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四日】(明慧通訊員廣東報導)廣州法輪功學員楊黎豔因為購買香港神韻晚會演出票,被廣州警察綁架、非法勞教,現被非法關押在廣州槎頭女子勞教所,遭“嚴管”迫害。 三十二歲的楊黎豔是廣州美林基業集團的工程成本造價工程師,是單位的技術骨幹。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九日上午,楊黎豔在單位上班時遭廣州市公安局天河分局前進派出所惡警綁架及無理抄家,她在單位的電腦和家裏的台式電腦、筆記本電腦、法輪大法書籍和資料等物品均被抄走。當天楊黎豔即被非法關押入廣州市天河看守所。不久家人被告知楊黎豔被非法勞教一年,惡警陷害她的藉口竟是她因修煉法輪功曾在二零零四年被拘留過十五天。 據悉,楊黎豔堅定自己的信念,堅持不放棄自己的信仰,非法關押她的天河區看守所稱其“拒絕轉化、態度強硬”,並在廣州市勞動教養委員會要非法勞教她一年後,仍一再拒絕家屬探視她;後由於她血壓高,勞教所拒收,看守所仍不放人。直至2010年3月17日,看守所強行將楊黎豔轉移至廣州市槎頭女子勞教所(小島)。 2010年3月19日,在勞教所獄警監視下,楊黎豔才第一次與家人通了電話,家人得知楊黎豔現正遭所謂“嚴管”迫害。 據了解,勞教所稱在“嚴管”期如果拒絕所謂“轉化”,楊黎豔的一切起居、飲食、睡眠及與家人通訊、探監都受到非法的限制。 廣州市槎頭女子勞教所 地址:廣州白雲區槎頭小島 郵編:510435 所長兼書記:徐顯幹(020)81730790轉8888,13802950304 教育科科長:盧冬梅 三大隊教導員:阮玲 紀律大隊長:馮章鳳 學習大隊長:范麗娟 專管中隊: 中隊長:呂春林 管教:卓秀玲 管教:黃肖新 管教:廖蓉蓉
(註:以上關於廣州市槎頭女子勞教所信息已一年有餘,還請知道詳情的人士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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