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零年七月二十七日】(明慧通訊員湖南報導)法輪功學員唐玉華,原是湖南省辰溪縣水泥廠職工,九六年修煉法輪功後,按法輪功要求的真、善、忍做一個好人。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法輪功遭到了中共和江氏集團的殘酷迫害後,唐玉華僅為堅持自己的信仰,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就先後遭到了當地國安、「六一零」(迫害法輪功的專門機構,凌駕於公檢法之上)人員的殘酷迫害,遭非法抄家、綁架不下七次,其中被非法判刑坐牢三年,非法勞教一年半。自二零零三年以來被扣發養老金至今。 下面是她講述自身被迫害的經歷。 我叫唐玉華,已年過六十,孩子都已成人,修煉法輪大法後,我覺得法輪大法講出了做人的真諦,知道了如何做一個好人及做人的真正目的,我認為法輪大法是不可多得的高德大法,自身也在修大法中得到了身體的健康與家庭的和睦。 九九年「七﹒二零」大法被迫害後,當年的十二月份,我依法進京上訪,想向政府講清法輪功真相。結果被北京警察劫持到辰溪駐北京辦事處,後被轉至本縣拘留所非法關押了一個多月。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二日,在法輪功被迫害一週年的時候,我到北京天安門與同修打橫幅,證實大法,被當地警察綁架至朝陽收容所,我絕食兩天後才出來。 從此以後,本地國安、「六一零」等人員視我為一個重點,多次到我家無理抄家,抄走與法輪大法有關的物品,並多次綁架我。這裏僅舉兩例: 二零零一年秋的一個夜晚,縣政保股股長劉勇、成員謝開基、肖民福等到我家抄家,並綁架我到了縣公安局。晚上他們開始對我進行刑訊逼供。由於我不配合他們,他們就將我的一隻手用手銬吊銬在門上的窗欄上,整整吊了一夜,後將我關進拘留所。 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日,在中共開十七大前,由縣「六一零」主任翟曉明帶領一夥人,其中有「六一零」成員、本地派出所警察,還有國安等直奔我家,將我劫持到懷化市所謂的「法制教育基地」,也就是強迫給法輪功學員洗腦的地方。 以下是我這幾年主要所遭受的迫害: 一、被非法判刑: 二零零二年五月的一天晚上,我在縣城一個學法點參加集體學法時,被本地國安將我在內的二十多名法輪功學員綁架,並劫持到拘留所,後又轉至看守所。後來我和兩名同修被關在一個號子內。為了抗議對我們的非法關押,我們三人集體絕食,看守所警察為阻止我們絕食,他們叫來餘刑犯(即在看守所服刑期的犯人,都是男的),幾個人按住一名法輪功學員的手和腳,然後用塑料管插進食道進行野蠻灌食,這一次我絕食了六天。 我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了十個月。期間我被多次非法提審,每次提審我都不配合他們。他們從我這裏得不到任何所謂的口供。為此一個警察有一次踢了我一腳,結果他自己的腳卻痛了。儘管如此,本地法院對我仍非法判刑三年。我拒絕在所謂的判決書上簽字,他們就幾個人按住我的手,強行按了半個手印。 二零零三年三月我和同一號子的煉功人鄧月娥一同被送至長沙女子監獄迫害。一進長沙女子監獄,獄警就強迫我們看誹謗大法的錄像,看完後還要寫甚麼「體會」,後來獄警要我們做雙手捧頭,蹲在牆角(意在承認自己是罪犯)污辱人格的動作,遭到了法輪功學員的正義抵制。為此獄警對這部份(有十八人)法輪功學員進行「嚴管」迫害。 所謂嚴管就是用對嚴管隊的方式針對我們。