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九日】(明慧通訊員天津報導)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與江氏集團開始迫害法輪功以來,據不完全統計,天津市寧河縣有上百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勞教、拘留、送洗腦班等。其中,三人被迫害致死,二十八人次被非法判刑,一百零三人次被非法勞教,二百三十多人被劫持到洗腦班,遭受精神折磨。他們不僅被剝奪人身自由,還被以各種藉口施以經濟勒索、被扣押工資、株連家屬、製造家庭悲劇等,經濟勒索可從幾百元到幾千元乃至十幾萬元不等。下面,是部份寧河縣法輪功學員遭受中共迫害的事實。 二零零零年的十二月,大辛鄉十一名法輪功修煉者依法進京上訪,為法輪功說一句公道話,誰知在北京天安門,值班警察居然與一些騙子(冒充大法弟子上訪,家裏沒錢)合謀騙取法輪功修煉者的同情心,詐騙錢財。後來這十一名修煉者被非法遣返回寧河縣、大辛鄉,軟禁在大辛鄉鄉政府,先是被單獨審問,然後再將他們同時軟禁在大辛鄉鄉政府的大會議室裏,每人被惡警用一根繩子倒背手綁在椅子上,不許坐著,三天三夜不許吃喝、不許睡覺。這之後的十年間,他們還遭受了其它不同程度的迫害,當年這些人分別有: 1、朱寶生,男,四十多歲 朱寶生曾多次被大辛鄉派出所非法軟禁,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他進京上訪被非法關押在寧河縣蘆台看守所四十多天,在這期間家裏的兩千斤稻穀、五千多斤黃豆、二百多斤綠豆還有花生、瓜子幾乎全年的收成都被大辛鄉派出所搶走,連液化氣罐也被搶走。二零零一年,朱寶生在寧河縣大於洗腦班被非法勞教一年半,關押在天津雙口勞教所遭受迫害。 二零零一年,朱寶生的妻子劉樹穩因不放棄修煉法輪功,在寧河縣大於洗腦班被送往天津市板橋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半,家裏只剩下三個未成年的女兒相依為命。 2、孫克印,男,三十多歲 孫克印與朱寶生一同非法關押在寧河縣蘆台看守所四十多天,其間兩人受到犯人非法虐待,不准吃東西,強迫脫光衣服洗涼水澡。二零零一年,被拉至寧河縣大於洗腦班非法勞教一年半,在天津雙口勞教所遭受迫害。 3、孫建富,男,二十來歲 二零零一年,孫建富被非法勞教一年,非法關押於天津市雙口勞教所。 4、郭玉文,女,四十多歲 郭玉文是孫建富的母親,二零零一年在大於洗腦班被非法勞教三年,關押於天津市板橋女子勞教所。母子二人均遭到大辛鄉派出所惡警吊銬,並被非法抄家,家裏只剩下丈夫和次子相依為命。 5、孫建躍,男,十五歲 二零零零年,當時只有十五歲的孫建躍進京上訪被遣返,遭大辛鄉惡警刑訊逼供。當時孫建躍與其他大法弟子被軟禁在一個屋子,後被單獨調到另一個屋子,屋裏有四五個警察,當孫建躍一進屋子,惡警就匆忙把門關上,並把窗簾拉上,開始向他逼問所謂的口供。由於孫建躍不給惡警答覆,被惡警強行罰站,長時間站立。惡警所長張金偉還將擦粉筆、擦黑板的抹布塞到他的嘴裏,不許他喘氣,並用膠皮棒毆打孫建躍。由於三天三夜不吃不喝,孫建躍堅持不住,坐在了地上,這時惡警李強穿著黑色皮鞋走到他的面前,突然用力踹向他的脖子,又向他身上噴了一口水,怕孫建躍昏死過去。 第二天,惡警張金偉、李強等人將孫建躍送往寧河縣蘆台看守所非法拘留十四天,在車上惡警張金偉問他還煉不煉(法輪功),孫說煉,又遭到張的毒打,孫建躍鼻子被打流血了,頭髮也被張金偉揪下了一撮。 二零零七年十月三十日孫建躍與大法弟子平玉榮在蘆台開發區張貼大法真相時,被蘆台鎮鎮北派出所綁架,二人均被抄家,其中平玉榮被枉判七年重刑,在天津女子監獄遭受迫害(明慧網二零一零年五月十六日已作報導)。