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零年六月九日】(明慧通訊員湖南報導)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八日,湖南省郴州市嘉禾縣三十歲的法輪功學員雷井雄(又名雷嵐)遭中共國保警察綁架,二零一零年他的家人收到貴州省都勻監獄的所謂「通知」,說雷井雄被判刑八年,於二零一零年一月十四日投入貴州省都勻監獄。 雷井雄的父親雷沅俊,一位五十七歲的農民,從嘉禾政府人員口中得知,貴州習水中共人員竟以「盜竊罪」,對誠實、善良的兒子雷井雄判刑八年,他呼籲還兒子清白。 他說,「我雖然未修煉法輪功,在中共迫害法輪功初,還阻止兒子煉法輪功。我當時罵兒子,打兒子,搶兒子的書。都無法阻止兒子修煉,這樣我才看了《轉法輪》,我認同真善忍,做好人。」 雷父表示,兒子從小就是一個善良、誠實的孩子。在他讀小學的時候,村中有一口水井,兒子每個月都義務清洗水井。這種事情一般都是村裏出錢請人做的,而一個小孩可以長期義務做好事,那種善良的本性,真的是與生俱來的。 二零零零年,嘉禾高考舞弊案震驚全國,但有一個人堂堂正正應試。這個學生就是修煉法輪功已三年的雷井雄。雷井雄在長沙湖南師範大學讀了半學期後,又以優異的成績被學校推薦到了北京中央美術學院就讀。就是這樣一個品學兼優的好學生,僅僅因為修煉法輪功就被中共推出了校門,如今又被莫須有地誣判八年冤獄,悲憤的雷父不禁質問當局,這樣的好兒子如何會犯「盜竊罪」? 更讓雷父不解的是,兒子是在前往親屬介紹的工作途中,在廣州白雲機場被國保警察綁架的。之後定罪,沒有看見「起訴書」,公訴人是誰,也不知甚麼時間、甚麼地方開的庭,更不知道有無通知雷井雄請律師等等。所說「盜竊」更是離譜,雷井雄在哪裏「偷盜」了,「偷盜」了甚麼東西,偷了哪家的,甚麼時間,地點?「偷盜」的東西價值與金額是多少?人證,物證,一切都是空白。雷父說,本來就善良的兒子修煉法輪功後,更是與一切惡習不沾邊,真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二零零四年八月十八日,雷井雄還被湖南長沙天心公安分局酷刑至昏死,被送往火葬場,差一點遭活體火化,幸好一良心尚存的女警發現他還活著,阻止火化才免遭一死。然而,雷井雄原本英俊的臉被嚴重毀容,左眼睛突出,像腫的一樣,下巴與臉型向一邊傾斜。他還無數次地被各地公安綁架、關押、酷刑、罰款、搶劫、騷擾,家人也跟著遭了無數的罪。雷父質問當局,「這一切犯罪行為,公檢法的執法者們難道不知是在犯罪嗎?」 雷父致信中央各部門、貴州、湖南政府、人大、政法委、公檢法司、貴州省習水縣政府各部門和都勻監獄,呼籲無條件釋放兒子雷井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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