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一年一月三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七日,佳木斯監獄教改科的惡警張慶峰到監舍內強行搜身,把七台河市法輪功學員姜波濤的申訴書等材料搜走。惡警殷傑打姜波濤耳光,惡警郭建民威逼姜波濤出奴工。 七台河法輪功學員姜波濤、李新春、郭其中等,於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二日被綁架。二零一零年四月一日和二日,七台河市新興區法院對李新春等六位法輪功學員非 法庭審,辯護律師當庭揭露了警察所謂的「證據」都是偽證,而所謂的公訴人拿不出一個證據、也沒有一個證人。四月三十日,新興區法院人員偷偷到看守所對李新春、姜波濤、郭其中三人進行非法宣判。三人上訴。六月九日中級法院人員口頭告訴家屬維持原判。六月十七日,家屬到中級法院要求看判決書時被推出門外。 姜波濤二零一零年十月中旬被劫持到佳木斯監獄,繼續遭受無端迫害。家人前去看望,遭到無理刁難拒絕。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七日下午,佳木斯監獄教改科的惡警張慶峰到監舍內強行搜身,把姜波濤的申訴書等材料搜走。 八日上午八點多,九監區一分監區指導員郭建民讓姜波濤出去,在去車間的路上,他說:姜向他寫了申請要求出工,掙分減刑,要轉化等。姜波濤說:我從未寫過,這是栽贓陷害。我不需要減刑,必須無條件釋放。郭建民說了幾句誹謗法輪功的話。十二月十日,姜波濤找九監區的監區長劉文革談話時,在場的副監區長吳海說,姜的申訴書等材料在監區副教導員殷傑那裏。 十二月十三日,姜波濤抵制出工,主要原因是:(1)要求把申訴狀等要回來,因還未寫完,只是個草稿還需要修改;(2)教改科的張慶峰在七日那天下午在監舍內當眾說停止姜波濤的接見;(3)郭建民曾誣陷他要出工;(4)姜波濤表示自己不是罪犯,煉功不犯法,他是無辜的被非法迫害,出工與他沒有關係。 八點多,殷傑指使犯人找姜波濤,當姜波濤來到大辦公室時,殷傑和郭建民坐在那,殷傑問:今天為甚麼不出工?姜波濤說:吳海副大隊長說,我的申訴狀在你這,我想要把它拿回來。那只是個草稿,還未寫完,有的地方還需要修改。這時,殷傑說姜波濤的站姿不對,站的近,是不尊重他。姜波濤說:我站在這和你說話,就是尊重你了;否則,我就坐在椅子上了。因為我不是罪犯,你們不能總拿要求罪犯的那一套要求我。 殷傑和郭建民先後都說:我只負責管理。殷傑站起來搜姜波濤的身,並說可以隨時搜身。姜波濤拒絕他搜身。殷傑就打了他五、六個耳光。在隨後的說話中,又打了兩、三個耳光。 過一會兒,殷傑要到四樓單獨和姜波濤談一談。姜波濤再次向殷傑要申訴狀,他說:不能給,你在這裏不能寫。姜波濤說申訴是我權利。二十多分鐘後,郭建民威逼姜波濤出工,還伸手拽。姜波濤就把今天為甚麼不出工的四點理由說了。郭建民不耐煩地說:說完了吧。他揪著姜波濤的棉襖領子把姜拖到樓梯時,喊三樓的犯人上來要把姜波濤強行抬出工。這時,姜波濤掙脫出來,頭撞在樓梯對著的玻璃窗上,把玻璃撞碎了,頭出血了。他們把姜波濤駕到大辦公室戴上手銬,由犯人馬力和趙春光強行金架到車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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