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零年二月三日】(明慧通訊員山東報導)山東曲阜法院刑庭、檢察院公訴科、公安局“六一零”於一月十八日誣判大法弟子趙根法五年,趙根法已依法上訴。 曲阜法院在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在濟寧市中區法院對趙根法進行非法一審時,拒絕趙根法的眾多親友旁聽,他的親友趕至濟寧市旁聽,在中區法院門口和法庭門口都被非法搜身兩次,法警說搜身後就可進入旁聽,但實際上搜身完了就把人都趕出來了,說是“再回去安檢去”。最後只讓趙根法的妻子和女婿旁聽。趙根法的女兒也被她單位的領導無理阻擾旁聽,曲阜實驗小學的領導坦白的對她說:“上頭不叫給你准假去濟寧旁聽。”趙根法的女兒反復申請,領導就是不批。 法輪功學員趙根法是曲阜市孔府家酒廠內退職工,2009年9月16日和妻子正在吃晚飯時,被中共邪黨警察二十多人突然闖入綁架,搶走家中電腦、打印機、刻錄機、現金等私人財物,總價值約四萬元。被審判的應該是這些非法闖入民宅搶劫的警察,而不是受害人趙根法。只有流氓政府才會故意顛倒黑白,羅織罪名進一步迫害受害人。 現在趙根法和他的家屬已經上訴,上訴狀已交至曲阜法院。 參與迫害趙根法的相關人員:
曲阜市公安局國保大隊: 大隊長任善民 警察杜善宏 曲阜市檢察院: 公訴科科長徐濤、檢察員孔晶 曲阜市法院: 刑庭審判長張群、審判員陳名君、審判員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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