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零年七月二十一日】(明慧通訊員四川報導)成都市青羊區法院預謀於七月二十日上午九點半左右在法院刑庭對去年十月在家被綁架的成都市金牛區國稅局職工張華昀女士及其母親非法開庭。 張華昀,成都市金牛區國稅局職工,從小品學兼優,曾以優異成績被保送到著名中學──成都石室中學。後來考入成都市金牛區國稅局。但其父親的生病離世等事情,使其在生活上經歷了很多坎坷和磨難。修煉法輪功後,張華昀身心受益,性格和脾氣都有了很大的變化,更加堅強、平和、開朗、慈善的對待所遇到的種種挫折,對他人也更加無私。她把自己的房子讓給弟弟、弟妹,自己與母親住在一起,而且一個人支撐其全家的經濟。 二零零九年九月二日,張華昀的母親鐘述芳在君平街菜市買菜後路過人民公園時,給兩女孩講法輪功真相,被旁邊的一小個子男人劫持至汪家拐派出所。在對鐘述芳老人非法搜身後,通過其身上隨時攜帶的老年證,警察找到其和女兒張華昀的居所,搶去老人的鑰匙強行入室搜家。當時,張華昀下班後在家睡覺,被強迫從床上下來。在警察搜走大法書和電腦等大量私人物品後,母女二人被非法劫持到汪家拐派出所。 在派出所,母女二人被銬在椅子上折磨了一個通宵,次日,又被用黑色頭套套住頭部,將她們綁架至青羊區公安分局分別非法審訊。 為獲得迫害張華昀母女所需的所謂「證據」,所謂「辦案人員」對她們進行了酷刑逼供。對鐘述芳這位年過六旬、且原本身體就不好的老人,警察們輪番上陣,連續六天不讓其睡覺,並用各種方式對其折磨,如,用一隻數百瓦功率很刺眼的強光燈照其眼睛,一直給其戴著手銬,連上衛生間都銬著手銬。在殘酷的折磨下,五天後鐘述芳老人腳腫得很厲害,流了一灘血。九月六日晚九時許,警察把母女二人送到郫縣拘留所,被嚴重的酷刑迫害得身體已十分虛弱的鐘述芳老人被看守所拒收,才被警察以「監視居住」的方式送回家中。 回到家後,鐘述芳依然受到非法的監視、跟蹤等各種迫害。而且目前,青羊區邪黨法院還妄圖對已遭受嚴重迫害折磨的母女二人非法庭審。 為了為女兒討回公道,鐘述芳老人寫了呼籲信,向各級人員陳情、呼籲求救。 根據《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條等條款,參與對張華昀母女所謂「審訊」的警察已至少涉嫌刑訊逼供罪。但他們不僅沒受到任何刑事追究,無辜被抓、被迫害的張華昀母女卻面臨非法開庭構陷。 而構陷母女二人的所謂「罪名」──《刑法》第300條,其本身的違憲,其用於法輪功學員的極度荒唐,經眾多律師和法律工作者做了非常詳盡的論述。也就是說,稍懂法律的人都知道,用《刑法》300條對法輪功學員的「抓捕」或「判刑」都是絕對錯誤的,是最大的冤案。法輪功學員的所為都是合法的。 目前,越來越多的正義律師站出來為法輪功學員抗辯,正義之聲正源源不斷的響起。七月二十日對張華昀母女二人的非法庭審,將有正義律師聯合為她們做無罪辯護。 希望成都市青羊區中院法庭能秉持法律的公正,真正維護起社會的正義,依法無罪釋放張華昀母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