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三日】遼寧瀋陽馬三家勞教所二所共有三個大隊。雖然明慧網多次報導了馬三家勞教所的殘暴行徑,但是由於受到中共上級各部門的縱容包庇和對外極力封鎖消息,惡警仍然有恃無恐。 一、馬三家勞教所從北京「買」人奴役 二零零八年,北京奧運會前,有數千名法輪功學員在北京被抓,並非法勞教,送到馬三家勞教所迫害,其中有數百名被關在二所。 馬三家勞教所還以每名數百元錢將人從北京勞教所買來。來自北京的這些人,除了法輪功學員之外,還有許多無辜者,例如有些外地人到北京探親訪友或遊玩,被北京警察抓到後,為完成抓捕指標而被勞教。有的在家裏打麻將被抓,罪名是賭博;還有在公交汽車站等車時被抓,定罪為「預謀搶劫」。據一個警察透露,奧運期前全國被勞教的人數為二十萬,被拘留者更多。 二、公開敲詐勒索、毆打 對勞教學員的敲詐勒索都是公開進行的,「你要想得紅旗(紅旗每月可以多減期),不花錢是不行的」。毆打勞教學員是理直氣壯的,惡警叫囂被勞教就是要受懲罰,並說講道理要費半天勁,打幾個嘴巴子就可以達到立竿見影的效果。當然每次被毆打的多半是為了錢,如果沒有賄賂班長,班長就可以找理由打你;不「孝敬」隊長,那麼隊長就會找機會打你,或者指使班長打你。 警察們依靠剝奪勞教學員的合法權利,勒索錢財,例如不給隊長錢,就不讓會見親友等。他們公開的表示,因為他們的工資比北京上海的都低很多,很不公平,大多數警察都把非法的收入當作是天經地義的。 剛到新生大隊(六大隊)時,行李都是由班長和「四防」拿的,他們經常借檢查為名,剋扣其他學員的物品。緊接著,就是在大廳罰坐,班長看誰不順眼,就一頓拳打腳踢,警察看見也不管,也有勞教學員向警察報告班長非法打人的事,警察就說,這個事我們不能管,否則班長在勞教學員中就沒有威信(實際情況是因為隊長們收了班長的錢)。 三、限制使用水,否則暴力毒打 二所的自來水散發惡臭味,據說是因為水井打得淺的緣故,好幾個勞教人員得了缺鉀的病。三個大隊共用一個小的電熱水器(只能接三四暖壺),並且不允許隨便去打水。 北京來的一個法輪功學員叫李海龍,有一次,他去打了一碗熱水,晚上被「開會」。「開會」就是把所有的勞教人員集中到一個大一點的房間裏,其他勞教人員坐在大通鋪床板上,被「開會者」蹲在中間,一般由兩、三個班長一起毒打。打時,用鞋底或者木棍使勁抽打被開會者的臉、頭。隊長看到這種情況都是視而不見,所以在床板上坐著的看客內心的恐懼和痛苦決不亞於被打者。我見過一個人看完兩個人被「開會」後,臉嚇得煞白,幾乎虛脫。李海龍被打之後,一個多月時,臉還是青腫的。在北京調遣處時,李海龍不寫「保證書」,被處以「肉包子」酷刑。這種刑罰是被害人盤坐中間,周圍由四個人緊挨著坐(他們是輪班的),被害人二十四小時不得起來(小便時用水桶接),李海龍遭受了三天三夜的折磨。 法輪功學員李來防在走廊裏被三、四個班長毒打,他就在食堂高喊「法輪大法好!打人犯法」。結果李來防被嚴管,銬在鐵床上好幾個月。法輪功學員孫毅拒絕奴役勞動,隊長就打他,孫毅喊「警察打人」,八大隊的警察邊打邊說:喊吧,大牆外都聽不見。 還有一個博士,叫鄭旭軍,也是2008年6月4日被綁架到馬三家的。第一天夜裏的時候,他口渴,向值班的打聽,找開水。結果第二天早上,好幾個班長到新生班來,要看看那個要開水喝的新生長的甚麼模樣,據說他是這麼多年來第一個要開水喝的「新生」。「到勞教所居然要開水喝」,班長們覺得不可思議。鄭旭軍在北京調遣處被警察用電棍擊傷了背脊,剛到馬三家時,傷還沒好,晚上睡覺不能翻身。08年8月8日上午,班長劉士國嫌鄭旭軍沒有給他東西,就將鄭旭軍交到隊長韓振富那裏,韓振富狠狠的用木條子抽打他,打得鄭旭軍滿頭是大包,韓振富抽斷了三根木條,方才罷休。 四、奴工產品銷往歐洲和北美 我剛去馬三家時,一天勞動十四、五個小時。據先前的一些人講,有一次國外訂單急,他們三天只睡了六個小時。那時勞教學員的產品一般都是銷往歐洲和北美,例如給加拿大沃爾瑪做的墓碑,給歐洲的紙蘑菇等,還有聖誕禮物等。 五、伙食極差 食堂的伙食主要是菜葉湯和「大發」(一種用飼料玉米麵做的),菜湯裏菜葉是少的可憐,在新生隊的時候更少。有一次我仔細查了一下,中午和晚上加起來不會超過三片葉子(是圓白菜葉),而且看不到油。有一個來自武漢的法輪功學員叫陳雪,他到北京出差,住旅館時,警察去查房間,發現他的電腦裏有法輪功的資料,被非法勞教兩年。2008年6月4日被送到馬三家,由於長時間的勞動,伙食極差,有一天早上集合的時候,他虛脫倒在地上。 在中國大陸的看守所、勞教所都是惡者行兇的場所,在社會上打人,沒準要吃官司,可是在大牆之內,打人者卻得到「人民警察」的慫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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