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零年二月七日】(明慧通訊員福建報導)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福州男子勞教所不法警察,把不穿勞教制服的法輪功學員黃曉彬單獨隔離在專管隊的小房間。第二天早上,獄警汪希文把黃曉彬叫到辦公室談話,黃曉彬談道:“法律的制定是人大代表、人大常委多次審議的。對法輪功的定性是錯誤的,是違背法律的,我不服,他們說的不算。”這時惡警容澤(所謂的教導員)從樓下上來,開門進來,插話“我說的不算?”黃曉彬說“你說的當然不算!” 惡警容澤一下跳起來“說我不算…”罵罵咧咧地拿鑰匙開門,邊打邊反扭黃曉彬的手,把他絆倒在地,並用皮帶縛住手,邊罵邊踢,這個過程還有倆人在場(汪希文和陣宏);然後把黃曉彬帶到會議廳。這時其他警察也都來了,黃曉彬當著所有人的面說,他與汪希文在談話,容澤無端插進來,並讓在場的汪希文作證。 惡警容澤不讓他再說話,拿著電棍電黃曉彬的嘴,並且滿嘴都是污言穢語,胡說八道侮辱黃曉彬,還用腳上穿著的皮鞋踩他的臉。整個過程持續近兩個小時。最後惡警還指使陳宏做假筆錄,以掩蓋其惡行。黃曉彬被電的滿嘴都是泡,流膿半個多月,無法正常進食。 零九年十月二十九日,在生產車間,一個被折磨精神和行為失常的仙遊縣法輪功學員撞地板,被抬到辦公室,惡警容澤拿電棍電他,五個學員都看到,還有很多人看到,黃曉彬站起來注視惡警容澤。惡警容澤叫犯人把仙遊的學員背到五大隊的禁閉室隔離,恐嚇、威脅。第二天,惡警容澤把黃曉彬叫到辦公室,與惡警汪希文、林璋一起威逼、恐嚇他,後來惡警容澤再次把黃曉彬弄到禁閉室,用電棍電他的脖子和身上。 惡警採用限制、侮辱、體罰、刑訊,看洗腦光盤等手段迫害那個仙遊縣的學員,逼迫他放棄“真善忍”的信仰。其時,仙遊縣的學員已被折磨精神和行為失常,時常發生撞地板,撞床,撞牆的事。 二零零八年五月十日,奧運火炬在福建泉州市傳遞之前二天,泉州“六一零”國安派了十多個警察同泉港分局國保十多個警察,包圍了泉港區前黃鎮西園村四十九號法輪功學員黃曉彬、黃勇彬的家(據說白天就在等他們兄弟回家);然後翻牆而入,衝入把黃曉彬、黃勇彬反扣著帶走,並非法抄家搶劫。黃曉彬的父親責問為甚麼抓人時,不法警察也不怎麼回答,只說他們電腦上網,具體也說不出甚麼。黃曉彬兄弟被非法關在泉州看守所,他們兄弟倆都曾經遭受非法關押等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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