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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法輪功學員劉應旭被迫害經歷
【明慧網二零一零年八月十一日】今年37歲的劉應旭,原來是綿竹東方汽輪機廠助理工程師,從中學到大學歷屆的優秀學生幹部、三好學生,重慶工學院優秀大學生、東汽廠先進工作者。1994年11月開始學煉大法,那時還在重慶上大學,後來畢業分配回老家綿竹東方汽輪機廠工藝處工作,並擔任法輪功綿竹義務輔導站負責人。

在1999年中共邪黨江澤民、羅幹團夥開始迫害法輪功之後,劉應旭被邪黨人員認為有一定的影響力,所以迫害開始後就被視為眼中釘,曾多次遭受邪惡迫害,其中最嚴重的使他長時間失去人身自由的有三次,兩次被非法勞教共計三年,一次被非法關押於洗腦班七個半月。2010年有法輪功學員證實,在其被非法關押期間,有公安人員還拿著劉應旭的照片問「這個人是否是協調人?」

下面是劉應旭敘述他這些年遭受的部份迫害經歷:

一、99年7.20期間所受迫害

99年7月22日中共邪黨公開迫害法輪功,當夜綿竹市公安局一科科長甄為國和東方汽輪機廠保衛處(也是德陽市公安局3分局)一科科長張學禮帶領一幫人,到我當時居住的東方汽輪機廠單身宿舍,意圖綁架。當晚我不在單身樓居住,他們陰謀未得逞,就抄走了我放在宿舍的所有大法資料,包括幾套新的師父講法錄音磁帶、錄像帶和一批大法書籍。事後他們說抄了我的宿舍,但不提供任何收據。

大約7月23日,德陽市610小組也來找我所謂的「談話」,要我表態和共產邪黨保持一致,不得修煉法輪功。綿竹市公安局一科科長甄為國等人又把我找去做了筆錄,又以「如果堅持修煉就要如何如何嚴懲」等相威脅。出於恐懼,我不敢表示堅持修煉。

其後的日子裏,東方汽輪機廠工藝處、團委、宣傳部、黨委、廠610等單位分別數次找我「談話」。由於我修大法,在群眾中口碑很好,而且作為技術骨幹他們雖從內心不願為難我,但邪黨給他們的壓力也很大,所以他們以現實利益相要挾,逼迫我寫所謂的「保證書」,而且聲稱我是四川省極個別的「團員」身份的輔導站站長,中共團省委要求一定要轉化等。這些給我帶來很大壓力,8月我含糊其詞的寫了個模稜兩可的東西交上去以求過關,結果在好些天中自己都覺得違背良心而生不如死。

後來德陽市又想讓我上電視去公開背叛大法,電視台的記者都到位了,我守住了良心,沒有配合。

99年大約10月19日我和同修坐火車去北京上訪,我住在東汽廠駐京辦事處(在解放軍報社內)。辦事處接到了廠保衛處發給他們的要求攔截我們的傳真,用我們的錢強行給我們買了返川的火車票後,將我們送至北京火車站交給乘務人員並要求不得讓我們中途下車。考慮到來北京的目的沒有實現,到達鄭州火車站時,我們從新買票坐上了去北京的火車。

在火車上我們碰上了同修B,我們三人在北京住於離前門不遠的「京勞旅館」。放下隨身物品,我們去天安門看了看,回到房間發現我們的包都被翻動過了。在第二天凌晨兩點左右,有一群公安到我們房間將我們綁架,經過一夜的非法審訊之後,把我們關進北京崇文區看守所。

十來天以後,另外兩名同修被當地劫持回了,當時聽說各地進京的站長都不能返回當地,直接在北京宣判,邪黨人員威脅我說可能要被判7年。那時天氣也很冷,已經開始下雪。由於沒有衣物,有時飢寒交迫。在寒風中被逼迫淋著冷水,皮膚像刀割一樣痛。嚼著難以下咽的窩窩頭、聽著下流的話語、警察等時不時的威脅、牢頭等談及迫害的手段,偶有的折磨,無法與人交流的寂寞,我只能儘量回憶大法以抵禦精神和肉體上的痛苦。據說在這之前看守所剛剛接到指示最近對法輪功學員不要太過份,所以我在肉體上並沒有遭受多麼嚴重的摧殘。而在這之前,聽牢頭說其他的大法弟子被非常殘酷的迫害過。

在北京崇文區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了近四十天,大約2月3日我被東汽廠保衛處的警察從北京劫持回了綿竹市。保衛處的警察其中包括分局的指導員一行幾人,他們後來將這一切費用(包括他們的食宿、飛機、火車票等)全部算在了我的身上。

