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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參與營救同修的過程中修自己
文/大陸大法弟子
【明慧網二零一零年六月三十日】我是大陸北方城市的一名法輪功弟子。幾個月前我們學法小組的一名老年同修和她的女兒(以下簡稱L同修)因講真相和製作真相資料,於同日相繼被本地國保警察綁架。老年同修憑著信師信法的正念及平時實修的心性基礎很快便闖了出來,而L同修被警察以製作法輪功宣傳品為由關押在本地看守所繼續迫害。

以下是這兩位同修被綁架後我們學法小組是如何做的及我和同修們對這件事的粗淺體悟:

1、得知消息後我馬上在第一時間上網曝光邪惡的罪行,同時我和同修們在法上進行了交流,邪惡對L同修的迫害就是對我們學法小組這個整體的迫害,我們要想辦法幫助L同修、營救L同修,直至解體邪惡對L同修的迫害。這是法輪功弟子應該做的,是大法弟子的責任。

學法小組中的D同修提議配合老年同修為L同修請律師做無罪辯護,D同修說:信仰自由、言論自由是受憲法保護的,我們講真相、發傳單救度世人的行為在現今中國社會中也是合法的,請律師辯護也是公民的權利。

同時我們還悟到,我們要充份的利用請律師做無罪辯護這種形式向世人講清真相,而且在請律師的諮詢過程中可以向律師所在的司法界講真相,我們的基點要擺正,我們不是要依靠律師來救我們,而是我們要向他們講真相盡力的救度他們,他們一旦明白了真相從心底返出了人類應有的良知正義就會敢於理直氣壯的為L同修依法做無罪辯護,這樣他也為自己的未來做了一個最好的選擇。

實際上老年同修把這件事做的很好,在很短的時間裏將本地區的大部份律師事務所都走到了,使一些律師事務所的工作人員對法輪功弟子被迫害的真相有了不同成度的了解。有的律師是明白一些真相的,只是迫於中共邪黨的壓力不敢接案子,說司法局不讓管法輪功的案子。有的律師則表示出無奈與同情。

同修們還認識到,請律師辯護的過程也是大家整體配合進一步清除本地邪惡更好的修煉自身的大好時機。同修們隨著律師在業務上操作的日程,有針對性的向本地的「國保」、檢察院、法院等參與迫害的部門近距離發正念清除邪惡、郵寄真相信件向本地「國保」、檢察院、法院的各部門、及責任人講真相,對清除操控惡警、惡人的爛鬼邪靈起到一定的積極作用。

同時根據律師對案子的操作日程及時上明慧網曝光邪惡的迫害罪行,D同修還整理了多種揭露本地警察迫害L同修的真相資料,通過這些資料在明慧發表與本地同修的發放,有力的震懾了邪惡。老年同修再找到本地國保警察要人時,參與迫害L同修的警察頭目不是躲避不見、就是推諉搪塞,一改之前開口閉口就要抓人的蠻橫態度。

2、另一方面,通過L同修被迫害一事,大家都認為這說明我們學法小組整體上有了漏洞,才被邪惡鑽了空子。大家都在向內找自己的不足,就我個人來講在心性上就存在著很多(有的甚至是很嚴重的)問題。這裏僅舉一例,如:以前L同修曾多次指出我有看不起別人的心,說我有時表現的像高人一等似的,我當時心裏並不承認,總覺得這是L同修對我抱有偏見。(因為我在教L同修一些技術時因缺乏耐心,在L同修對技術掌握慢一點時表現的不耐煩,曾引起L同修的反感甚至是語言上的過激表現,從而產生了矛盾。)現在認真向內找了找,發現我真的是有看不起人家的心。認為她不注意儀表、做事不利索,邋邋遢遢的,教她技術時她也不認真聽,你這邊正教著哪,那邊她去和另一同修聊上天了,心裏想一個女人整天迷迷糊糊、邋邋遢遢的又不尊重別人的付出真叫人受不了,總之是不符合自己的觀念啦。

就這樣我和L同修間就形成了間隔了,所以平時需要配合接觸時看到她心裏就感覺堵的慌,自然在配合上就能不自覺的表露出來,對方就會感覺到從而也對我產生了看法,在加上L同修在去利益心過關當中,我給她指出時用的是常人的指責方式而不是修煉人的善念,致使L同修不能接受。這樣下來矛盾越積越深、間隔越來越大,雖然我儘量在表面上表現著平靜,但心裏確是波濤湧動,一直在心裏對L同修較著勁。其實已經上了舊勢力的當,被舊勢力間隔了還不自覺。時間長了我不但看不起別人這顆執著自我的自大心沒去掉,反而又生出了怨恨心和爭鬥心。總是覺的L同修做的不對自己對,甚至得知L同修被迫害後心裏還曾隱約的閃過一念:「平時好心提醒你注意安全,你卻不耐煩的指責我有怕心,這回你看麼樣……。」在同修遭受迫害之際內心中還在證實著自己的對,這種常人都不如的心態是多麼可恥與自私呀。

我現在悟到L同修指出的我這種看不起別人的心,常人講的自視清高,其實是執著於自我、證實自我的心,它的根源是舊宇宙的根本──私,表現就是總在用自己的觀念看待其它的生命、是其它的生命把自己看的像朵花兒似的。為了保護自我不惜一切,甚至是不惜毀掉宇宙中的無可計量的眾生。沒有完全無私無我的那種洪大的寬容──新宇宙生命的特點,修煉人要修不掉這個私就無法在大法中修圓滿。師尊在《曼哈頓講法》中教導我們說:「你們從現在開始也是這樣,不管你對和不對,這個問題對一個修煉人來講根本就不重要。不要爭來爭去的,不要強調誰對誰錯的。有的人總是強調自己對,你對了、你沒錯,又怎麼樣呢?是在法上提高了嗎?用人心強調對錯,這本身就是錯的,因為你是用常人的那個理在衡量你自己,你用常人的那個理在要求別人。」

用師尊講的法來對照自己的言行,真的是感覺萬分慚愧。在大法中修煉十多年了還沒有自覺的做到向內找,證實自己的心還這樣大,其它的執著心也是時強時弱並沒有從根本上去除,而師尊留給我們修好自己救度世人的時間又是有限的。我想我現在唯有抓緊這正法的最後時機,努力做好三件事,才能不辜負眾生對我們的期盼,才能不愧為一名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

修煉中的一點體會,不當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

當日前一篇文章: 幫助同修,自己也在提高
當日後一篇文章: 幫助曾被非法判刑勞教的同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