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零年四月十一日】(明慧通訊員黑龍江省報導)2010年4月1日和2日,黑龍江省七台河市新興區法院對李新春等六位法輪功學員非法庭審,兩名北京律師為李新春、姜波濤做無罪辯護。律師當庭揭露了警察所謂的“證據”都是偽證,力證了法輪功學員沒有違反中國法律,信仰自由受中國憲法保護,要求立即釋放法輪功學員。 面對律師有理有據的辯護,在場的所有人員都靜靜的聽著。家屬聽到旁聽座位上的公安人員說:這律師辯護的真好! 2009年9月22日下午,七台河市公安局“六一零”(中共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的主任畢樹慶伙同警察大約十幾人,綁架了法輪功學員李新春、郭其中、姜波濤,關淑雪、李鳳波、劉芳榮,和賣電腦、耗材的兩名業主張秀蓮姐妹。惡警非法抄家,搶走許多私有物品。惡警從李新春身上搶去鑰匙,開門抄家,威逼恐嚇,孩子當場被嚇得身體不適。現賣電腦的業主張秀蓮姐妹和法輪功學員李鳳波(身體被迫害導致肺癌晚期)三人已回家。 4月1日新興區法院戒備森嚴,院內多輛警車,大院外拉上了警戒線,除工作人員外,每個被非法庭審的學員,只允許兩個家屬拿旁聽證旁聽,其他家屬和民眾連院內都不得進入,院內除警察外,五個著裝的武警在進門處對家屬逐一搜身,並把家屬身上所有物品全部暫時扣押。庭內已事先坐了好多警察和各個街道的委主任。一路過的法輪功學員被當地警察和政府官員強行拽上車送回家中,其鄉書記無奈的叮囑大法弟子:這幾天你就在家哪也別去。 聞訊趕來法院的民眾目睹這種場景很震驚:不是公開審理嗎?怎麼這麼害怕?看來真是做賊心虛呀。也有在家的大法弟子受到騷擾,其單位和街道都接到公安局通知:要在4月2號聚會鬧事,必須把人看好。 其實當七台河市公、檢、法的人員得知有律師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後,十分害怕,馬上向北京司法廳匯報。北京司法廳又向律師所在的律師事務所施壓,不許律師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只許律師在罪行輕重上辯護,並打電話騷擾、威脅、恐嚇律師。 原本有三名家屬請了三位律師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後因新興區法院威逼利誘劉芳榮未修煉的丈夫威逼其岳母(劉芳榮的母親)辭退其請的律師。即便如此,兩名正義律師並沒有懼怕,義正詞嚴的在法庭上捍衛了法律的尊嚴。 辯護律師明確指出,本案的邏輯是:先要定法輪功學員的罪而後找證據,而起訴書指控的所謂“犯罪事實”只有“口供”,缺乏客觀性和相關性,並且是漏洞百出,互相矛盾,不能互相印證,當律師一再要求公訴人當庭出示證據證人時,辦案人竟拿不出一個證據也沒有一個證人,公訴人檢察院的鄂金亞尷尬的向辦案人員說:證據呢?一公安頭目裝腔作勢地說:“在樓下呢”。 辯護律師更明確指出:“迫害法輪功就是根據中國現在的法律都是沒有依據的。”“國務院和公安部認定的十四個邪教中沒有法輪功。”“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的規定,應當是指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的法律。換句話說,只有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才有權制定有關‘犯罪和刑罰’的法律,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在未授權給任何人任何機構行使上述立法權的情況下,‘兩高’無權以‘通知’的形式‘制定法律’──將法輪功認定為‘邪教’。”“公訴人認定被告人犯有‘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那麼該罪的犯罪客體到底是甚麼?到底是破壞了那一部‘法律、行政法規’的實施?”“法律只能規範人的行為,而不能規範人的思想和信仰。”…… 辯護律師再次指出:被告人信仰的真善忍,是中華民族幾千年文化傳統美德的提煉和濃縮,除了政客出於政治鬥爭的需要外,任何國家都不會反對講真話、有善心和克己忍耐。據我了解,被告人自從有了自己的信仰後,工作更勤奮,待人非常真誠,忠於家庭,孝敬老人,反腐拒蝕,多次拒絕學生家長送的禮物,還自己資助困難的學生。但只有像姜波濤這樣為數並不多的人才能真正做到,而他之所以能做到,是因為他有自己的信仰。相比而言,東北地區社會治安不是很好,喝酒後打架鬥毆比較多,但有此信仰的人沒有任何人有此行為。如果這種信仰能使一個人發生向善的變化,能說這是邪教嗎? 庭審從上午9:30到中午12:30分。面對律師有理有據的辯護,沒有打斷的聲音,也沒有反對的話,在場的公、檢、法、街道委主任人員都靜靜的聽著。 當學員和律師完整的辯護完後,家屬聽到旁聽座位上的公安人員由衷的讚賞:這律師辯護的真好。