由於我堅決不妥協,他們將我關進了綿竹市看守所。在看守所關押一段時間後,又將我轉進了綿竹市拘留所。由於是在當地,父母送來了衣物,所以我還不至於飢寒交迫。但那種環境中,犯人間談論的都是骯髒的東西,連犯人自己都說越學越壞了。看守所內被犯人羞辱:下跪、打耳光等,並被強迫奴役勞動:選豬毛、糊紙盒等。

在此期間,市公安局一科等的人也來找我「談話」,要求我轉化,我都拒絕了。他們告訴我因為我的牽連,工藝處被取消了先進單位資格,而且該發的獎金也被扣了,他們不敢去思考這株連迫害應不應該發生,卻把責任全推在我的身上。同時又找到我當時的女友,給她家施加壓力,由於我還是堅定不妥協,他們最後迫使她在我們已經走到談婚論嫁的階段時表示與我分手。邪黨人員們又指使我的親人來「勸降」,並且誣蔑我不順從邪惡是不忠不孝不義,我說出是他們的不正,前來勸降的親人還打我(長大後很多年來,父母都沒碰過我一下)。

邪黨人員們到處收集所謂的材料想判我的刑,但是由於各種原因,他們最終沒有達到他們的目的。我父母親人(親人中有社會階層高的)等為保我出去,去找過大大小小的幾乎所有相關人員,包括德陽市610頭目、政法委書記等,他們說「如果他是殺人放火這一類的我們都可放他出去,但他是法輪功就不行」。在中共邪黨的流氓邏輯裏,手無寸鐵的只為做好人的善良民眾比殺人放火的罪犯更不可饒恕。可笑的是,據說在我被非法關押期間,當地報紙還為我出了專版,而且縣(市)長開會時說我才是縣(市)長,比他還出名。

二、第一次被勞教迫害

1999年12月30日,那是一個寒冷的早上,有很重的霜,霧很大,同修B和我被拉去和那些犯人一道在綿竹市體育場「公宣」,同修B和我都被非法勞教1年,當時我們倆無所畏懼的笑了笑,全然不同那些犯人一般垂頭喪氣,綿竹市公安局的副局長趙某卻暴跳如雷,「他們居然笑的起來!不許笑!」

12月31日,同修B和我被送到了綿陽新華勞教所入所隊,在這裏我們跨了世紀、跨了千禧年。可鄙的是,記得我那張所謂「勞教通知書」上將我寫為工人、小學文化等,他們非常清楚我的身份,這分明是對法輪功修煉者的惡意侮辱。

在新華勞教所入所隊,每天就是訓練和所謂的學習,不許我們學法煉功、不許洪法、不許互相交流,還安排人監視我們。訓練的強度較大,開始很多時候都覺的很累;吃的又很差,有時還吃不飽;晚上睡覺條件太差,有一段時間,四、五個人擠在一張小鐵床上(好一些的時候也是兩、三個人擠在一起),更嚴重的是那床上幾乎沒有床笆子,人直接睡在3-4根鐵條上,硌的很疼,根本無法入睡。那時每次洗漱的時間都很短,幾乎粘到水就得走開(因為人很多),那也就更沒有洗澡的可能性了,所以我和好幾個同修都出現了腹股溝潰爛的情況,還有的腳也發生潰爛。

我們又被逼迫去挑糞和挖地,前期被綁架到新華勞教所的大法弟子幾乎都是大學以上學歷的,要麼是幹部,要麼是老闆等,由於工作關係幾乎都是平時不參與強烈運動、勞動的人,所以那種強力勞動和「魔鬼式」的訓練對我們來說還是比較痛苦的。這期間還發生過警察默許的勞教人員對我們的折磨,比如記得在過年期間我被迫頭頂牆稜、鐵床稜,將頭上頂出很深的凹槽;至於被打、罵、體罰,那是很多大法弟子都經歷過的,我也經歷過。至於「學習」呢,就是背所謂的「所規隊紀」和強迫聽、看誹謗大法的東西。

在入所隊大概呆了兩三個月,我們就被分配到大隊(機磚隊──做砌牆的火磚)參加勞動,我被分配到4中隊。在那裏就是幹苦力了,一般來說,早上吃完早飯就出工了,一直幹到吃午飯,然後稍事休息,又出工了,經常是天都黑了還要挑燈幹一段時間。那裏有幾句話可以反映其勞動的強度:「鋼鐵是怎樣練成的」和「人把機器剛翻」、「機器累壞了人休息」。我最開始被安排在後台供料:推斗車和鏟土石,由於力氣不足,經常推不動,也經常累得頭上直冒熱氣,有好幾次都覺的幾乎就要暈倒。而伙食又很差、很髒,菜桶裏有不薄的一層泥沙,湯上面浮著星星點點的油珠,經常是收工前都餓得快不行了。收工回去,渾身痛,根本就不想動,連動的力氣都沒了一樣。睡覺開始一段時間是疼的沒法入睡,好不容易睡著了之後又常常被疼醒,即使後來睡覺沒那麼痛了,手上也是血泡上又是血泡,手也無法伸直。

