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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港律師籲法辦黃華華以維護正義(圖)
【明慧網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五日】(明慧記者周容綜合報導)在二零一零年八月十六日被台灣法輪功學員控告違犯「殘害人群罪」及「民權公約」規定的中共廣東省長黃華華,停留台灣一週期間,法輪功學員如影隨形送訴狀、呼籲各界幫助制止迫害,中外媒體也及時曝光黃華華的罪行。在台灣各界要求拘提黃華華的呼聲中,台灣司法單位未能及時將黃華華繩之以法。針對此事件,法輪功律師團及中國大陸、紐約和香港的知名律師除表示遺憾外,均大聲疾呼,像黃華華這樣的人權惡棍,無論走到任何地方,都應該予以法辦,以維護國際正義。

廣東旅遊團八月十九日下午由日月潭玄光寺下船,隨即入眼的是法輪功學員舉的制止迫害法輪功的橫幅,黃華華因懼怕最終未上岸。
廣東旅遊團八月十九日下午由日月潭玄光寺下船,隨即入眼的是法輪功學員舉的制止迫害法輪功的橫幅,黃華華因懼怕最終未上岸。

針對法輪功學員被大面積侵犯人權的事件,北京維權律師唐吉田表示,台灣政府及司法機構,要有明確的態度,並且要落實到行動當中;對於使用非常粗暴的手段殘害人權、實施種族滅絕、犯下反人類罪的黃華華,無論他到甚麼地方,都應該受到譴責,台灣應按法定程序對其進行約束。

香港立法會議員梁耀忠表示,基於對人權的保障,台灣司法機關應根據國際慣例公平審判,他希望這個案子對迫害人權者能夠有所震懾,中國人權能夠得到公平的保障。他說:「我們一定要重視人權,我們希望中國人都能關心、關注人權的問題,希望這案子可以有很好的發展,給中國確立重視人權的典範。」

對於法輪功學員要求高檢依法偵辦黃華華,香港民主黨主席、立法會議員何俊仁表示,無論受到偵查的人是甚麼身份,台灣當局應該依法辦事,如果是有法律的根據,有違反了人權的投訴,可以根據法律精神來處理,不要恐懼,應該根據法律的程序、司法的公正來還受害人公道。

大陸湖北的龔先生譴責黃華華說:「手中沾滿了那麼多中國大陸法輪功學員的鮮血的劊子手,居然到台灣去裝的那麼道貌岸然,跑到台灣去裝善人,我覺得他是個二皮臉。」他說,當從媒體上看到黃華華被告的消息後,他認為台灣的民主法治將鼓舞大陸人民抵制不法官員的信心。

在台灣期間接獲法輪功學員訴狀及追查通告之中共官員一覽:

09年11月 

四川省委副書記

李崇禧 

涉入中共六一零組織,遭遇法輪功學員當面要求遞交停止迫害聲明書。 

09年11月 

北京市副市長

吉林 

吉林涉入六一零辦公室。法輪功學員面交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對其罪行調查所發兩份追查通告,並口頭勸誡勿再參與迫害。吉林現場閱讀數分鐘。 

09年11月 

江蘇省委書記

梁保華 

兩度遭遇台灣法輪功學員當面遞交公開信呼籲停止參與迫害,梁保華疑慮中,始終不敢親手接下,最後由隨團中共官員代收。 

09年12月 

前河南省委書記

徐光春 

遭法輪功學員以殘害人群罪向高等法院檢察署告發,並親自接獲訴狀,一臉錯愕,倉惶離去。在台期間由北到南多次遭遇法輪功學員抗議迫害。 

10年8月 

湖南省委書記

梅克保 

在台期間,法輪功學員當面遞交信件敦促停止迫害,內容包括震驚國際的五百名湖南受迫害家屬聯署向聯合國陳情事件,至台灣中南部亦受到法輪功學員反迫害抗議活動。 

10年8月 

廣東省省長

黃華華 

遭台灣法輪功學員以殘害人群罪控告。從入境起,持續遭遇法輪功學員,反迫害的聲浪不斷。法輪功學員要求檢察官依法緊急拘提黃。提告當天晚上,法輪功學員在台當面向黃遞送訴狀,黃極為錯愕,驚慌地不敢接下訴狀。 

當日前一篇文章: 小組發正念效果好
當日後一篇文章: 印尼國慶 法輪功遊行隊伍受矚目(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