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三日】李玉梅,女,一九九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功。修煉前患三叉神經痛、胃病、不能吃涼東西,腿疼等疾病。煉功後都好了。可是在一九九九年之後,李玉梅多次遭中共迫害。以下是她的自述: 到省政府上訪遭綁架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利用手中的權力在全國範圍內開始迫害法輪功,在全國各地非法抓了一批義務輔導員。我和許多法輪功學員依法去省政府要人。到那一看有很多的武警荷槍實彈、戒備森嚴、如臨大敵。我們站在馬路上,警察硬把我們推上大客車拉到一個體育場,又分送到各個學校,讓我們簽名。晚上七點多把我們劫持回雙城。由韓甸書記趙紅升押回到政府二樓,鎮長劉英文說中央不許煉法輪功,回到家已是半夜十一點多鐘。 第二天村支書王永岩、治保戴建國、政府蹲點幹部楊振保等人到我家來讓我交書。並讓上大隊寫不煉功的保證書。他們在寫好的不許煉功、不許串聯、不許上訪的保證書上讓我簽字,否則罰款300-500元,沒收身份證,還派人二十四小時監視我的行動,出門辦事得請假。因我拒絕交書寫保證,他們把我綁架到政府非法提審。由楊海軍做筆錄。 到北京上訪被毆打 九九年十一月四日,我依法進京上訪,在北京車站因沒有身份證被便衣查出,劫持到站前公安局強行搜身,法輪章被沒收。十一月五日,派出所於佔軍、政府幹部楊振寶拿我家五千元錢坐飛機去北京把我押回,十一月六日送往雙城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 在北京省駐京辦的一個人打我一個耳光,導致我的耳朵聾了兩個多月。派出所所長王廣忠扣留了我僅剩的四十多元錢。在關押期間我們八個法輪功學員因煉功被黃管教連踢帶打,然後戴上手銬腳鐐,兩人一付,然後罰站一下午,晚上睡覺不能脫衣服、不能翻身,五天後提審時才取下來。每天給兩個發霉的玉米麵窩頭,半盆白菜湯,說是白菜湯,裏面沒有一滴油,只有幾片菜葉,蒼蠅蚊子的翅膀倒不少。但是就這幾片菜葉也被刑事犯人撈去。 專職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六一零」的張士躍、劉春陽多次非法提審我,問還煉不煉、為甚麼去北京。我說法輪大法是正法能使人心向善,道德回升。身體健康。以前我有病煉功後都好了。我師父是冤枉的。電視上說的都不是真的。師父讓我們上億的人做好人怎麼能自己去做壞人呢?我們上訪是依照憲法賦予每個公民的權利去向中央領導人反映情況,告訴他們法輪功是叫人按「真善忍」做好人的,對國家是有好處的人。權利代表不了法律,代表不了真理,不能說誰權利大誰講的話就是真理,現在法律健全為甚麼有人有法不依因為法律改變的是人的表面,而法輪功真正改變的是人心。 被哈爾濱市萬家勞教所迫害 二零零零年一月,我被送進哈爾濱市萬家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在那裏被迫和犯人一樣起早貪黑地幹活,吃的是玉米麵板糕,喝的是帶泥的白菜湯,惡警不讓學法煉功,武隊長帶領趙豔美等管教搶走了我們手抄的《轉法輪》。檢查的來了就讓我們把活藏起來,坐那裏「學習」,我們絕食抗議,拒絕奴役勞動,要求無條件釋放。後來所裏採取包夾的方式,兩個犯人看管一個法輪功學員。一天二十四小時包夾不許煉功不許背經文,如發現煉功就連打帶罵送小號,這樣給犯人的代價是減期。每天強迫看誹謗大法的錄像,強迫寫保證書。 再次進京上訪,被北京大興縣看守所關押迫害 二零零零年臘月二十三,我又一次進京上訪在天安門前打「真善忍」的橫幅被抓晚上被送進北京大興縣北藏村派出所三天三夜又被送進北京大興縣看守所,我繼續絕食要求無條件釋放。他們強行給我輸液,隔一天一次,從早七點到晚五點,我不配合,就讓犯人連踢帶打。又給我戴上手銬腳鐐,從號裏拖出來綁在板床上強行輸液。我當時體重急速下降,口乾渴牙床出血,說話時口中冒沫。又一次因血壓太低休克過去,那時正是邪黨中央開兩次會議,所以一直不放人,35天後他們說輸液太費錢就強行灌食。用小手指粗的膠皮管子從鼻孔插入胃裏,用藥針管抽玉米麵糊(玉米麵加開水和鹽調勻)往胃裏打。一個管教說:中央給我們撥款60萬來鎮壓法輪功,再這樣下去我們就賠錢了。另一個說再不報地址就把你們火化了誰也不知道。他們還強迫我照相摁手印,我拒絕,被一個叫張濤的犯人把我的大拇指掰腫一個多月。在這分秒如年的日子裏過了五十五天。二零零一年三月初七我被無條件釋放。 二零零四年後遭受的迫害 二零零四年二月二十八日韓甸政法書記孫繼華帶領十多個人到我家騷擾。 二零零五年中秋節前後派出所顧振龍、司宇飛、隋廣成等四五個人受所長張擁軍指使到我家綁架。當時我婆婆被嚇得昏死過去。事後張擁軍非法勒索我家一千元錢。 二零一零年八月十五日,由於本鎮大馬屯村書記張恆文舉報,韓甸派出所所長孔慶滿,副所長吳志,警員顧振龍、司宇飛、孫九龍等五六個人突然闖入我家意欲綁架,因當時我不在家他們翻箱倒櫃非法搶走我的私人物品。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日,韓甸派出所所長孔慶滿又派副所長吳志、警員李彥賀到我家進行騷擾。揚言交一萬元保證金,否則就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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