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九日】(明慧通訊員北京報導)三月二十六日上午九點,北京市豐台區法院非法開庭,欲將莫須有的罪名強加給修煉法輪功的劉欣如女士。兩位律師為劉做無罪辯護。庭審前,警察為陷害劉欣如,竟脅迫劉的朋友做偽證。 劉欣如,女,三十多歲,大學文化,北京電信高級職員。劉欣如端莊秀麗,熱情豪爽,修煉法輪功十餘年。她經常幫助身邊有困難的親朋好友。熟悉她的人都說她是熱心、善良的好人。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法輪功遭中共江澤民、羅幹集團迫害以來,她因證實法輪大法好,多次被迫害。二零零一年曾因堅持信仰被非法判刑二年。 二零零九年七月十七日,劉欣如和一起居住的另一女子蘭虹(未修煉法輪功)突然被當地派出所、警察局多名警員綁架,一直被劫持在豐台區看守所。近日,被豐台檢察院宣布逮捕。 這次庭審旁聽席上,只有劉父劉母兩位旁聽者,其他親朋好友均被拒之門外。劉父劉母一直為無辜愛女四處奔波,庭上,他們神情落寞,鬱鬱寡歡,期間劉母幾次起身想發言,都被強行制止,並被威脅「如果亂講話就會被逐出現場」。 劉欣如在法庭陳詞中表示,自己在法輪大法中身心受益,法輪大法是正法。兩位辯護律師根據大量調查得來的證據證明檢方隨意編造「證據」,並向法庭提供了證人蘭虹的證詞,證明劉欣如無罪。檢方聲稱「劉欣如給蘭虹兩本九評書」及在劉欣如房間中搜到二十張法輪功光盤。 法庭採信了警方此前通過威脅手段非法獲取的證人蘭虹對劉欣如不利的證詞,並且拒絕了劉欣如和辯護律師關於請證人到庭現場質證的正當請求,其欲強行枉判的圖謀昭然若揭。 庭審進行一個多小時,沒有當庭宣判。 豐台公安分局(北京豐台區東大街門牌26號)010-63680047,010--63811992,010--63897701 豐台檢察院01063816046 豐台看守所010-83680063,010-63811992; 豐台區 國保大隊 010-63897610 豐台區「「610辦公室」」頭目 邊愛華 010-83656033 鮑昆(女):13311397725 豐台區法院(地址:豐台鎮近園路9號)電話:83836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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