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九日】(明慧通訊員河北報導)河北省遷安市法院人員公開聲稱:法輪功案子不按照法律辦案。 執法犯法 故意製造冤假錯案 2009年9月22日,河北省遷安市法院對李豔奎、李青松、趙明華、張賀文、崔慶茹五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李豔奎、李青松、趙明華、張賀文四人上訴到唐山中院。2009年12月15日,李豔奎等人一案被唐山中院以「證據不足,事實不清」駁回,但是遷安公檢法人員還要立案構陷。刑二庭王子良蠻橫無理,說對法輪功不按法律辦案,一度拒不給學員家屬唐山中院二審裁定書。直到3月18日家屬才要回裁決書,而且,還是律師和家屬拿著法律條款才得到了裁決書。實際應該及時送達。 遷安法院副院長張樹安、審判委員會成員馮小林、王子良、趙文祿等多次在工作場合公開對被非法判決的法輪功學員的家屬說:「法輪功案子不按照法律辦案」。 中級法院「撤銷遷安一審判決」的裁決書被扣留 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李豔奎、李青松、趙明華、張賀文一案,於2009年12月15日裁定「撤銷遷安一審判決,事實不清發回重審。」而遷安市法院刑二庭王子良藉口請示領導,故意拖延3個多月才送達,也就是在3月18日家屬才要回裁決書。而且,還是律師和家屬拿著法律條款質問他為何拖延不送達,才給了裁決書。 關於不及時給家屬裁決書的理由,王子良說因為法輪功案子不按法律。 遷安市法院上下串通 阻撓律師查閱和複印案卷 3月23日,當辯護律師到法院要求閱卷並複印案卷時,王子良又藉口請示遷安市法院領導,要找檢察院溝通等不讓閱卷。五名法輪功學員的辯護律師說:「我只是依照律師法閱卷並複印,並不影響你的工作。」 王子良狡辯說:「法律上說可以複製,不讓複印。」律師說:「複製包括複印、拍照等多種形式。」王子良無話可說,但又蠻橫的說:「就是不讓閱卷,就是不讓複印。」最後律師無奈只好暫時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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