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李斌,男,現年四十九歲,是遼寧省凌源市溝門子鄉中杖子村人,參與非法抓捕、迫害法輪功學員。不僅如此,他還流氓成性,二零一零年間他任刀爾登派出所副所長,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五日對一女孩耍流氓未遂,於二零一零年十二月末被調往楊杖子鎮繼續任副所長。 李斌早在凌源市河坎子派出所任警員期間,就開始參與迫害法輪功,參與抓捕,迫害法輪功學員陳玉,季文等。在三家子派出所期間,曾經迫害法輪功學員王志英,並勒索人民幣一萬多元。另外,張鳳雲,龐慶柏,范振國等多名法輪功學員都受到李斌的迫害,二零一零年調到刀爾登鄉派出所任副所長還是如此,死心塌地的追隨邪黨政治流氓集團迫害法輪功,迫害善良。 這個迫害善良的惡警還流氓成性,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五日這天,李斌在刀爾登派出所值夜班,晚上七點左右,該人酒足飯飽之後,路經頭道河子大河西村一家商店時,看一女孩正站在商店門口敲門,該人頓生邪念,上前一把抓住女孩的衣服,惡聲惡氣的喝道:「走,乖乖跟我走沒事」。這女孩被拖出二十多米遠。 姑娘嚇的大聲哭喊呼救的聲音驚動了商店內的人,也驚動了附近居住的鄉親們,聞聲都跑了出來,搶上前從惡人手中救下了被嚇的渾身發抖,說不出話的女孩。大夥氣憤的要揍李斌,他怕自己吃虧,馬上亮出了警官證大聲說:「別動,我是警察」。鄉親們這才看出歹徒是本鄉派出所副所長李斌。鄉親們議論紛紛,都說:「你是警察還這麼幹?理直氣壯是吧?」 女孩的母親氣憤的上前大聲罵道:「你是甚麼警察,你就是牲口」。說著掄起胳膊就給李斌兩嘴巴。李斌忙掏出五百元錢想擺平此事,鄉親們都不依,說:「孩子嚇成這樣,過後留下後遺症怎麼辦?」李斌為快些脫身,就寫了一份保證,大意是:孩子日後如留下後遺症,一切藥費由李斌負擔。 李斌身為警察,又擔任副所長職務,晚上值班上崗期間酗酒,本身就嚴重的違反了紀律,而且又故意借酒圖謀不軌,耍流氓,對當事人已經造成了身心上的傷害。身為警察,不是保護一方百姓的平安,而是憑借警察的權勢危害一方,破壞社會治安,執法犯法,是瀆職罪,已構成了犯罪! 可是就這樣一個滿身劣跡,流氓成性,迫害善良,在群眾中造成極壞影響的害群之馬,不但沒有得到應有的處罰,反而調往楊杖子派出所繼續任職,凌源公安局是在保護邪惡,縱容犯罪,助紂為虐!此舉不僅是對人性,對正義的蔑視,也是對國家法律尊嚴的踐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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