記得後來一次對我們的安全學習中碰到一個同修,他原來是個養尊處優的老闆(後來沒修了),可能他受的苦更大,他說他都想到了自殺但又不能那樣做。我知道還有機關幹部同修因幹活達不到要求被勞教用馬達鞭子抽打的。那時,邪惡有一個說法「讓他們累得爬不起來,看他們還煉不煉了」。我在後台呆了一段時間,有一名警察出自於善心把我調到了相對輕鬆的前台去曬磚(把水坯的磚按一定方法碼起來晾曬),這主要是手上的功夫了。其實細想起來也不輕鬆:平均每天出水坯8萬,8個人晾曬,每人平均1萬。每塊水坯重7斤以上,也就是每人每天平均曬磚共7萬斤--即35噸。這期間有司法部來人視察,我抗拒出工要求見司法部警察反映大法情況,而被扯爛衣服。

在勞教所期間,東汽廠給我送來了廠方關於單方面終止我的「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通知(未支付任何補償)等,這一切都沒有改變我的信仰。

直到2000年7月20日發生了變化,原因是我荒唐可笑的被「轉化」了。記得那時有位我當時認為修的比我好的同修轉化了,他們找我交談時,我抱著聽聽是不是有他的道理,結果被他們迷惑,從而表示轉化,還誤以為是又前進了一大步,寫所謂「三書」,幫著做轉化洗腦,還自以為在做大好事呢。現在想來確實理智不清,而對大法的認識也非常膚淺和表面,所以才那麼容易被騙。被轉化後,協助邪惡轉化,還到德陽二重廠參加了所謂的「揭批會」,而這還被邪惡利用,當時的錄像在四川電視台播過,而且據說還送了中共邪黨中央電視台。所謂的轉化後,我的思想變得非常可怕,原來一直要求自己按「真善忍」的標準做個高尚的人,可轉化後卻覺的吃喝嫖賭都無所謂了,只是自己長期養成的道德習慣不允許自己實際這樣做;但我確也知道有個轉化後的原老闆同修後來是吃喝嫖賭樣樣都來了。可見轉化的本身就是精神層面的嚴重迫害,是讓人走向道德低下,走向壞人。

而且勞教所把轉化的人時常集中交流,又反覆促使轉化的那套邪理不斷強化,甚至於我回去後在一個多月內出現了貌似人格分裂的狀況:自己看書時腦袋裏總在按照邪悟歪理來解釋書中的內容,而自己又清楚自己只是看而並沒有在思考。而這次勞教迫害,另一個對我家庭的傷害在我回去時才知道,我永遠的失去了疼愛我的外公(家裏擔心我受不了而一直隱瞞著我),而時間恰好是我被轉化的當天,外公意外的被砸傷送到醫院救治時死亡。外公臨死都不知道他的外孫究竟在哪裏(家裏人只是告訴他出差了),而且他臨死都叫著我的小名,想見我一面。我卻連給他送葬的機會都沒有。

2000年9月中旬,我從勞教所出來了。由於我「轉化」了,東汽廠接收了我,安排我在原單位工作,簽了1年的試用合同,但是也告訴我我的前途算是就這樣了,因為在迫害之前有意向是要提拔我(這連我當時的女朋友母親通過其它渠道都知道了),同時又安排處領導和科室領導多「關心」我,工資也沒按正常標準給我。後來科室的領導自己都承認為了避免我再去參與做大法的事情,在我的工作上有意的加大了工作量。

三、第二次被勞教迫害

大約2001年初發生過廠保衛處刑警隊長黃某帶一大群人並手持攝像機來非法搜查我住的單身宿舍,搶走我的大法書籍並對我攝像。我向他們索要手續,他們沒有。

2001年6月4日,我正在辦公室上班,自稱是三分局(保衛處)的兩個警察強行將我綁架,而後抄了我的辦公室和單身宿舍。當時參與抄家的有三分局(保衛處)的國安科科長張學禮、綿竹市公安局國安科科長曾衛國、德陽市珠江路派出所所長等人。抄家完畢他們綁架我到三分局,在門口下車後,我轉身就跑想掙脫綁架。他們一大夥人在後面追。他們看追不上了就喊「抓小偷」,可見他們自己也知道他們所為見不得人,只能找個其它藉口。我一邊跑,一邊喊著「我是煉法輪功的,他們要迫害我」,後來我忽然腳發軟跑不動了就被他們抓住,並打了我。

