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零年八月十四日】我今年七十七歲,二零一零年八月十日上午十點鐘,我勸一個十多歲的小男孩退出少先隊,被他惡意舉報,遭到人民路派出所綁架。 在派出所內,我不配合警察的問話,叫我坐,也不坐,叫吃喝,都不理睬,就站在那兒發正念。其中一人問我:「你那麼大年紀,出來幹甚麼呀,天這麼熱,你呆在家裏不好嗎?」我說:「我還不是真心為人好,天災人禍那麼多,讓人保個平安不好嗎?」警察又說:「你讓我們退黨,我們還有甚麼呀?」我回答說:「未來還有好處呀。」他們不吱聲了。接著要我簽字,我說我沒念過書,不會寫字。又讓我按手印,我不按,也就算了。 後來,他們看了我的老年證,得知我的地址,就上網查詢,和當地派出所取得聯繫。中午一點鐘,把我送到永安派出所。辦完交接後,警察們午休去了,只留下一個二十多歲的女孩看著我。 那個女孩問我是不是要辦甚麼事,我說不辦事,她又問:「是叫你來的啵?」我說沒人叫我來。她連問三遍,她說他們要到兩點半上班。我說,那我走。 整個過程中,我一直請師父加持,一直發正念,沒有胡思亂想,就這樣我不慌不忙的走出了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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