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孫建躍被關押在寧河縣蘆台看守所期間,惡警杜明遠偽善誘供,說甚麼想交他為朋友,要從他這兒立下一功,讓孫交待與之有關連的其他人員,另一方面監室裏的犯人對孫建躍進行暴力毆打,逼問口供,想為自己立功減少刑期,致使孫渾身疼痛,晚上不能睡覺,只能在地上一坐一個晚上,後來一個十五歲的少年犯對孫說是刑警隊讓他們幹的。在歷經五十多天的非法拘留與惡警軟硬兼施未果之後,孫建躍被非法勞教一年半,在天津雙口勞教所非法關押。孫被非法勞教期間,家屬去接見,勞教所警察讓家屬簽字,紙上印有詆毀法輪功的文章,家屬不簽就不准接見。 在歷經一年多的非法勞教之後,孫建躍於二零零九年回到家中,找了一份工作在蘆台四中打工,哪知寧河縣、寧河鎮派出所惡警馮光滿以偽善的方式向孫的親人套取孫的情況,背地裏給蘆台四中學校校長施壓,將孫建躍辭退,老闆多次向校長求情都被拒絕,在孫建躍被辭退那天,老闆娘和幾個阿姨都流下了眼淚,說再也遇不著這麼好的孩子了。 6、孫淑芹,女,六十多歲 孫淑芹在煉法輪功之前疾病纏身,自修煉法輪功後,她按著真、善、忍的標準做好人,不到半年各種疾病全無,從小失明的左眼奇蹟般的復明,她總是跟人說是李老師和法輪大法給了她第二次生命。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孫淑芹曾多次被大辛鄉鄉政府、派出所非法軟禁,由於她不放棄修煉法輪大法,多次遭到大辛鄉惡人惡警的謾罵、被關在鐵籠子裏不准吃喝,用各種手段威逼、恐嚇她。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孫淑芹進京上訪,為大法說一句公道話,於二零零一年在寧河縣大於洗腦班被非法勞教三年,在天津板橋女子勞教所與天津建新女子勞教所遭受迫害。 孫淑芹在被非法勞教期間,惡警給她加活(擇豆子、糊紙盒、縫書)非法榨取勞工。有一次她被惡警罰站二十多天,全身浮腫,三天不給她飯吃、不准喝水、不准解手,惡警高華超揪住孫淑芹的頭髮往牆上撞。指使犯人糊一頂大尖帽子戴在她的頭上,把栓有鐵絲上面寫有辱罵孫淑芹和法輪功創始人的大牌子掛在她脖子上,逼迫孫淑芹照著牌子念,並按著她的脖子,往後背著她的胳膊滿屋子轉。惡警和犯人取笑說:孫淑芹你還不如一條狗,飯給狗吃,也不給你吃。一惡警王大隊長說:整死你還不如整死一隻螞蟻。惡警高華超做手勢指使犯人用手摳孫淑芹的眼睛。 孫淑芹九十多歲的生身老母臨終前想見女兒最後一面,可是惡警把筆、紙放到她的面前,要她寫下污衊大法的話和保證書才能回家。孫淑芹對哭成淚人的兒子說:你們回去吧,不是媽心狠,她是你姥姥,也是生我養我、從小就領著瞎閨女的我要飯受盡苦難的媽媽呀,我能活到今天是師父救的命,否則你姥姥早就白髮人送黑髮人了。九十多歲的母親帶著遺憾與心痛離開了人世,沒能見到女兒最後一面。 7、馬翠賢,女,四十多歲 馬翠賢曾多次被大辛鄉派出所非法軟禁,她丈夫由於承受不了多次打擊,想喝毒藥一死了之,幸虧家人及時發現,經搶救脫離了危險。 有一次,大辛鄉的大部份法輪功修煉者都被非法關押在大辛鄉鄉政府、派出所,馬翠賢與大家一起學習大法文章之時,惡警突然將門撞開,所長張金偉命令警察李輝把馬翠賢拖到屋外後院,在這數十米的拖拽過程中,馬翠賢的衣服早已破爛,身體也被擦破,鮮血浸透了衣服。惡警還不罷手,對她拳打腳踢,毫不顧忌,致使看管的人都說:「壞了,打死人了」!張金偉又命惡警將馬翠賢拽到屋中,揪著她的頭髮將她的頭按入水中,使她清醒,並關押在鐵籠子裏。次日早晨,馬翠賢就被惡警李輝和李強強行送往寧河縣蘆台看守所,硬是將滿身傷痕的馬翠賢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馬翠賢進京上訪,為大法說一句公道話,被大辛鄉鄉政府、派出所非法審問與抄家,把其家裏的稻穀、瓜子、電視機等全部搶走,又向家人非法勒索一千元人民幣。