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零年八月十五日】1999年7月法輪大法(法輪功)被誣陷,為了替大法說句公道話,說一句真話,我到北京上訪,並因為堅信大法前後八次被非法關押。其中一次在拘留所被非法關押五個多月,另一次被送湖南株洲市白馬壟勞教所非法勞教,但因出現了重病,勞教所拒收。還有二次被關進長沙女子監獄。那是2002年元月因發放真相資料被非法判刑四年;第二次是2008年6月28日被綁架到平江縣看守所,10月11日被平江法院非法勞教三年,在長沙女子監獄受折磨。 作為一個年近花甲的老婦人,為甚麼在這麼殘酷的迫害下還要如此堅定的相信法輪大法和大法師父李洪志老師呢? 我原為某廠的職工,從九四年開始患腎炎,每年打針吃藥住醫院好幾次,到處求醫,花了不少錢,家人為了我的病,日夜操勞、擔憂。我四年沒有下過床,五年沒有回過娘家,也沒有去單位領過工資,整天躺在床上就像一個廢人一樣,不知流過多少淚,也不知受了多少病痛的折磨,最後我的左腎切除,右腎衰竭,以致癱瘓。 當我在死亡線上掙扎的時候,我有幸喜得大法。通過修煉,半年後我所有的病都不翼而飛,病魔盡除,身體痊癒。單位裏的同事都說這真是一個人間奇蹟!修煉後的十一年來,我沒有再吃過一片藥,更無須打針、住醫院。是偉大慈悲的師父給了我第二次生命! 可是,我對李洪志師父的感恩和堅信,卻成了中共對我進行邪惡的非人迫害的理由! 1999年7月20日後,我多次被中共的打手和爪牙非法抓捕,關押,遭受非人的折磨。十一年來,我的日子基本上是在監獄裏度過的。我的家人受到株連,在經濟上、精神上遭受巨大的壓力和痛苦。 在多次被迫害後,2008年10月11日我又被平江法院非法判三年。這裏所寫的就是這次在長沙女子監獄被迫害的經歷。 我被關進去的第三天,被強制灌輸邪黨的歪理邪說和污衊大法的惡毒話語。我一概排斥並揭穿她們的惡毒的謊言,無論他們對我施加何種壓力,始終沒有動搖我堅信大法的金剛意志。監獄看守隊長唐影和經濟犯淘海燕把我雙手反銬兩天兩夜,嘴巴用膠帶封死(只有吃飯的時候才撕開)。她們每天都是這樣毫無人性的折磨著我,痛得我實在受不了了,我被迫寫了所謂的「保證」。 當晚我在床上翻來覆去地無法入睡,心裏想著:師父,我做錯了。我對不起您,對不起大法,請師父原諒弟子的悟性太差。曾經如果不是師父您把我從死亡線上救回,我早就不在人世了,這一點苦我就忍受不了了,那還算甚麼信師信法,還算甚麼真修弟子呢。 經過一夜的思考,第二天一早我就找到監管人員要求給我看一下前一天我寫的那張所謂的「保證書」。待他們拿給我後,我立即把它撕掉了。隨即惡人向荷花就拿來手銬,給我反銬了一天一夜,並邊打邊要我罵師父,侮辱師父,逼迫我決裂師父、決裂大法。被我拒絕。她們就叫兩個包夾捏我,掐我,故意打我被她們反銬著的疼痛的雙手,又要我搞衛生,故意的弄髒了再叫我立即清理,我的一雙手本來已經被她們反銬得無法洗澡穿衣了,我在那已經有四十多天沒有洗頭洗澡了。上廁所後褲子拉鏈都得由她們幫助拉上,有時候她們不幫我拉,故意讓我掉著褲子在地上拖。惡人胡小玲、向荷花這兩個被邪惡利用的「包夾」一直折磨著我。那時我的手痛得很,腳已經不能走路了,腰也坐不住了,只能躺著,就像一個植物人一樣。 非人的折磨使我的精神和肉體受到極大的摧殘,全身浮腫,發黑。