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慧網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二日】(明慧通訊員大陸報導)博士研究生於亞歐因為在自己的畢業論文中寫了一句感謝法輪大法的話,而被中國科學院華南植物園剝奪了正常的答辯、畢業程序。過年以後,園方又在專門迫害法輪功的“六一零”機構的指示下,試圖利用所謂的“學籍管理規定”和“學生管理規定”對於亞歐“按規定進行”迫害。他們還要求於亞歐的父親舉報自己的兒子去洗腦班。 “按規定”退學 3月22日,於亞歐收到了一條來自華南植物園教學部一位老師的短信,內容是:“於亞歐同學:你好!我園郵寄了一份快遞讓你爸給你。請查收。”隨後,於亞歐就在山東省濟南的家中收到了這份快遞,由於知道自己的母校在“六一零”的指使下試圖“按規定”迫害自己,同時出於對學校凡事都要牽扯自己家人的不專業的行為的不滿,於亞歐拒收了此函。 4月8日,於亞歐又收到了一條來自華南植物園戶籍管理老師的短信,內容是:“於亞歐,你好。現將你的戶口遷移證快遞寄給你,請查收。因你已經被園和院研究生院作退學處理,按規定應將你的戶口退回原籍,昨天和今天早上曾給你電話想告訴你,但你未接。” 在收到這封短信前,於亞歐確實漏接了兩個來自同一個號碼的廣州打來的電話,他很快回撥了這個號碼,可是無論回撥多少次,無一例外都是無法接通的。不知道為甚麼園方會用一個無法打通的電話號碼來給於亞歐撥電話。 而對於所謂的“退學處理”,於亞歐十分詫異,因為他從未接到過任何書面的、口頭的,或者是其它形式的通知來得悉此事。經過了解,園方和中科院院方對他進行“退學處理”的理由好像是“按照科學院的規章制度,差不多八天還是十天不回所,也沒有請假的話,就作退學處理”。華南植物園的黨群部和教學部的負責人還於三月底的某天,以臨時通知的形式召集了於亞歐所在課題組中當時在園�堛漲P學以及學生會的同學,對他們宣講到:“於亞歐同學很久沒有回來了,我們通過書面通知,還有好多短信、電話催促他回來,他就是不回來,打電話也不接……”,並同時暗示要按照科學院的規定對於亞歐進行退學處理。 “按規定”退學的理由是否成立呢? 首先,於亞歐已經完成了在園�堛漸�部學習時間和學業,完成並提交了他的畢業論文,也做完了畢業答辯的ppt,如果不是園方因為他的一句感謝法輪大法的話而剝奪他答辯、畢業的程序,他早就已經畢業了,本來根本就不存在甚麼“請假”、“按時回所”的問題,所以說他“違反規定”純粹是莫須有的狡辯之辭;其次,即使受到了園方“騷擾家人”和脅迫他“自動退學”的威脅,於亞歐始終都在堅持一定要答辯,一定要合理畢業,所以如果不是園方一直不讓他答辯,一直非法的要求他一定要去掉那句感謝法輪大法的話才能答辯,他一定會第一時間趕赴廣州完成自己所有的畢業環節,而園方的不讓答辯卻使本應畢業的他毫無回去的意義;最後,華南植物園的相關負責人稱,“於亞歐這種情況是一定要送‘學習班’(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強迫修煉者放棄信仰、自我揭批的強制洗腦班)的,我們本來就是計劃他畢業以後把他送‘學習班’三個月的……”,也就是說在一個公民的人身自由和人身安全受到嚴重威脅的情況下,於亞歐不去配合其迫害預謀本身就是合理的,更是合法的。所以華南植物園的“退學”理由只不過是在“六一零”指示下對他進行的“按規定迫害”的一種藉口罷了。 華南植物園要求父親舉報兒子 然而這種“按規定進行”的迫害還遠非如此而已。由於於亞歐拒收了華南植物園發來的“戶口遷移證”函,4月14日,於亞歐的父親接到了園�堳O安負責人打來的電話,他在電話中說:“這個‘戶口遷移證’不能拒收,如果超過三個月不落戶的話,就會有挺嚴重的後果……你看我們是不是再給你發一遍,你好好的簽收?”還說:“於亞歐‘這種情況’是一定要送‘學習班’轉化的,我們本來就是計劃他畢業以後把他送‘學習班’三個月的,過年以前被他們‘僥倖’跑了。在我們這�堣W‘學習班’比在你們那�堙]指於亞歐的家鄉山東濟南)上好,不用花錢,還管吃管住。要是在你們那�堣W‘學習班’,不但要花錢還得有人陪護。