被綁架到分局後,他們叫我跪下,我拒絕,他們又在我背後進行毆打。張學禮叫囂:「你今天跑掉了,我馬上在網上通緝你!」他們把我非法關押於綿竹市看守所。後來知道了他們綁架了我的原因:5-1假期,德陽二重廠宿舍區出現了大幅的大法真相標語,而我當時又恰好在那裏一個同修家呆了兩天,於是他們就懷疑是我和那名同修做的,而那名同修5月就被綁架了,他們24小時監聽了我的手機,由於我當天多打了幾個電話,他們以為有甚麼漏子可鑽,就設計了綁架行動。可是由於我對這件事根本就一無所知,更不要說參與了,而先前被綁架的同修沒提供一點他們所需要的東西,所以他們後來就軟硬兼施想叫我說出其他同修的情況。他們找來了德陽市公安局的副局長,兩個人一人唱紅臉一人唱白臉的演著戲。他們稱若我配合他們,除了德陽市市長不好找到看守所來,德陽市政法委書記都可以來陪我聊聊,而且配合後馬上對我無罪釋放。當然,我又怎麼會做出賣好人的猶大,所以,他們最後以一個莫須有的罪名「涉嫌參與德陽標語案件」對我強加了一個兩年的勞教。而且,張學禮為了增加我的所謂「罪證」,將我手抄經文的軟面抄和小冊子以其頁數來計算我有多少份法輪功資料。在看守所內又經歷被犯人羞辱毆打,並被強迫奴役勞動等。

2001年7月份我和另一同修被綁架到綿陽新華勞教所。而這次勞教所已經成立了專門的中隊(6-2、6-3)用以非法關押大法學員,從表面上已經和上次完全強力勞動不一樣了,主要是學習和訓練。所謂學習就是每天強迫聽、看誹謗大法的東西,以及所謂的所規隊紀。一般要求坐在小凳子上,「坐軍姿」,身體正直,不可移動,每天幾個小時。所以我們幾乎都生了坐瘡,而且瘡上生瘡,有時褲子和肉粘在一起,上廁所是非常痛苦的事。對於一些不配合他們要求的同修,他們更是要求以軍姿站立,從早到晚,天天如此,所以有的同修腿站得腫成了「大象腿」。至於說強迫聽、看誹謗大法的東西,更是一種精神折磨。

而所謂的訓練本來就強度由他們控制,他們可以讓大法學員在烈日下站幾個小時軍姿,或是跑幾個小時的操,或是幾個小時的正步訓練,或是很多個上下蹲,或是很多個俯臥撐等等。我親眼所見就有同修跑了很多圈跑不動了,又被警察指使那些勞教拖著跑。我自己也有過絕食期間被強迫由吸毒勞教拉著跑圈的經歷。其它的還看見、知道有不准睡覺或極少睡覺、灌煙、不准洗澡洗衣、不准上廁所、毆打、電警棍電(警察稱最高用的是32萬伏電警棍)、捆警繩、灌藥、強迫唱歌功邪黨歌曲等折磨方式,這些有警直接動手的,也有警察指使勞教班組長執行的。灌藥美其名曰為關心健康,實際是強迫未病之大法學員向其暴力屈服。

70歲左右老年同修就因為不服從而在強行灌藥中被撬掉了牙齒。大概由於上級的轉化指標要求,勞教所會隔一段時間進行一次強行轉化。而在勞教所實行強行轉化期間,對於未妥協的大法學員都是採用那種大量減少睡眠時間、極大的超負荷的訓練與強烈的精神折磨和壓力。有的同修還被送去強制重體力勞動和一些特殊的折磨,如明慧網上曾經登載的沈小都被火烤等;同時勞教所還用轉嫁矛盾的方式將參與「包夾」的勞教人員的獎懲與大法學員的轉化與否掛鉤,致使不少勞教人員為了減教和少受處罰、免於和未轉化學員一同受罪而充當惡毒打手,在警察的默許下對大法學員進行各種折磨。當時還有一個說法「不轉化就永遠關押於勞教所,永遠別想回去」。所以有部份同修受不了長期漫長無望身心痛苦的壓力而違心的妥協了。這期間還發生了一件被非法關押於6-3中隊的同修李欣澤(音)被迫害致死事件。可見其暴力的嚴酷。

由於我到勞教所就開始絕食,所以就一直被與其他同修隔離,一般是4人對我進行所謂「包夾」。我先後被非法關押於6-3中隊、5大隊、6-2中隊,由於沒有直接的呼口號等行為,所以基本上都是和大家一起受迫害,除開2003年在5大隊自己走出鐵門被拉回後絕食時,警察指使吸毒勞教用開口器、勺子、改刀撬口灌食。記得在距離離開勞教所不遠的時間,當時6-2中隊長鄧崗說「你這種人,這兩年居然沒有被捆警繩和電警棍電?」勞教所也曾找了不少已妥協的學員對我進行所謂轉化的精神迫害,由於有以前的經歷,所以就沒有被迷惑了。

