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零年三月二日】談一談修煉人文章中如何避免黨文化詞句的問題。 由於《九評共產黨》和《解體黨文化》的傳播,同修們都能普遍唾棄黨文化的節日名稱,如“國慶節”,“勞動節”,“婦女節”,“建黨節”,“建軍節”等,但有些老年同修有時還會掛在嘴上。把過年稱作“春節”的同修就更多了。 “舉報”一詞,辭典上解釋為:向有關單位檢舉報告壞人壞事或違法犯罪行為。但至今經常看到有同修在明慧網上報導:某某同修講真相遭人舉報……,有同修提議把“舉報”一詞改為“構陷”(詞典解釋為羅織罪名陷害他人),也有提議改為“誣告”(詞典解釋為無中生有地控告別人有犯罪行為)。大法弟子救人的壯舉連神都感佩不已,對救人行為的破壞那就是在觸犯天法。如果說舉報的表面意思是好人檢舉壞人,則“構陷”,“誣告”是壞人陷害好人,那麼我認為大法弟子應該符合常人用詞習慣,不要把同修遭人陷害說成被舉報。其實真正應該被舉報的是迫害大法弟子的惡人們。 “下崗”一詞在同修們的文章中也經常出現:某某同修因“下崗”如何如何。眾所周知,其它體制都沒有中共腐敗,但哪個體制下都有失業率,沒有“下崗”之說。中共造成幾千萬失業人口,一個也不認賬,都是“下崗”。“下崗”一詞把中共的罪責輕描淡寫地開脫了,同修們為何不把自己因遭受迫害造成的“下崗”直接說成失業呢? “非正常死亡”一詞,有些同修講真相時也會講到:中共造成非正常死亡人數八千萬……,這句話也沒跳出黨文化框框。中共製造的三年大飢荒餓死了四千三百萬人,現在的年輕人要麼不知道,要麼說成“三年自然災害”,中共的罪行被掩蓋了。因為非正常死亡應當包括自然災害死亡,但死於中共手中的八千萬中華同胞都因人禍(被中共屠殺、餓死、逼死等)而非天災,所以“非正常死亡八千萬”既繞口又含糊,還不如說成中共害死了八千萬同胞,直截了當。類似的例子很多,就不一一列舉了。 因為經常背師尊的《洪吟二》〈讀學員文章〉,體悟到這是師尊對同修們精彩文章的鼓勵,也是對有不足內容的鞭策。大法弟子的文章是留給未來的,那就既要揭露惡黨罪行,又要避免自己文章中出現黨文化的影子,同時希望大法弟子們想問題、說話、寫文章時都自己把好關。 以上個人所悟,不對之處請同修們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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