但我心中始終有大法,邪惡的任何手段都動搖不了我這顆返本歸真的心。三個月後我實在受不了了,就向惡警劉隊長報告。惡警看到我已經不行了,才把我送到了112醫院做檢查。檢查結果出來了,肌酐高達一千多(正常情況一百左右)。當時他們就把我送進了監獄醫院。 二十多天後看到我沒有好轉,而且越來越嚴重,就說我的手要拍片做手術,說肩骨已經移位,要把我的手肩骨踩斷從新接起來,醫生問我是不是摔跤摔的?我說不是,是在女子監獄被邪惡迫害的。問我是否同意從新接,我不同意,因為我已經痛怕了,所以就一直在監護處被看管著守著,逼我吃藥。十幾天後越吃藥人越難受了,我躺在床上,心裏很痛:十幾年前未修煉大法時,我就是這樣躺在床上五年,天天靠家人扶持,餵飯餵藥。從1998年我有幸喜得法輪大法以後,就再也沒有吃過藥,更沒有住過醫院。我從修煉大法開始,就沒有病了,是偉大的師父把我的身體清理了,淨化了,從修煉後這多年中,我的身體健健康康的,是江氏邪惡集團指使那些爪牙把我迫害成現在這樣。用撐口器給我灌藥,灌食,還勒索我家人一萬多元錢。我決定不能再吃藥了,忍著疼痛給監獄邪惡羅隊長寫了一篇我修煉前後的身體情況,說明我為甚麼不吃藥。但是他說你不吃藥就要去勞動,我說我不能勞動,我不是犯人,我是修煉「真、善、忍」做好人被迫害進來的。我的身體是被你們迫害成這樣的,我無法勞動。但他還是要我做三樁事,每天從早晨7點一直做到夜晚一點,說這還是最輕的。 我的身體狀況每況愈下,全身浮腫,痛的不行,呃氣。所謂的學習組組長張曉向惡警報告了我的情況,這樣才每天減少了兩個小時的活。但是我的全身出現不正常的現象。今年四月份,獄警把我叫去,要我寫不吃藥一切後果自負,出了事還要負法律責任的所謂「保證」。我不寫,我說,我沒有病所以我不吃藥,我的身體狀況這樣,完全是被你們迫害造成的。我知道勞教所是一個最邪的黑窩,我在監獄醫院就聽到一個老年隊的陪護對我說,她曾經在衡陽看守所六個月就被抽血三次。那裏關了將近兩百人,兩個月抽一次血,顏色好的多抽。他們對犯人說是做「化驗」,其實不是,勞教所是與醫院掛鉤的。當時我想如果我寫了他們會更邪惡的利用邪黨的各種刑罰迫害我,甚至被迫害致死。我告訴他們我不吃藥,不吃他們就灌,一天灌三次,綁著我,抓著我的頭髮,用開口器、塑料管子灌,這樣迫害了我二十多天。最後看到我實在不行了,就找了幾個人,拖的拖,拉的拉,把我搞到醫務處迫害。 二十七天後,監獄幹警急忙以「保外就醫」的名義要再次把我轉我到112醫院。我拒絕,堅決不去。因為上次我在那裏看到,112醫院關了很多患愛滋病的犯人,他們在那裏做檢查,所有器材都是共用的,給那些血淋淋的愛滋病犯人量的體溫計在棉球上擦兩下,接著又給我們量。那些愛滋病人的身體都是糜爛的,流著膿水,所以我不去。他們聲稱這次是要給我搞保外就醫,去那裏是個程序。住了二十八天後,直到七月二十一日才通知我的家人把我接回家。 遭受迫害的經歷使我真正地認清了共產邪黨及其爪牙的醜惡面目,更加認清了中共惡黨的邪惡本質。在此我真心奉勸監獄所有惡警,希望你們快快清醒,不要再做違背天理、違背良心的事,別再為邪黨賣命充當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千古罪人。善惡有報是天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