由於沒有妥協,2003年6月被加期了10天左右,我被綿竹市公安局、德陽3分局警察和家人接回,其實最初綿竹市公安局、德陽3分局是準備將我送洗腦班繼續關押迫害的,由於父母的強烈反對,他們沒有達到目的。東汽廠拒絕給我恢復和安排工作,所以我不得不自己找工作。我找當地同修幫忙看能否介紹工作,他們又打電話給我父親警告說我又在四處活動。我打電話質問綿竹市公安局一科科長甄為國和德陽市公安局3分局一科科長張學禮,甄為國說我是他們實施法律的最大障礙。由於當地找不到合適工作,我只好前往成都打工。

四、被綁架到新津洗腦班

我在成都打工期間,廠610多次想知道我的工作單位、住地、電話等以便對我進行控制,他們都沒有如願。同時他們又由必須轉化才安排工作,到保證不違法就安排工作,再到直接回去就可安排工作,很明顯他們是想按邪惡的要求將我控制在他們的視線以內。由於他們本身的險惡用心以及與當時單位已簽了合同,我沒有配合他們。

2007年11月14日晚,我從工地回家正碰上20、30個人在綁架住在一起的兩個同修,剛跨進院中放下手中電瓶,一自稱為市公安局的人(後來知道是市國安局副局長)帶領幾個人將我扣留,搶走我背著的筆記本電腦和除衣褲外的所有物品。他們叫我到一個角落蹲下,我不從,就有兩個小伙子從背後將我打倒在地上,還有人想上前打我似乎被人勸住。過程中我看見兩個同修分別被一群人圍著坐在各自房間的床上。後來他們找來一個黑色的膠口袋套在我的頭上把我反銬著綁架到了國安在溫江的審訊基地(和溫江二看守所在一個院內)。

兩天兩夜多的時間裏,國安們(包括那個副局長、楊姓女處長、張科長等人,當然他們不說他們是甚麼單位的,這都是後來了解到的)分幾批輪番來審問我或找我談話,表現中有威嚇,有表現「關心」,有誘惑,有威脅等等。我告訴他們:為了不讓他們對大法犯罪,我不能告訴他們任何東西,哪怕我的真實姓名,他們可以去查,那是他們自己的事,但我不能給他們創造、提供讓他們害他們自己的條件和機會。而且他們要和我探討關於法輪功的情況,也不能直呼師父名諱。由於我不說自己的情況和他們想知道的東西,他們也就想各種辦法想把我的口撬開,但最終他們沒有如願,表現上他們也沒有對我進行刑訊逼供。我除了和他們講真相外其它的我一概不談。

在這感覺相對漫長兩天兩夜多的時間裏,我只是坐在椅子上睡了很少的覺(具體多長時間我不知道,估計有2個小時吧),但這也是我幾次要求後才得到的。在此期間,我一直絕食絕水抗議非法抓捕。

兩天後的下午(11月17日),我被送到了新津洗腦班(所謂的「成都法制教育中心」)。剛到時住在三樓的314房間,配了2個「陪教」(日常的監視和幫助邪惡隨時做轉化的)--劉長鳴和張朝彬,按它們的規定,除了上廁所和洗漱外是不能走出房間的。到了晚上,由於我還是不吃不喝,他們把我和陪教轉到了二樓的210房間,因為三樓還有其他法輪功學員被關在那裏,他們不願把對我所做的讓別人聽到,而且二樓有鐵門可以鎖上。到了晚上10:30左右,來了六七個兇神惡煞般的人(洗腦班保衛科、教導科等科室人員),他們問我還是不吃便將我拖拽到一張椅子上,七手八腳按住我用開口器等進行灌食,由於他們手上力氣比較大,我的鼻子被弄出血了,灌的蛋清水和口水鼻涕等混合物弄了我一身,弄髒了我僅有的衣服,當然人是感覺很痛苦的。當然由於嗆水,把他們身上也弄上一些污物。後來一女的(王秀芹)看弄的太兇了,由她來主要灌食。

幾天之內我都在絕食抗議非法關押,所以他們每天晚上都來灌我一次。到後來,我覺得也不是個辦法,所以就進食了。這期間國安局的楊處長和張科長來過,還給攝了像。又來過10多個便衣,沒有說是甚麼單位的(估計國安、公安都有,可能金牛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的和武侯區公安分局國保隊的都來了人)。他們明知我們修煉人不抽煙卻有人吸了煙向我噴吐煙霧,我告訴他不要這樣做,但他們卻威脅我說「還沒用其它手段收拾你呢!你不說,我們有的是辦法針對你!你知道蔣雲宏被我們打的甚麼樣?你知道鐘芳瓊…」而且他們一邊說,一邊做著準備動手的動作。我又開始絕食抗議迫害,洗腦班人員也對我進行了灌食。後來,又有一批警察(據說是金牛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的,沒有出示任何有效證件)來審訊我,六、七個人和我關在一間寢室裏在我面前指手畫腳,侮辱我人格等等。不過,看的出來,他們中又想動手打人的人在克制他的衝動。他們一方面引誘我吃飯,另一方面又企圖誘導我說些他們想要的東西。他們也未能如願。他們也一再威脅我:就是零口供也要判我的刑,還要給我弄成數罪併罰,至少10年以上。還說樂山有個同修零口供就被他們判了11年…本來他們買了些吃的東西準備要連續審問幾天幾夜的,而且他們中也有說打算把我提出去弄到他們的哪個地方好好收拾我,結果中午他們接到電話就離開了。後來聽說他們從那兩個同修口裏得到了一些他們想要的東西。在此之後,他們來的就不多了。只是來給我照相,我沒配合。

