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零年四月六日】(明慧通訊員天津報導)天津薊縣中共法院4月2日上午再次非法開庭,圖謀進一步迫害法輪功學員聞紅軍、王素芝、孫淑珍。法院為了限制旁聽人數,選了一個很小的法庭,但許多人堅持站立旁聽。 庭審接上次,進入質證階段,薊縣檢察院孫淑英拿出構陷法輪功學員的所謂「證據」。在上次2 月5日非法庭審時,所謂的公訴人指控三位法輪功學員製作、散發了6000多張「神韻晚會」光盤和8000多個真相護身符等。法輪功學員告訴他們神韻晚會光盤中有歌舞岳母刺字、木蘭從軍、迎春花開、仙女踏波等歌舞,弘傳的是中國五千年文明。辯護律師指出起訴書前後矛盾,庭審進行不下去,草草收場。 辯護律師指出,信仰無罪,法輪功書籍和刊物是信仰者用於自己學習的,不能作為有罪證據。律師依照法律要求法庭當庭播放神韻晚會光盤和法輪功真相內容以判斷是否構成犯罪,公訴人稱當庭播放是在宣揚法輪功,律師說如果今天在這裏審判的是黑社會案件需要當庭播放錄像或光盤以證明其犯罪事實是否成立,那麼你們就是在宣揚黑社會嗎?既然不能當場認定,那麼神韻晚會光盤與本案無關,法輪功光盤和護身符是向人們講述信仰。 在辯論階段,律師首先向法官提交了一份2000年公安部和中央辦公廳認定14種邪教的文件,並向審判長和公訴人闡明中央和公安部規定的14種邪教中根本沒有法輪功。接下來,律師按照憲法信仰自由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信仰自由是當今普世的價值,羅馬帝國當年迫害基督徒2000年後基督教傳遍世界;300年前英國迫害清教徒,清教徒逃到美國創建了當今美國這個自由社會。基督教信仰的是耶穌,佛教信仰的是釋迦牟尼,在當初他們都確有其人。那麼法輪功信仰李洪志,法輪功修煉者信仰自由,依照國家法律信仰無罪。 中國現行法律根本沒有給法輪功定性,而根據公通字[2000]39號文件的規定,十四個邪教組織裏又沒有法輪功。那麼,根據刑法第三百條對法輪功進行處理,也就於法無據,失去了基礎。既然中國現行法律沒有給法輪功定性,也就根本不可能找到法輪功學員破壞了哪一個法律的實施,也就是說,不存在犯罪客體。所以刑法第三百條根本不適用於法輪功。 被非法審判的法輪功學員利用簡短的說話時間向人們講述法輪功修煉真、善、忍,祛病健身的奇效和被迫害的真相。法輪功學員孫淑珍以前身體多病每年都要經常吃藥,通過修煉法輪功,不但身體健康,堅持以大法真、善、忍為準則做好人。可是,派出所警察經常去她家騷擾,於2009年9月28日綁架了她。 而辯護律師給審判長、公訴人和在場的所有人提出了一個令人深思的問題:為甚麼鎮壓法輪功十多年法輪功卻依然不倒?在場的所有人都在靜靜的聽,有的在暗暗點頭。 非法庭審於11:20分結束。 天津市薊縣 區號 022 郵編301900 薊縣法院院長 蘭為民 審判長 李靜 辦公電話 022─82853028 手機:13821639389 薊縣檢察院院長 薛九茹 公訴人 孫淑英 薊縣610辦公室 022-29182610 610辦公室主任 趙慶國 電話 13821526060 宅電 022-29032630 天津市薊縣公安局地址天津市薊縣迎賓路/ 電話022-29142721 022-82862351 天津市薊縣公安分局局長左林 薊縣公安局副局長劉久春 副局長 趙冠富 電話13342089688 國保:劉峰 13512956918 薊縣法院 天津市薊縣人民法院地址 天津市薊縣迎賓東路 /電話022-82853003 法院黨組書記、院長蘭為民 法院常務副院長李旭東 法院副院長孫佔國 副院長仇貴富 ◇院長辦公室 29141482/29142298/29180128/29187966 ◇主任辦公室 29141116 ◇辦公室 29142615 ◇政工科 29141059 ◇研究室 29140644 ◇監查室 29141039 ◇執行庭 29141292/29123318 ◇行政庭 29142853 ◇經濟庭 29142662 ◇民庭 29142806 ◇告立庭 29123179 ◇刑庭 29142752 ◇審判監督庭 29140743 法官:張效平 吳成武 張莉 張玉良 張彥傑、王柏林 天津市薊縣人民檢察院地址天津市薊縣迎賓東路 / 電話022-29142551 檢察院紀檢組組長兼控申科科長─趙富-29141076 優秀信訪接待員楊伯臣 檢察院法紀科-2914378 郵編:301900 電話區號 022 薊縣縣委 地址:天津市薊縣城關鎮漁陽北路1號 電話:022-29142111 張傑,中共天津市薊縣縣委書記 縣委副書記龐曉光 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李志山 縣委常委、縣委辦公室主任倪景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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