如果你學一學別人(指其他把自己的孩子送到洗腦班的人),主動把自己的兒子送到廣州來上‘學習班’,我們還可以恢復他的學籍,照樣讓他得到他畢業該得到的一切……”。 華南植物園保安負責人提出的這個“主動把自己的兒子送來上‘學習班’”,不禁讓人回想起於亞歐本人和他的妻子李杉杉於2008年奧運前夕在桂林曾經遭受的迫害。他們夫妻二人和一名昔日法輪功學員(已於同年被迫放棄修煉法輪功)於端午節假期期間一起回到那名法輪功學員在桂林的家,於6月9日凌晨被桂林國保大隊的警察綁架,並非法勞教。於亞歐和妻子之後被欺騙、脅迫到位於桂林市南溪山鐵道療養院內的、由政法委非法私設的洗腦班內。被所謂“轉化”後,洗腦班向於亞歐的父母和華南植物園勒索了於亞歐的“學習費”兩萬五千元,向於亞歐的父母勒索了李杉杉的“學習費”兩萬五千元。 於亞歐和李杉杉已經發表了“嚴正聲明”,聲明在高壓迫害中,在幾天幾夜得不到睡眠的神志不清的情況下所說所寫的一切作廢,並堅定修煉法輪大法到底。 在上述桂林市國保大隊的違法綁架、構陷勞教的事件中,其“官方”聲稱的綁架“理由”是同去的那名昔日法輪功學員的父親“舉報”了自己的孩子和於亞歐夫婦。於亞歐父親今年4月14日接到的華南植物園保安負責人打來的電話中,對方同樣提出了這樣的要求,希望於亞歐的父親也能夠主動“舉報”自己的兒子去廣州上洗腦班,並承諾可能因此而恢復於亞歐的學籍,並給予博士學歷和學位。該保安負責人同時描述了那名曾被父親“舉報”的昔日法輪功學員如今拿到了學歷、學位,有了工作的情況,以和於亞歐現在被非法剝奪學歷、學位,沒有工作的情況相對比,讓於亞歐的父親作出“自己的選擇”。 要求一名父親“主動”將自己的孩子送到洗腦班“學習”,“主動”讓自己的孩子去承受那種非法剝奪人身自由、剝奪睡眠、強迫看誹謗法輪功的錄像與書籍的痛苦,還要天天承受國保警察和所謂“幫教人員”的恐嚇:“勞教你!判你刑!”寫了三書還要一遍一遍的自我揭批以示“徹底決裂”……這種“要求”是滅絕人性的,更不是每個還清醒、還理智的父親都能夠接受的。而一方面剝奪著一個父親期盼多年的兒子的學業結果、事業前途;另一方面卻“要求”這個父親去“舉報”自己的孩子,“要求”他“主動”送孩子去強制洗腦班那樣的地方。這樣的“舉報”還算舉報嗎?這已經是中國人“被”時代中的另外一種可悲現象了──“被要求舉報”自己的親人。而法輪功學員在中國大陸受迫害的案例中,有很多因“蹲坑”、“線人”、“釣魚”的“舉報”而產生的綁架,本身就是在“六一零”指使下的和有預謀的“舉報”,甚至可以說是“職業舉報”,同樣是卑劣的和見不得人的。法輪功學員不會去違法,相反卻是這個社會上守法的表率,在找不到迫害藉口的情況下,這種“被要求舉報”的伎倆也就被不法人員應用的得心應手了。 這種父親“被要求舉報”孩子的“模式”不僅比赤裸裸的綁架、抄家更為陰險和惡毒,還嚴重的破壞了人類社會賴以生存的人倫和親情,把人類幾千年中賴以維繫家庭美滿的親人們間的“信任”和“尊重”損傷的一錢不值。 為甚麼在於亞歐本人的嚴厲指責下,不法人員還是一而再、再而三的找到於亞歐的父親來“處理問題”呢?於亞歐和妻子現在都沒有工作,於亞歐的父親是他們四口之家的經濟支柱。這些人既然無法使於亞歐妥協而達到迫害目的,他們就屢屢從於亞歐家的父親那�堣U手,威逼、恐嚇、欺騙、拉攏……無所不用其極,還曾經跑到於父的工作單位找到他的領導來向他們施壓,妄圖通過於父對自己工作、對自己家庭的經濟負擔、對兒子未來的前途等的種種擔憂,而迫使他做出“舉報”兒子的事來,或者通過對父親這個“經濟支柱”的施壓來達到讓他的兒子和其他家人“屈從”的目的,中共的用心多麼險惡與卑鄙啊! 正告作惡者 被邪惡利用的迫害者,你們不知道法輪功學員對於你們是多麼的擔心和憂慮。一次一次的希望你們能夠明白真相,做出好的選擇,而你們卻一步一步地走向更深的深淵,只想著如何“將迫害進行到底”。為甚麼就是不能明白呢?天佑善良人,可壞事做絕的人卻不僅僅是遭惡報那麼簡單啊。在無神論的毒害中想要清醒是很難,可你們為甚麼就不能用自己生命的本性去想一想,法輪功學員為甚麼會這麼“傻”,為甚麼會“不顧一切利益”的去講真相、反迫害,去走正這條路呢?你們一定要對自己負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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