人孫立峰用腳猛踢頭部,踢倒。

佳木斯法輪功學員王洪忠因唱歌聲小,被犯人孫立峰打嘴巴子。

佳木斯法輪功李榮紅高喊「法輪大法好」,被毒打至腳。

二零零九年過年期間,佳木斯樺南縣法輪功學員楊曉峰的妻子接見楊曉峰,被幹警從錢卡裏索要一百元錢,說是要給姓范的教導員上禮。楊曉峰的妻子不堪壓力,與他離婚。

包夾施玉峰私底下對我說:「叼隊(叼雪松中隊長)說,對他們(法輪功學員)沒有語言,就是揍,只要不打死,都由我兜著。」

叼雪松臨調離其它中隊前說:「我人走了,我的魂還在,你們遭不起這個罪。」

普通勞教人員楊明通過與法輪功學員的接觸,知道法輪功學員品質高尚,與人為善,因看不慣,范志忠和施玉峰欺負法輪功學員,索要法輪功學員的物品,而打抱不平。遭到叼雪松的警告,為法輪功學員說話,要嚴肅處理。

在勞教所處處充斥著謊言,勞教所謊稱每週消毒兩次,一年也沒消過一次毒,每天都能吃到肉,但普通勞教人員都稱「天天吃豬食,普通勞教人員餓得都皮包骨。」醫生每天都巡檢一遍,而事實上一年都不來一回。

我兩歲的時候父母離異,從此我與母親相依為命。在我被非法關押期間,母親不但承受著痛失愛子之傷,還遭受一些不法人員的侮辱。

我的母親曾在日記中這樣寫道:我含辛茹苦的把孩子養大,他是我生命的支柱。他被非法抓捕後,我感到天都塌了。

我去公安局詢問我兒子的情況,公安局的某些人大罵我,誹謗我,還說些不著邊際的話來傷害我。

08年6月23日我去鐵路公安處問我的兒子為甚麼被抓,警察王鳳軍說讓我積極配合他,就會儘快的見到我兒子。我配合他們做了筆錄,又領他們到我家裏來。他們抄完家,一無所獲。我對王鳳軍說:要看看我兒子,給他點溫暖。王鳳軍一反常態,對我很兇的說下次再也別來了,我不接待你,當時我無可奈何的哭了。我說:你為甚麼撒謊,讓我配合你了,就讓我見我兒子,辦案人員說話為甚麼沒有誠信度。為甚麼騙我。王鳳軍對我破口大罵。

6月23日下午2點多,在鐵路公安處警察楊榮華罵我。

7月28日兒子被送到綏化勞教所,鐵路公安處的人,卻沒有讓我們見上一面,偷偷的送走了。7月29日早8點過5分,我給王鳳軍打電話,他自己謊稱:調走了。當時我妹妹我身邊,聽到電話的聲音就是王鳳軍本人。

8月29日王鳳軍聽說我妹妹家省紀檢委有人,他就馬上變得笑臉相迎。

8月13日我打電話給楊榮華要鑑定,楊把電話摔了,讓去法制科要。

佳木斯鐵路看守所,非法收我們飯款150元。

從我被迫害的經歷和我母親的日記中,我們可以清晰的看到中共流氓警察的本色,中共流氓集團利用這些社會上的人渣、敗類,來迫害信仰「真善忍」的好人。然而「善有善報、惡有惡報」是天理,是任何生命都無法抗拒的,再次奉勸那些誤上中共賊船的警察,不要再助紂為虐,懸崖勒馬,否則惡報來臨時,悔之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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