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一日】我叫馬蘊華,二零零一年我被陝西警察綁架,後被非法判刑七年,關押在陝西女子監獄第六分監區。在這裏我要揭露的是在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到二零零八年二月,陝西女監為達到讓我放棄修煉法輪功的目的,而對我實施的強行洗腦和酷刑摧殘。 獄警找來鐵架子,將我的雙手從背後銬起來,或將我吊在鐵架子上,白天黑夜吊在上面,不讓我閉一下眼睛,也不讓我大小便。不得已,我只能將屎尿便在褲子裏,獄警還不讓我換衣服。臭的她們都受不了了,就把我拉到廁所,脫光了衣服用水管子沖,用刷廁所的刷子刷。 她們打我時,專門打陰部和腹部這些外表不易看出的部位。還把我的頭按到水盆裏長時間讓我窒息。又用針扎我的全身,把我的耳朵強行插上耳機,用膠布固定,逼迫我聽中共誹謗、誣蔑法輪功的謊言,企圖對我精神洗腦。 為了不讓我喊叫反抗,獄警用膠布封住我的嘴。長時間的不讓洗漱,我的牙齒變黃,頭髮變成了麻袋片,被單衣服都被擦了屎尿。 她們把我銬在鐵架子上的時間長了,獄警怕引起民憤又改為罰站,白天黑夜的,站不住倒下就被她們毒打,我的雙腿全部都腫了,後來她們調來了三個打手,她們輪番毒打我。這些犯人被指示往死裏打我。 在這期間,陝西省監獄管理局來了四十歲左右的一男一女,我告訴他們刑訊逼供、私設公堂,我永遠都不會放棄信仰,強迫的一切我都不承認。可是獄警繼續非人地迫害折磨我。我還告訴女監教育科科長姬桂芬:你們這樣做是違法的。姬桂芬告訴女監副監獄長趙海蓮,得到的指示是嚴加管制。 直接指使犯人實施殘酷迫害手段的是六分監區監區長鄭東麗和獄警王玉玲,鄭東麗說六分監區的法輪功學員由她說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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