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零年八月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二零一零年八月四日早上,四川省瀘州市十多名自稱納溪街道辦事處和社區的人,綁架了法輪功學員蔣吉雲先生,說是去「學習」。來人未出示任何證件及合法手續,亦不告知蔣的家人把蔣吉雲先生帶往何處。而所謂的「學習」,其實是對法輪功學員的強制洗腦、非法關押。 事發當日清晨,五十五歲的蔣吉雲先生到樓頂澆花,門沒有關。大概七點十分的時候,有兩個人推門進來,並試探性地叫了幾聲蔣叔叔,蔣的妻子以為是人口普查,招呼他們一下,便開始找戶口本。蔣吉雲聽到聲音後便下樓來,誰知湧進來十多個人,他們自報是街道辦事處和社區的。其中一人叫蔣吉雲跟他們走,說是「去學習」。 蔣吉雲的孩子在房內聽到要父親「去學習」,便來到客廳問他們:憑甚麼叫我父親去學習?學習甚麼?蔣吉雲的家人讓來者出示證件及要求公民「去學習」的相關文件。他們沒有一個人出示強迫人「去學習」的任何文字性的東西。蔣吉雲和妻子對他們講,他們還要去給別人做衛生,是做一天算一天的工錢,全家人要生活,還要還孩子讀大學時欠下的賬,根本沒時間去「學習」,也不會無憑無據的去「學習」。來人中一中年婦女語氣凌人,很兇狠地說:「你煉法輪功,就要去學習。」 蔣吉雲的孩子見狀心想:一大群人,大清早就闖民宅,沒出示任何證件與合法的手續,無緣無故就要將人帶走?就憑街道辦事處和社區有限的職權,就想強行把人帶走,這是何等荒誕的事!於是孩子就與來者爭論起來,對方頻頻發出威脅性的語言。 蔣吉雲夫婦不想和他們論理。時間已指向七點半,他們要去做工了,就走出了門,料想這些人只是街道辦事處、社區幹部,怎可能在光天化日之下胡作非為呢?但隨後發生的事卻令人瞠目結舌。 蔣吉雲夫婦走到小區門口,幾名尾隨在蔣後面的男人強行將蔣吉雲劫持塞進一輛黑色小轎車內,揚長而去。與此同時,幾名婦女突然將蔣吉雲的妻子緊緊抓住,使她動彈不得,讓她眼睜睜地看著丈夫被一群人在朗朗青天之下綁架而去。 蔣妻急忙給孩子打電話,孩子匆忙下樓,看到焦急萬分的母親,便攔住其中一位來參與綁架的中年婦女準備理論。那婦女說她是街道辦事處的蔣主任,有甚麼事她負責。孩子問她:要將我父親帶到哪裏去?蔣主任回答說:我也不知道你父親被帶到哪裏去。家人不禁駭然,既然她都不知道人被帶到何處,那她憑甚麼負責,負甚麼責?該蔣主任揚長而去。 隨後,蔣吉雲的另一個孩子趕到,在這種情況之下,他們只得求助110。110接到報警趕到現場,聽蔣的家人陳述情況後,110警察說,對方既然說是街道辦事處的人,那麼我們馬上去核實一下情況。110承諾當天給當事人一個答覆。當天下午直到六點鐘蔣的家人沒得到110的任何消息。 蔣家的遭遇,不禁使人要問:這個國家能夠抓人的權力機關究竟是哪個?一個街道辦事處和社區──政府的最基層機構,居然膽大包天,敢在大庭廣眾之下,公然綁架一個守法公民!國家公務員如此踐踏法律、人權,公民連最起碼的人身安全都得不到保障,這對於在世界上任何一個文明國家來說,真是難以想像的。 蔣吉雲已五十五歲,目前在瀘州持續高溫,酷暑難當之時,不知他身在何處?蔣的家人求助於國家相關的權力機構尋找親人,將被綁架已經十天了,蔣卻消息全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