前前後後,新津洗腦班教導科的殷舜堯(科長)、包小牧(副科長)、王洪強、徐丹、黃中志、王秀芹等都分別找我談過話。新津洗腦班系統的對大法學員制定了轉化步驟,他們將其劃分了幾個階段:從要求不煉功和喊大法好的口號等;要求寫不煉功保證;要求自己否認事實,把大法的奇效歸為普通理療,同時庸俗化師父,去掉心裏對師父的尊敬;到要求罵師父、罵大法,並要求出賣同修。由此可見這是一個要有信仰者逐步放棄信仰,走向背叛,泯滅良知,拋棄靈魂,失去自我從而走向行屍走肉的易於操控的人肉機器的過程--也即是精神上毀滅的過程。為了達到這個目的,他們做了充份的安排。一般剛被綁架到洗腦班的法輪功學員,都正念較強,很多都會絕食。這期間,惡徒們基本上不做轉化,而是誘騙進食(並非如他們所說真心為了關心身體健康,目的是為維持和順利進入下一步迫害),或野蠻灌食迫害;首先製造一個消磨意志的環境,他們讓陪教把電視聲音開的很大,干擾靜心思考。每天除睡覺外,電視一直以大音量開著,強行灌輸虛假庸俗的黨文化內容。由於幾乎每天只能接觸2個陪教和偶爾來的洗腦人員,時間長了,慢慢的就被電視劇的情節和虛假的宣傳所迷惑,漸漸的忘記了這是迫害,失去了心志,放鬆了警惕,從而使邪惡在灌輸歪理中有機可乘。偽善假意的關心, 營造唯有妥協才有出路的氛圍。

由於明慧網上對新津洗腦班的一些惡性事件、行為的揭露,海內外不斷的打電話、寄信等方式的勸善和制止行惡。目前新津洗腦班我沒有經歷被暴力毆打,這本來應該是他們向人性良知方向走的一個表現,但是洗腦班的邪惡性質決定了即使好事也會被他們用來幹壞事。他們就說:你看你們明慧網上對我們是虛假宣傳,我們沒有的事也被你們栽贓上,是你們明慧網在說謊。從而動搖大法學員對明慧網的信心,打擊正信,為其灌輸導向邪惡做準備。這樣看來,即便是他們表現的不是非常邪惡,其實也是懷著邪惡目的的。

我在洗腦班期間經歷了一個階段,就是莫名其妙的思想混亂,自己都覺得精神有問題一樣。有同修分析可能有藥物迫害,但這一點我不敢肯定。第一次絕食的時候,殷舜堯來找我談話(他沒有說自己是誰,是陪教後來告訴我的),他說我不是來勸你的,你不吃有人來灌你。只是你不吃,你想回憶經文都回憶不起來,你怎麼修?他自稱他自己在海南讀大學時曾經學過大法。絕食幾天的確發覺思維集中比較難,這也是吃飯的一個原因。陪教也一直在講,以前誰誰誰絕食都沒有用的,他們一直反覆強調從來沒有人從新津洗腦班絕食出去的,我也不可能。國安局科長張X也在說:前幾年可能有絕食出去的,那是沒有經驗;現在,根本不可能。國安中的另一人也說:不可能放你出去,除非你把你知道的都說出來,我們也不會讓你有機會還在成都呆下去。

第二次絕食,包小牧和王洪強來的次數比較多。包小牧還假意買些餅乾之類的給我,要我給她個面子把東西吃了,她負責(迫害)三樓的法輪功學員,這樣她不好辦。王洪強從陪教那裏了解到我認識在這裏關押過的一名同修,恰好同修的妻子正在這裏受迫害,而且在高壓下被迫妥協了,他就找那位同修的妻子來勸我吃飯。

快到2007年底,洗腦班的人幾乎每天來催促我寫保證書。特別是包小牧,說我的事情是如何如何的嚴重,現在又是嚴打階段,我不寫就屬於政治型的,是嚴打對像,如果寫了保證書,他們可以幫助我擺平等等。甚至,後來,包小牧說保證書可以不寫不修煉法輪功,只寫遵守國家法律和不參與法輪功活動都可以,又說寫個假的,他們又管不了我心裏想的甚麼等等。我都拒絕了。王洪強為了轉化我,每天都來找我談話,甚至一天三次,我還是不妥協。

