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零年四月十三日】(明慧通訊員黑龍江報導)黑龍江省建三江農墾法院於二零一零年一月非法判法輪功學員蔣欣波女士四年徒刑,但三月才告訴蔣欣波的家人。蔣欣波現已被劫持到黑龍江省哈爾濱女子監獄。 二零零九年九月十日,蔣欣波在建三江前進農場大集發放神韻光碟,被前進公安局惡警趙軍、劉佳忠綁架,隨後前進公安局惡警撬開蔣家窗戶非法入室,搶走價值四千餘元大法設施及大法資料。蔣欣波當晚便被送到建三江拘留所迫害,遭到建三江拘留所副所長紀強殘酷毒打。 建三江法院原訂十二月二、三日非法庭審蔣欣波。當家屬聘請的兩名北京資深正義律師來到建三江法院問審判庭庭長袁鵬飛何時開庭時,袁鵬飛卻不敢正面回答,推諉開庭時間沒定。之後,建三江政法委書記王甲林下令前進農場政法委、公安局、前進中學(蔣丈夫工作單位)給蔣的丈夫施加壓力,逼迫其辭退律師,在軟硬兼施、威逼利誘無效後,前進公安局教導員蘇貽剛伙同前進中學校長王玉海綁架了蔣的丈夫,前進農場書記王偉、政法委書記王全義、公安局教導員蘇貽剛威逼蔣的丈夫辭退了律師。 隨後兩天,二零一零年一月十日、十一日,建三江、前進兩地警察綁架了九名法輪功學員,並對建三江所屬的其他農場的法輪功學員進行全面騷擾,恐嚇、威逼簽字放棄修煉大法。 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六日,建三江法院院長李疆鷹、審判長袁鵬飛、審判員李鳳華、丁立昌等人非法庭審蔣欣波,法庭上不准蔣為自己辯護,蔣的丈夫作為蔣的辯護人卻不讓其將辯護詞讀完,三十分鐘後草草收場。 直到三月二十六日,家人接到非法判決書,才得知法院在一月二十八日已結案。在判決書下達十天的上訴期內,蔣丈夫提出要見妻子,丁立昌讓找公安局,建三江拘留所所長於榮說:「十天後願咋看咋看。」建三江法院、拘留所等有關人員還欺騙蔣不要上訴,否則還要在建三江關押半年。而在上訴期一過,建三江警察立即把蔣劫持進哈爾濱女子監獄。 參與 迫害的有關人員電話: 建三江副書記車義 13946485222 建三江政法委書記萬王甲林 13763633399 13836612305 建三江政委張國棟 13904541939 建三江局長王金會 13796366888 建三江法制科徐志棟 15046448979 建三江檢察院院長 0454-5808700 前進政法委書記王全義 13555433567 辦 0454-5799103 前進公安局: 局長於傑 13339544333 辦 0454-5799426 教導員蘇貽剛 13091627336 辦 0454-5799421 宅 0454-5803866 蘇妻李寶萍 13054365666 副局長劉映輝 13555430818 辦 0454-5799355 宅 0454-5743572 副局長張萬榮 13329559577 辦 0454-5799425 宅 0454-574357 警察趙軍 13054360566 辦 0454-5794425 宅 0454-5743566 妻亢紅梅 13846120566 警察劉佳忠 13839646688 13846129166 辦0454-5719110 宅 0454-6744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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