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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訴江案再受各界關注(圖)
【明慧網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九日】(明慧記者華清悉尼報導)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八日,澳洲法輪功學員章翠英女士以酷刑罪起訴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專門機構「六一零辦公室」及羅幹一案在紐省高等法院開庭,由多人組成的原告律師團在國際法原則上就為甚麼不能給予迫害元凶江澤民「外交豁免權」的問題進行了大約四小時的關鍵性庭辯。由於需要進一步例證,法官在結束聆訊之前,請原告律師在一星期時間提交書面補充材料,並給與對方政府律師七天的時間做出書面答覆;由當天出庭的三位大法官最後共同做出最終的裁決。

原告:迫害元凶必將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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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江案原告章翠英

原告章翠英表示:「很高興看到法庭很重視訴江案。今天有三位大法官出庭審理這個案子。我們的律師在不能給江澤民豁免權的問題上所作的陳述非常有力,這個案子今天的開庭也得到全世界法輪功學員的支持,江澤民一定要受到全球正義力量的審判,所有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元凶都將受到法律的制裁。之所以要把江澤民控上法庭,這件事本身也是尋求道義上的公正,善惡有報是天理,這個案子也越來越受到全球正義力量的支持,所以我相信這個案子必勝。法輪功必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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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法輪大法學會代表之一肖中華

澳洲法輪大法學會代表之一肖中華也表示,法官趨向於了解更多不應該頒發外交豁免權的理由,這是令人鼓舞的。我們還是會繼續努力,不應該給予這種實施酷刑罪的獨裁者任何豁免權。

迫害見證人聲援訴江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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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外聲援訴江案的法輪功學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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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外聲援訴江案的法輪功學員

當天,在法庭內外都有很多從墨爾本和布里斯本趕來悉尼支持訴江案的法輪功學員,包括剛從中國大陸來的法輪功學員。

從國內剛來悉尼幾個月的三位法輪功學員親身經歷這場史無前例的邪惡迫害。吳女士對記者說:「我剛從中國大連來到澳洲。我曾經被內蒙古圖牧吉勞教所勞教兩年,曾經受到過酷刑折磨,最典型的是我曾被手腳相連的鏈子銬了三十天,曾經被綁在死人床上十五個晝夜。在大連不僅法輪功學員受到殘酷的迫害,就連幫助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的律師也受到殘酷迫害。中共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已經不是一般的犯罪,是反人類罪、是群體滅絕罪,是人類的共同罪犯,怎麼能讓江澤民逍遙法外呢?」

陳女士說:「我們的被迫害只是中國法輪功學員受迫害的冰山一角,中國的法輪功學員被迫害得太厲害了。我就曾被勞動教養,還被強行灌食,分別被關在大連和馬三家教養院。今天我站在法庭前,想到還有這麼多的法輪功學員被關押和受酷刑,其中有四個就是我所認識的親人和同事。江澤民的人權罪惡行徑真是罄竹難書,我希望澳洲政府不要讓殺人元凶逃脫,應將其繩之以法。

張女士也感慨地說:「如果澳洲政府為中共迫害法輪功的罪魁禍首江澤民提供豁免權,提供逃脫法律制裁的便利,就等於鼓勵別國的獨裁者迫害信仰和侵犯言論自由,等於是協助中共進一步迫害在中國的法輪功學員,那將是澳洲政府永遠的恥辱。在這裏我們呼籲澳洲各界關注這個案子,澳洲的律政部重新審視訴江案,不再出面為人類共同的罪犯江澤民做豁免權辯護,站到正義和良知的一邊。」

訴江案背景回顧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原中共黨魁江澤民違背國家憲法和法律,盜用政府名義,迫害法輪功,並動用一切國家機器作為喉舌,捏造事實,顛倒是非。

澳洲法輪功學員章翠英女士因修煉法輪功和為法輪功上訪,在中國曾被非法監禁八個月,在獄中受到非人待遇和酷刑折磨。在澳洲政府和法輪功學員的共同努力下,她於二零零零年底被營救回澳洲。二零零四年九月十五日,章翠英在澳洲紐省高等法院以「酷刑」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及「六一零」辦公室。由於原告被中共關押在北京拘留所期間,羅幹曾親自審問迫害她,而且羅幹在實施江氏對法輪功的「群體滅絕」政策上起主導作用,因此在二零零七年三月五日開庭時,原告向法庭提出增加被告羅幹。

紐省高等法院受理了此案並多次開庭審理。原告要求法院對被告缺席判決。該案在中共極力干涉下,經歷種種曲折。二零零八年九月十五日再次開庭,兩個月後,紐省高等法院判決給江澤民及六一零辦公室「外交豁免權」。

為了維護澳洲的司法獨立,原告合法上訴。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七日,紐省高等法院再次開庭受理原告反對澳政府干預訴江案的上訴,並決定將上訴的合法性和上訴本身的審理合在一起同時進行。這意味著法庭已默認上訴的合法性並希望加快案件的審理速度。

當日前一篇文章: 感慨
當日後一篇文章: 中共對孕婦的殘忍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