後來,父母到處找我,最終通過金牛公安分局聯繫到了新津洗腦班,在得知我的父母不修煉大法後,殷舜堯就讓我父母來到了新津洗腦班勸我妥協。對其他的法輪功學員,家屬要見他們都很困難,而對我父母卻是吃住免費。究其原因,一個是父母拿了我的各種獎狀四處喊冤,有些影響,另一方面,父母屬於僑屬台屬,他們想在表面不能搞得影響太壞。

2008年1月14日是我農曆的生日,父母到了,洗腦班人員向二老介紹我的情況,說的問題很嚴重案子很大,說我可能要被判多少年,甚至直接隔離,永世再無機會相見等等。在父母的要求下殷舜堯安排人給我理了髮,也同意父母要求的請陪教去幫我買生日蛋糕。1月15日,父母離開新津洗腦班。早上陪教劉長鳴告訴我父母:殷科長(舜堯)說了,你兒子只要寫了保證書就可以讓他在過年前回家。父母打飯回來比較激動,就一個勁的勸我妥協,甚至說要給我下跪。洗腦班人員也叫陪教都離開專門留出時間和空間叫我父母與我交流。他們走後,父母給我跪下,在巨大的壓力下,我有害怕被邪惡折磨的心,沒有阻止父母寫不好的東西。最後父親無奈寫了一個保證叫我簽字,我說「要簽你簽,我不簽」,父親簽上了我的名字。包小牧來了,看到了桌上的文章,很高興,以為是我寫的,收了起來,我也沒有表示反對。當天,父母走了之後,包小牧還炒了個肉請我和陪教吃。而且對我的「管理」放寬了些,可以偶爾由陪教陪同到樓下走動,而沒有轉化的學員是連非法拘禁所在的房間門都不能出的。至於說過年能夠出去的說法,當父母再問他們時,他們卻說你們可能聽錯了或是陪教帶話帶錯了。

過了年,大約是2008年2月12日左右,在殷舜堯、包小牧等直接或間接(通過陪教)多次要求我寫「認識」未果之後,他們安排了兩個女陪教:大楊和小祁到非法拘禁我的房間來要求我寫,我不寫,她們兩人就拽著筆握住我的手寫了一篇所謂「認識」交給了洗腦班人員(當時的心理是反正不是我要寫的,所以沒有強烈的抵制)。王洪強知道那不是我自己寫的,他就反覆的找我談話(據說王洪強在他們會議上打了包票,說一定能轉化我)。由於我不寫,3月份王洪強打電話將我的父母又請到了新津洗腦班,安排他們免費吃住,叫他們來一起配合轉化我。特別是有一天晚上,王洪強讓我父母一起熬到晚上1點過才離開去休息,而他則和我耗到3點過才讓我去睡覺。父母本來身體不好,所以母親當時很激動,對我說是不是要我跳樓你才寫!乾脆我和你一起到樓上跳下去算了!在接下來的幾天時間裏,父母和王洪強給我造成很大的壓力,出於不願再受這種精神上的煎熬,以及看到有法輪功學員寫了沒幾天就回家了,以及不願承受似乎我不妥協將會被迫害致死的結果,思想中出現了:我走不過去了,乾脆隨便寫一個,解決這眼前的麻煩,回去之後再說。在這種思想的帶動下違心的寫了「保證書」「認識」「經過」。母親把其交給了王洪強。

為了進一步的毀掉我,邪惡安排了國安局的楊處長和張科長來與我見面。見面時我違心地站在「轉化」的角度談了自己的認識,當邪惡問到我某某是怎麼回事?由於在這之前,洗腦班人員真真假假的透露了一些消息給我,由於其中有些是真實的,使我相信了他們似乎已經知道真實情況,為了表示我已經「轉化」,我想既然它們已經知道了,告訴他們也無所謂。於是我告訴他們某某是誰。看到他們的表現,我才知道自己上當了,出賣了同修!後來聽說了他們去找了這個同修的麻煩,迫使同修沒法在原來學校學習了。邪惡還問到我過去的化名是怎麼回事?我說是某同修給我取的,從而增加了某同修的魔難。

此後聽說了,被我說出姓名的同修被邪惡非法抓捕(實際不是這樣,邪惡內部的謬傳),我的心中非常的難過:以前為了不出賣同修我去坐了2年的牢,現在卻由我去害了同修被邪惡抓捕!而且邪惡還想讓我說出更多的同修,以換取我自己的自由,這太不好了,我不能再這樣走下去!國安和包小牧等一再強調,我要想出去,必須徹底轉化,也就是出賣認識的同修。國安局的楊處長和張科長來做筆錄,有意識的誘導我把另外一個同修牽扯進來,當然我不能這麼做。我意識到邪惡的根本目的就是想徹底毀掉我,讓我徹底背叛大法從而毀滅我和眾生,我必須改變這一切,抵制邪惡的轉化。