馬翠賢再次被劫持到蘆台看守所,丈夫和孩子來看守所要人,看守所以她不放棄法輪功為名堅持不放人,在絕望中,馬翠賢的丈夫以頭撞地,將一塊地板磚撞碎。 二零零一年,馬翠賢在寧河縣大於洗腦班被非法勞教兩年,關在天津市板橋女子勞教所,兩年的勞教,使馬翠賢身心受到了巨大的摧殘和傷害。 8、史秀娟,女,三十多歲 史秀娟曾多次被大辛鄉鄉政府、派出所非法軟禁,於二零零零年十二月進京上訪,被寧河縣大於洗腦班非法勞教兩年,於天津市板橋女子勞教所非法關押。 9、梁克英,女,五十來歲 梁克英是天津市寧河縣寧河鎮(原大辛鄉)小月河村人。曾多次被大辛鄉鄉政府、派出所非法軟禁。 一九九九年九月進京上訪為法輪功討個公道,被當地原大辛鄉鄉長付連臣、派出所所長張金偉劫持到北京一賓館,張氣急敗壞的一個耳光打在梁的臉上,還說:「累死我了」。梁又被連夜劫持至寧河縣蘆台看守所罰站一天,兩天沒吃沒喝,非法拘留半個月,勒索現金一百五十元。之後梁又被關押在鄉政府十天左右,邪黨官員韓之清(已經遭惡報身亡)、書記王振國、惡警李強、陳軍等讓梁克英喝酒,罵法輪功創始人與上訪之人,語氣如流氓地痞般。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梁克英再次進京上訪,被當地政府官員付連臣、趙霞(俠)、趙連普、派出所所長張金偉劫持到賓館,第二天被遣返本地,在大辛鄉鄉政府關押,並被單獨審問,於十二月三十一日被非法拘留在寧河縣蘆台看守所。同時,梁克英被大辛鄉鄉政府、派出所抄家,搶走稻穀一千多斤,煤氣罐一個,花生一袋,瓜子一袋多,半袋芝麻,家裏被中共人員翻個底朝天,並被勒索八百元。這還不夠,大辛鄉派出所惡警還威脅她丈夫要拆房,嚇的她丈夫給惡警跪下,哀求他們不要拆房,屋裏九十多歲的老人也被嚇得哭成淚人。 二零零一年一月,梁克英被強行拉至寧河縣大於洗腦班,被非法勞教兩年,在天津板橋女子勞教所遭受迫害,被非法勞教期間,梁克英長期被逼做奴工,扛豆袋、擇豆子,每天只允許睡四、五個小時。 10、陳朝雲,女,四、五十歲 陳朝雲曾多次被大辛鄉鄉政府、派出所軟禁。二零零零年十二月進京上訪,被寧河縣大於洗腦班關押,並非法勞教三年,關押在天津板橋女子勞教所遭受精神摧殘,原本一個身強體壯的她被迫害得說話變音、耳聾、兩腿至今不能正常走路。 11、楊瑞文,女 楊瑞文是天津市寧河縣寧河鎮(原大辛鄉)江窪口村人,於二零零零年十二月進京上訪,被寧河縣大於洗腦班的中共人員非法勞教兩年,被關押於天津板橋女子勞教所,身心受到巨大摧殘,被邪黨人員強行洗腦,放棄修煉,於二零零六年在家中突發腦溢血死亡。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大辛鄉十一名法輪功修煉者進京上訪被迫害,直接波及了整個大辛鄉乃至寧河縣,大辛鄉鄉政府、派出所把全鄉所有煉過法輪功的包括早已不練的人全部非法軟禁在大辛鄉鄉政府,強迫每人交兩千元所謂押金,如果誰不交錢就不讓誰回家或長期軟禁。據悉,全鄉共非法勒索法輪功學員人民幣達十四萬元,所謂的押金至今分文沒有退還。 原大辛鄉鄉政府、派出所迫害法輪功及修煉者主要責任人: 書記:王振國 鄉長:付連臣 政法委:趙連普 所長:張金偉 其他惡警惡人:李強、李輝、於浩林、魏振來、張志剛、陳軍、趙霞(俠) 寧河縣大於洗腦班迫害法輪功及修煉者主要責任人: 縣政法委書記:魯玉生 婦聯主席:閆淑榮 惡警:吳鳳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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