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零年二月十四日】今天看了同修寫的一篇文章《從根本上救了人》的一節中說,一個同修的堂兄得了癌症,吃不進去飯,感覺就快要不行了。這時同修就抱著慈悲的一念來到了他堂兄家,告訴了奄奄一息的堂兄念「法輪大法好」。這時他堂兄就念出了「法輪大法好」,他們全家都念了「法輪大法好」。就這樣他的堂兄奇蹟出現了,從那一刻開始,他的堂兄總是由衷的不斷的念著「法輪大法好」。別人用勺餵他水,也能喝了,不吐了,他也通了氣了,晚上還大便了,第二天喝了六袋酸奶,第三天吃了雞蛋羹,第五天吃喝排泄正常了。 這突然讓我想到了我的叔叔。因前段時間得知我的叔叔得了食道癌,當時我也是想讓他知道大法的神奇功效,就試探的問了問他,最後結果是他寧願死也不相信,讓我感覺有些遺憾。今天看到同修寫的文章,對比之下突然使我茅塞頓開,同修是抱著無為無所求的慈悲一念而去的,而我在一開始就注入了一個「目地心」的一念,有求,隱藏住了自己的人心,這已經不符合大法裏面的無所求而自得的無為狀態和標準,就這不純的一念使我要救叔叔的效果大打折扣。 而且我現在發現這顆人心隱藏的很圓滑。打個比喻,我要讓別人知道我字寫的好,就刻意的在黑板上把字寫給別人看,讓他們看到我的表現後認可我字寫的好。那麼在救人的時候同樣也是這樣,不用刻意的在心裏加重我要救了你、我一定要救了這個人、救人是我的職責等等這方面的念頭,就是很自然的去做,做好的時候目地自然就會達到,效果還會更好。反之在加重自己的目地的時候好像成了一種強為,不自信,對能否救了人還有疑惑,這本身就不穩,說白了就是有求之心,求就是執著心,修煉要去的就是執著心,從而達不到法所展現出來的強大威力,用人心間隔了神的一面。 有為就是有執著,有執著自然也就沒有達到大法的無私標準。我們應該靜下心來思考思考,我們在以後做三件事或在做任何事的時候是不是還在用這個目地心對待以後所要做的事情。因為能成功的是法,而有目地的是人心,人心成不了功,沒有人心去做的時候大法的法力就會通過我們展現,那麼法還有甚麼成功不了的呢。 現階段的一點認識,不符合法的地方請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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