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九日】對婦女的關愛,特別是對懷孕婦女的關愛是正常社會中最起碼的社會品質,它體現的是全社會的人文關懷。就連中國的法律都規定一般情況下對孕婦不採用拘留、逮捕的強制措施,而是採用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的寬鬆處置。可是在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中,中共沒有絲毫的道德底線,它罔顧所有的法律規定。更為殘忍的是,中共惡徒竟然利用婦女的身孕而對她們展開野蠻的折磨。 河北邯鄲市法輪功學員武俊芬,二零零八年七月到娘家看望病危的父親,卻被當地派出所警察綁架到看守所。當時她懷有四個多月的身孕,看守所不收留。派出所警察就伙同計生辦不法人員,強行把武俊芬拉到醫院墮胎,把她手和腳銬上,強行灌藥,打催胎針。墮胎後四天,再次將武俊芬劫持到看守所。十天後又將她劫持到河北省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兩年。 河北遷安市楊團堡中學教師張立芹,是在課堂上被國保大隊的警察綁架的。被非法關押期間,有一天張立芹端起水剛要喝,「六一零」(江澤民為迫害法輪功成立的非法組織,凌駕於公、檢、法之上)頭目楊玉林就叫她到樓上去,回來後,張立芹端起水杯一飲而盡。楊玉林奸笑著問張立芹:「水有甚麼別的味道沒有?」張立芹說:「沒有味。」楊玉林又惡狠狠地說:「你懷孕我就能放你回去嗎?沒門!你是鬥不過我的。」說完大笑起來。第二天,張立芹肚子疼得很厲害,然後下身開始流血,連流數日。這期間,惡人們還強迫張立芹抱一袋沙子在院子裏跑,跑完後再逼她用涼水給他們洗衣服。就這樣她被迫害得流產了。 一位居住在加拿大的前籃壇宿將、現年六十二歲的法輪功學員王金菊曾親口講到這樣一個事例:「我認識一位北京學員,已懷有七個月身孕,被四個警察用門板壓在身上踩壓、逼迫‘轉化’!」 在法律上對孕婦是有比較人性化的規定的,可是對於法輪功學員,中共卻能在她們沒有任何違法犯罪的情況下,連法律程序都不走,而是強行墮胎後非法勞教。沒有人性的惡警給法輪功學員墮胎的目的與行為極其的卑鄙,他們在折磨她們的同時,還肆意地對其污辱。 在河南孟州市,警察為了勞教耿菊英,給她強行打墮胎針。耿菊英在病床上疼痛難忍,幾個男惡警卻在現場觀看,並淫笑著說:「你不是漂亮嗎?我們就是要看你墮胎。」就這樣耿菊英在幾個惡警的眼皮下做了人工流產,隨後又被他們關進焦作市洗腦班。 黑龍江省富錦市北江沿法輪功學員高玉敏,二零零七年九月十九日,高玉敏到哥哥家看望母親,無緣無故被富錦市國保大隊和公安局的警察綁架了他們兄妹三人。當時高玉敏身懷三個月的身孕。在看守所被迫害二十八天後,高玉敏身體狀態每況愈下,雙目甚麼也看不見了,出現了嚴重缺血,昏迷後被送到富錦鐵路醫院進行輸血。醫生發現她沒有脈搏,心跳也停止了。醫生緊急做了手術,卻發現高玉敏腹腔內全是瘀血,子宮內有一個死去的胎兒。高玉敏在醫院住了八天,共花費一萬元。這錢也全由她出。 不僅如此,他們對那些馬上就要臨盆的孕婦也不放過,而且手段更加殘忍。更有甚者,有些流產下來還活著的孩子也難逃厄運。 二零零一年三月,陝西漢中市漢台區公安分局政保科科長馬平安,帶領北關辦事處和張萬營村委會的人員綁架法輪功學員張漢雲,沒抓到她。馬平安一氣之下跑到略陽縣把張漢雲父親承包的建築工地給封了起來,又把張漢雲的丈夫銬在嘉陵江橋頭,逼家人交出張漢雲。這伙沒有人性的惡棍綁架了張漢雲後,竟強行把她押至漢中一市郊醫院去墮胎。此時的張漢雲懷孕8個多月了,而且有生育指標。惡棍們哪管這些,照樣墮胎。因腹內胎兒過大,導致難產,他們便慘無人道的將胎兒肢解後分塊取出,其殘害生命的手段令在場的人都不忍目睹。 銀川供電局電力設備廠法輪功學員郭文燕,遭綁架被強制墮胎時,因胎兒大,醫生怕出事故,惡人們就強迫她的家人簽字。沒想到孩子被流產下來時活著,還哭出了聲;是個女孩。她的婆婆說:「還活著呢!我們抱回去。」然而,泯滅人性的醫生聽到孩子的哭聲,就一把掐住了嬰兒的脖子,活活地把孩子給掐死了。 這樣的例子,在中共對法輪功學員十一年的迫害中不勝枚舉。這是對人類文明和婦女尊嚴的最大褻瀆!孕婦們的悲慘遭遇映襯的正是中共的滅絕人性。 自有人類文明以來,在正常的社會中有誰聽到過針對孕婦的暴行?人類的繁衍與發展離不開女性,而妊娠期間的女性是應受到所有人的關愛的。哪一個人不是母親生養的?不論他將來的發展如何,哪怕他日後成為一個惡人,可是在他在母親腹中的時候,仍然是受到世人的關愛的。可是在中國,在中共對法輪功修煉者揮起屠刀的時候,這些劊子手哪裏還有一點的人性?連孕婦都能這樣殘忍的對待,可見中共對法輪功修煉者的打擊是多麼的殘酷和沒有絲毫的人性與道德的底線。 人類對孕婦的關愛,從一個角度上講就是對自己母親的關愛與回報。任何一個有良知的人,在中共對孕婦的殘忍迫害中都沒有權利保持沉默,因為這是你做人的最低底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