我向王洪強索要我違心寫的東西,王洪強不給。於是3月底,我開始絕食要求退還我在高壓下違心寫的東西,並無條件放我回家。這次絕食洗腦班人員基本沒有親自參與灌食,由他們安排的陪教動手(大楊、小祁、鐘××母女、劉長鳴、張朝彬等人)。他們幾個人七手八腳的把我按在凳子上,大楊和小祁用鋼勺、鐵尖外露的開口器撬我的嘴,由於它們灌食不成功,新津洗腦班臨時工王秀芹也來參與了,致使我口腔多處被挫爛,流了不少血。鮮血混合著灌食的東西,地上、衣服上等到處都是。有的參與灌食的陪教看著都哭了。我告訴他們這樣做助紂為虐是要遭報的。大楊當即就給了我兩耳光。

這次絕食持續時間較長,洗腦班人員在沒有經我同意的情況下,用我的錢買了奶粉等。絕食了大約1個多月,洗腦班又把我的父母請去了,要我父母勸我配合吃飯。洗腦班撤去給我灌食的陪教,叫我父母灌我。我吃了父母帶來的東西,但是洗腦班的東西我不吃,父母呆了幾天要回家去。包小牧、徐丹把我父母和我叫到了4樓上的會議室,包小牧說她代表洗腦班宣布:如果我不吃洗腦班的東西,我的父母不能離開,但是從此也不允許和我相見,我哪天吃了,父母哪天才能離開。我表示抗議,說與父母無幹,他們非法扣留。他們說是洗腦班的決定。由於父親的藥吃完了,母親很著急,以至於被逼給我跪下要我吃東西。我拉起了母親,要求放我父母離開。他們就把我帶回了非法拘禁我的房間。從此我就再也沒有見過父母的面,父母到底是何時離開洗腦班的我就不知道了。

在此之後,劉長鳴又在洗腦班人員的授意下用我的錢,買了些食物,欺騙我說是父母留在包小牧處的錢,我父母授意用的。再後來我吃了洗腦班的東西。不久就發生了5.12大地震,洗腦班的房子震裂了。5月中旬國安局的張科長(處長)來找我最一次談話,說我如果還堅持要修煉而且不出賣同修的話就等著有關方面的處理了,我拒絕了他要我背叛的要求。

後來還聽說,父母由於受新津洗腦班的恐嚇,以為要對我判重刑送隔離區永不再見,也有可能會摘器官等(洗腦班人員殷舜堯等曾這樣威脅過我),父母沒有其它能力可以幫助我,母親甚至給殷舜堯等下跪。

由於地震造成新津洗腦班房屋損壞需要維修,為了防止我們因此而逃離洗腦班,5月31日我和一些同修被轉到了金牛洗腦班繼續受迫害。在此期間殷舜堯又幾次來要求我配合他們出賣同修,並告訴我若我不按他們說的做,很快就要對我進行處罰了。

6月30日,在師父的呵護下我從洗腦班走脫。此後聽說成都市國安局還派一批人到老家父母處和北京妹妹處去找過我,而且在我過去合作項目公司處和女朋友住家處監視了至少好幾個月時間。

2008年10月下旬,在一次參與外出張貼不乾膠營救同修的活動中,被趕來的酒氣熏人的巡邏人員綁架。因為拒絕透露任何個人信息,派出所警察對我拳打腳踢。他們給我戴上了手銬和腳鐐。我一直堅持絕食絕水、穿囚服、不配合他們的命令和指使,並堅持自己的信仰,有警察還為此打過我的耳光,還有拳打腳踢的,也指使犯人要對我動手,由於自己放下了生死且同時給犯人講清了利害關係(而且以前那裏也關過其他同修,加上我們都在講真相,犯人也有所了解),犯人理智的迴避了對大法徒犯罪。總計絕食5、6天後,看守所在預謀灌食不成功的情況,找了幾個犯人和警察將我用鐵鏈捆在死刑床上輸液。11月天氣已經開始轉冷,由於未進食和輸液,加上由於不透露姓名看守所不接受任何人給我送的東西,在看守所期間一直享受「冷凍」待遇。610的人員對我或是威逼或是利誘終未能得到除大法真相之外的一點東西,在我絕食絕水21天後他們不得不將我放出。11月14日我拒絕了警察開車相送,穿著犯人給的破外套,向一個商店老闆要了兩個小麵包,在寒風中去找借宿處。

當日前一篇文章: 重慶潼南縣多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圖)
當日後一篇文章: 河北廊坊市郭玉華被劫持到洗腦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