從早上六點鐘起床後,就逼我們做操,做完操要跑步,還要我們做各種有難度的動作,如「牛吃水」(雙腳摞在桌子上,雙手抻地),還有「鶴腿閃跳」,「金雞獨立」等,除了吃飯外不讓人有片刻休息,這樣一直要到晚上十點,第二天又是這樣,這次我們被嚴管迫害了半個月。像我們年紀已近六十的老人也不例外。 長沙女子監獄對法輪功學員另一個長期迫害就是強迫學員做奴工生產。主要有剝蠶豆、刺繡等。剝蠶豆一天要剝四、五十斤。手指剝腫,出血是常事。我的雙手拇指甲都剝脫了,一隻拇指甲後來變成了灰指甲。 這裏還要指出一個問題,在中國大陸的勞教所,監獄等監管場所,由於被監管人幾乎被剝奪了正常的生存權,如購物權(購物要得到許可),還有學習、閱讀權、娛樂權、甚至人與人之間的交流權(法輪功學員被每日二十四小時監控,不讓他們之間說話)、隱私權等,這樣就使被監管人的生活變得壓抑與枯燥乏味,因此,一些被監管人產生了做一點事時間容易過點的想法,而勞教所、監獄也正是利用了這一點來榨取被監管人的血汗。 這裏有不少法輪功學員被迫害嚴重,如長沙的嚴虹,三、四十歲,被關押在嚴管隊迫害四十多天,剝蠶豆至少要完成五十斤,她還被多次關禁閉。每次關禁閉都是將她的手、腳銬住的,獄警的藉口是她要寫大法標語。 二、再陷囹圄 三年冤獄滿後我才回家,已是二零零五年了,本以為以後可以過上平靜的日子,哪知樹欲靜而風不止,二零零六年六月份一天半夜時分,本地不法人員叫開我家的門,說近期在人大居民樓發現一些揭露他們迫害法輪功的真相材料。懷疑這事與我有關,他們進門之後就翻箱倒櫃,到處亂翻。翻到一些真相資料就要把我帶走。我不從,他們就四個人強行將我帶至新城派出所,後又轉到縣公安局,然後又將我關押在看守所。 一進看守所我就絕食反迫害,我絕食九天,又遭到看守所的野蠻灌食,由於我沒犯任何罪,是被惡人綁架進來的,這不是好人應該呆的地方,所以在看守所清點人數時,我自然就不報到。一次所長劉啟良巡房,點人時叫到我,我不答應,他就惱羞成怒,叫人把我的雙手用手銬銬在鐵門上,雙腳離地,不一會兒手銬處就鑽心地痛。為了緩解疼痛,我的雙腳就蹬在鐵門的橫筋上。被劉啟良看見,他就用皮鞋猛踢我的雙腳。要知道我的年紀都可以做他的母親了,卻對我這樣的老人下如此狠手,我真為這些人感到悲哀。我一直被吊了三小時才放下來。我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了半年後才被放回來,據說家人為此花了一大筆錢。 三、被非法勞教 二零零八年七月六日,我與兩名法輪功學員張姣玉、黃愛玉,在街上邊走邊講真相時,被惡人誣告,遭110巡警車綁架,帶頭的是劉某,是原看守所副所長。隨後我們被帶至拘留所。在拘留所被非法關押十五天後,就非法定我一年半勞教。我與黃愛玉被直接送至株洲白馬攏勞教所。黃愛玉在體檢時查出有心臟病,被勞教所拒收。但她在回家的途中,被本地「六一零」惡人攔截綁架,劫持到實為洗腦班的市「法制教育基地」迫害。 我在勞教所被迫害一年零四個月後,在體檢時查出有高血壓,心臟也有問題等病,才被放回。 四、被無理扣發養老金 在二零零三年,單位為職工在社保局統一辦了退休手續,領取養老金,然而我的退休金在領了幾個月後,社保局就停發了,家人前去質問,社保局開始說:「‘六一零’有指示,不寫認識不讓發」,後來變成「上面有指示,不讓發」。我的養老金至今也沒發給我。 在此,我再次奉勸「六一零」人員以及那些警察、國安,迫害法輪功這群善良的民眾是傷天害理的,天理難容,必將受到法律的制裁。只有選擇正義良知才是做人的本份,多看看真相,退出中共惡黨,遠離假,惡,暴,認同真、善、忍。為自己的未來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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