當家屬走出法庭時,聽到公訴人鄂金亞對辦案人員說:要人認罪人不認罪,要證據沒證據,這事讓你們整的? 在庭上,法輪功學員李新春、姜波濤都向在場人員講述了自己按“真、善、忍”修煉,做好人沒有違法,更沒有破壞法律實施,當姜波濤揭露警察對他刑訊逼供時,有一警察心虛的喊:“姜波濤,你老實點。” 身體被迫害為肺癌晚期症狀的法輪功學員李鳳波也接到法院傳票,傳票上寫著5條假證,邪黨人員竟公然要求李鳳波出庭並承認5條假證。李鳳波的家人在擔心和恐懼中,其哥哥被迫將痛苦虛弱中的妹妹背到法庭,在法庭上李鳳波一句話都說不出來。 法輪功學員劉芳榮,其未修煉的丈夫辭退律師後,按照事先與法院人員約定好的方式,自己在法庭上為劉芳榮做了辯護。 其他兩名學員郭其中、關淑雪[女]都在法庭上為自己作了辯護。 法庭在休庭時,聲稱合議庭合議,結果未定。 至發稿時止,五名法輪功學員仍被非法關押在七台河市看守所。 法院的工作人員在私下與律師的交談中拿出手機說:你看,都是法輪功信息,又拿出 學員發的請柬給律師看說:還讓全市的人都來旁聽。有人無奈的說:要是不涉及政治,我們就不起訴了,這算個甚麼事呀。也有工作人員私下說:是“上面,政法委、‘610’”施壓說的算,我們也沒辦法。當律師質問法院的工作人員把另一個律師辭退時,馬上人人搖頭說:不知道,我們不知道這事。 在此善勸七台河市公、檢、法的人員,你們都知道法輪功學員都是善良的好人,希望你們站在公平與正義的一邊,不要再迫害這些自己家鄉的善良的好人。立即釋放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給自己和家人選擇一個美好的未來! 相關人員:
畢樹慶13946550880、13314640880、宅8281932、宅8284932、辦8297021 畢樹慶妻王立岩 8281932 單位:黑龍江省七台河市工商局 畢樹榮兄 辦8357006、宅8267178、13304679266 陳舉* 公安局國保支隊支隊長13089556565 0464--8267007宅[非法抄李新春家] 黑龍江省七台河市新興區法院 郵編 154600 區號 0464 辦公室 住宅 手機 刑庭 * [這次開庭就是此庭] 鄭樹偉(此次開庭庭長) 13946506176 田樹海(主管) 13704577388 張文彥 13945576136 田 夢 13946525186 楊正 剛 13846468555 杜俊峰 0464-825269 13069841010 韓加利 (院長) 0464-8263407 13946517878 穆兆仁 (主管迫害法輪功)0464-2996451 13946519087 王志芳 13945570130 孫玉敏 13846470007 紀國光 0464-8693555 13329329567 葛 平 0464-8289639 13945599639 尹鳳岐 0464-8270736 13945590136 鄂金亞(檢察院公訴人) 0464--8340705辦 13804871982 杜軍* 政法委書記 8687999 8264307 13904671367 姚剛 政法委副書記{610主任} 8660567辦 8293933宅 13604570001 楊志傑 政法委 8261070 8268332 13104645555 張春雷 政法委 8278709 13846415709 王振林 市委610 8295768 13946590010 張永海 市委610 8281610 8275677 13946517016 趙春波* 副市長公安局長 8263767[市長辦] 8297001公安局辦 13304678001 王春武 副市長 8279095 8795095 13604570356 地址 黑龍江省七台河市市委 郵編 154600 區號都是 --0464 辦公室 住宅 手機 杜吉明 市委書記 8355999 曲志深 副書記市長 8315777 韓振軍 副書記 8271577 8666177 13804876380 劉文波 副市長 15904642727 王雲鵬 宣傳部長 8661501 8818666 13504886766 王尊* 公安局副局長 8297003 8263866 13904672200 張克 公安局副局長 8276163 13904670163 白景利 公安局副局長 8297005 8276146 13904670146 姜愛國 公安局副局長 8297006 13904672913 延國清 公安局副書記 8297008 13904670130 劉芳榮的丈夫 譚德忠 13359796069 [暫被欺騙,辭退律師] 劉芳榮的孩子 譚永恆15946495958[初一學生] 李新春的女兒 王菲菲 [理解大法] 13846429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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