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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槍擊後判刑十四年 姜洪祿獄中被迫害患重病
【明慧網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一日】(明慧通訊員黑龍江報導)法輪功學員姜洪祿,原密山市公路管理站太平道班職工,於零二年二月十二日被密山惡警孟慶啟槍擊後,被非法判刑十四年,二零零三年姜洪祿被投進雞西哈達監獄,同年七月轉到牡丹江監獄。

姜洪祿由於長期被關押、迫害,營養不良,病情極為嚴重,現在已經皮包骨,吃不下飯睡不了覺,走路都上不來氣,身體極度虛弱,家屬正在與監獄協商要人,由於監獄方面推諉,現在拒不放人。

九九年遭綁架、勒索

在法輪功遭受迫害之後,一九九九年十月六日,密山公安局政保科科長孟慶啟帶了十幾個人突然闖進姜洪祿家,在沒有出示任何法律手續的情況下就非法抄家,搶走一台價值九百元的放像機等私人財物,並且把姜洪祿夫妻二人綁架到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多月,勒索了一萬二千元才將二人放出來。姜洪祿找到有關部門反映這種敲詐勒索,有關部門告訴他說:「這是上邊的意思,你要不服,你就上北京告去。」姜洪祿於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一日進京上訪,被北京前門派出所非法抓捕,被劫持到密山後投進了看守所,遭到孟慶啟等多次提審、被打的遍體鱗傷。後來被投到雞西勞教所繼續迫害。

孟慶啟迫害法輪功學員、勒索錢財的事被人向社會曝光,孟慶啟因此受到了市領導的批評,說他「幹事不利索」,勒令他退回部份勒索的錢款,孟慶啟無奈,退回了八千多元勒索的錢款和一部手機,其中給姜家退回四千元,孟為此懷恨在心。

零二年被槍擊、非法判刑十四年

二零零二年二月十二日大年初一,姜洪祿與另一位法輪功學員,在密山東安大街上行走,恰好遇上了公安局政保科孟慶啟、杜永山等人開車巡邏。孟慶啟、杜永山等人早已認出是姜洪祿,就開車追上,下車就打把姜洪祿的褲帶拽斷,衣服撕壞,把姜洪祿的頭、臉打的鮮血直流,衣服、褲子等都染上了血跡,姜洪祿掙扎爬起,又向南跑,孟慶啟拔出手槍連開九槍,擊中姜洪祿左腿膝蓋骨下方六公分(後經醫院檢查腿骨震裂了二寸長裂紋)。姜洪祿被子彈打倒後,孟慶啟、杜永山等人瘋狂撲上去,掄起衝鋒槍托、手槍柄、警棍、皮靴一頓暴打,姜洪祿的頭被打開了一個二寸長的口子(縫了五針)頭、臉嚴重變形了,左眼外凸,兩眼流血,無法睜開。醫院沒有打麻藥就取子彈。

二零零二年十月二十三日,密山邪黨操控法院非法審判八名法輪功學員。在法庭上,法官拒絕姜洪祿陳述事實經過,威逼姜洪祿承認被槍擊過程中有「襲警」行為,遭到姜洪祿的嚴厲拒絕,惡警劉小虎(警號238675)當時就把姜洪祿毒打一頓,台上的法官,包括市委副書記李連春、台下二百多人在內,卻無一人制止。而當另外七名法輪功學員一起制止惡警行惡時,這時的李連春卻蹦起來了大叫:「你們要造反哪,重判、重判。」

獄中受折磨

姜洪祿被非法判刑十四年,二零零三年被投進雞西哈達監獄,七月轉到牡丹江監獄。二零零五年一月二十日姜洪祿因不配合邪惡的迫害,被三監區監區長汪偉關進專門迫害人的禁閉室,只有三、四平方米的小屋,地中間有一個鐵環,人被銬上手銬、腳鐐然後再扣在鐵環上,無法動彈,無法站、蹲、平躺睡覺,只能彎腰坐著。直到離過年還有五天才被放回三監區,此時的姜洪祿已是骨瘦如柴了。

當日前一篇文章: 雲南瀾滄縣六名法輪功學員控告公安、「六一零」
當日後一篇文章: 甘肅省第二女子勞教所惡警惡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